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红妆倾天下>第一百一十一章:血味儿的棉花糖

“凤梧,你这是摇头?”九歌继续问。

凤梧迅速摇头,想说不是,但是又想着这样歧义更深,最后保持着僵硬的姿势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九歌想,小凤凰估计更讨厌她了。

但是眼睛带着笑意,一眨不眨的盯住凤梧,让他整个人都不自在起来。

凤梧欲哭无泪,惊疑不定,不知道怎样惹这位爷不开心了。

九歌不动,凤梧也不敢动,僵持住的气氛却并没有那么剑拔弩张,实在是对面的人气息太过于柔和,肉疙瘩到他不忍心惊动这一切。

虽然旁边靠着的人很扎眼,非常扎眼,但是居然看起来那么和谐。

凤梧觉得,他一定疯了。

脑子被千万匹马踏成浆糊后,才会有他这么不正常的想法!

什么和谐,什么很配,什么……

都是……

凤梧忍住心底暗暗想骂人的话,终究还是别来了眼睛。

他怕自己再看下去真成神经病!

明明是同一个人,为何会有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变化到让他无法适应,无法正视。

但是,那种变化又是让人不自觉心生欢喜的,没有了阴鸷,没有了嗜血,没有了杀人取乐的怪癖,没有了侍寝……

侍寝……

反正他没有,至于别人……

看着活的好好的,应该也没有,亦或是……找到了乐趣!

凤梧垂眸,精致到过分的脸上羽睫微敛,压下震惊和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真的喜欢男子!

不对,应该是说,怎么会有男子真的喜欢男子!

顾难……他果然是有病!

脑子被狗吃了!

现在王爷已经如同正常人一般,除了半路上那次发疯……他们应该比他知道的早的多,也多的多!

这个时候不应该是逃离吗?

为什么还死皮赖脸的凑上去!

凤梧觉得他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他就恶心透了。

九歌自觉他不会再闲的没事儿干,目一般黏在她的身上了,收起调笑的目光,又投身于她的“大事儿”上。

密密麻麻的小字让她必须静下心来才能看下去,旁边是夜瑾,足够让她安心。

放任顾难休息下去的九歌自然而随意,没有觉得有任何一丝不妥,毕竟除了他,还有一个沈烟轻。

小孩儿也得宠着,虽然并不是她要把小孩儿带出来的。

当时本以为小镇也就距离王府那么一点儿,算是让他对雪无影的愧疚有个了结,但是,谁会想到阴差阳错来到了这里。

山中的日月星辰变化都很快,虽然九歌早有心理准备,但是没想到从下午到夕阳染红天边只需要一瞬间。

层层雾气稀释了天边通红血色,映入眼帘后,已经是浅浅淡淡的橘红色。

九歌兴奋的把顾难摇醒,在他睡意还朦胧的时候指了指天边:“像不像?”

夜瑾觉得,她真的是越来越像小孩子了,也……越来越像是回到从前了……

凤梧:……

这破事儿也需要说一遍?

顾难脑子懵懵的:“没有粉色,只有白色。”

还没来得及伪装讨好的声线清澈且带着刚苏醒的茫然无辜,介于孩子气与少年气中间的感觉,简直戳到了九歌内心。

但是……

没有粉色……

是啊,没有粉色,只有白色,她的家乡,她的……二十一世纪才会有粉色……才忽会有蓝色,才会有……她曾经拥有过的一切……

九歌明显低落下来的样子让夜瑾瞪了顾难一眼,但是显然没有被接受到。

但是顾难也能感觉到他的不开心,睡意立刻消失,带着一丝紧张道:“没关系,如果王爷喜欢粉色,就会有粉色的!”

无奈和思念在傍晚时分尤其明显,磅礴的情感被慢慢落下的太阳勾了出来,丝丝缕缕层层叠叠淹没了九歌。

雾气横生中,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几人,曾经欺凌与被压迫的人,此时此刻在一起像是没有过血腥暴力发生过一般。

但是一切都不同了。

她不是夜倾城,他们也不是她的“男宠”或者什么,如果抛却这句身体不谈,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过客。

“爷不喜欢粉色,也不喜欢托腮,看着天边变化的几个颜色出神。

粉色,浅粉色,橘色,浅橘色,粉蓝色,橘粉色……

都很漂亮。

顾难随着视线望过去,忽然福由心至,王爷不会单纯的想让他看看美好景色吧?

懊恼涌上心头,他不仅没有抓住机会,还有些煞风景!

被雾气过滤后的远方,白云被染成暖色,一缕一缕散开,又组成其他形状,看着看着,心情突然平静下来。

他们,看的坐在同一个地方,看着相同的景色呢!

凤梧看了半天,也实在看不出那一坨一有什么联系,更想不出又是什么奇葩东西。

但是他能看出来,那人眸光中的思念不似作假。

思念?

为什么会有思念?

那人还能思念谁?

要说思念,他才是最应该去思念的那个人吧?

雪无影至少还有雪家,沈烟轻还有沈家,就连顾难,都有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而他呢?

他什么都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

夜瑾看着她这个样子有些担忧,她想起了曾经黄昏时分在桃花林打闹嬉笑的三人,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夜……皇帝还小,她更小,倾九皇子和她同岁,都是活蹦乱跳停不下来的年纪。

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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