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归谷的时候,颜渊总喜欢拿小动物“练手”。比如鸡,兔子,狗……
他常常穿着飘逸出尘的白衣进入“手术室”,出来时一脸灿笑,满面春风。若是不知情的人见了定会以为他在里头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但傅凌初却总是面不改色地看着他染血的衣摆,发呆。
不归谷的鸡,兔子,狗都生活的很幸福。因为无论它们大病小病,都由神医颜渊亲自主刀。有时候傅凌初也会进去观摩,平淡的不带一丝女儿家的怯懦。渐渐地,她也练就了一双慧眼,能一眼看出这只鸡是不是不会生蛋,那兔子是不是曾经落下过什么顽疾。所以,她能从一窝六只小狗崽里一眼就瞧出其中一只小狗崽的异样,实在称不上什么特异功能。
也不是什么大毛病,不过是身子虚,身上起了红点。不过这种罕见的皮肤病,还是花了她一整晚的时间。
结果她刚睡下,那恼人的呆子就来了。一大早的跟打了鸡血似的,拉着她的手就把她从被窝里拽了起来。
“娘子娘子,你在生卿儿的气吗?”
傅凌初皱眉,瞪了他一眼,怒道:
“别老是卿儿卿儿的卖萌,你要懂得自称‘我’,这样才不会让人欺负了去。”
怒气未消加上起床气,傅凌初的脸当真与美貌如花无缘了。可风权卿那呆子却看呆了,傻傻笑着点点头道:
“恩,我家娘子真好看。”
傅凌初苦笑,这呆子还学会现学现卖了。于是,心中宽慰不少,笑脸也渐渐藏不住了。
“我家娘子笑起来最好看。”
这呆子还没完没了了!傅凌初突然想起一句名言“给点阳光就灿烂”,这话搁呆子身上正合适。
“你怎的起这么早?”
傅凌初打着哈欠,没说几句又想躺下。风权卿拉着她的手,表情有点委屈。
“书房的床,不暖。”
傅凌初一听才想起,书房那张床只是她午休时用来闭目养神的,不宽也不长,按风权卿的身高,估计整晚都得可怜兮兮地蜷缩在上头。瞧他一副幽怨的小媳妇样儿,傅凌初心底的气算是彻底的消了。这璟王府到底是别人的家,自己鸠占鹊巢实在不太妥当。
“那今晚我去书房睡。”
“不行!”
风权卿脸色一板,带了几分怒容。傅凌初一瞧,心想,呦呵,呆子原来也会生气?
“为什么不行?我还偏要去睡!”
傅凌初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心思,居然起了逗弄他的雅致。风权卿闪着泪花,跃跃欲泣:
“没有娘子在身边……不暖!”
傅凌初心里一阵温暖,熬了一晚上的倦容瞬间被一抹潮红取代……
说来也怪,风权卿说的都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充其量算是入门的,拙劣的好话而已。
她前一世的未婚夫衣冠楚楚,口才了得,那时候的她心跳起伏也没这么夸张。但这呆子偏偏能实诚到让人落泪。她前一世的未婚夫说出来的话就像是装饰精美的礼盒,看上去华丽富贵,实际上里面空无一物。而风权卿的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修饰词,不用妄加猜测,就能知道他想给予你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奇珍异宝。可惜,她是个小气鬼,见不得别人跟她享受同等待遇。于是,张嘴便是酸溜溜的一句:
“切,这话你跟宝儿说去!”
傅凌初翻了个身,留给了风权卿一个后脑勺。
“娘子娘子……”
风权卿委屈,他不明白为什么他家娘子又不理他了。想起昨晚何管家的孜孜教诲,一双大眼亮了数倍。
“娘子娘子,我带你去外面逛逛吧?”
风权卿扑上傅凌初的肩膀,大狗一般趴在她肩上撒娇,就差没有摇晃尾巴以示忠诚了。
傅凌初闭着眼,困得一塌糊涂。她挥挥手赶苍蝇一般去赶风权卿:
“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她快累瘫了,现在只想睡觉。连发脾气的力气都抽干了,只觉得浑身软绵绵的。可风权卿不知道啊,两手搭在她的肩上一个劲地摇晃。
“去嘛去嘛……”
“不去!”
傅凌初怒,扯过被子捂住耳朵,
“让你的宝儿陪你去!”
风权卿继续用手扒开被子,嘴巴贴到她的耳边小声询问:
“娘子,你是不是在吃醋?”
傅凌初:“……”
是哪个挨千刀的教会呆子“吃醋”一词?要是让她知道……一定拖出去暴打鞭尸!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根本没有吃醋!
“娘子,你不要吃醋好不好?我们去外面买糖葫芦吃,糖葫芦甜。醋,酸……”
傅凌初扭头看了他一眼,忍不住问:
“你吃过糖葫芦?”
其实,她想问的是,谁给你买的糖葫芦?什么时候买的?有什么目的?你吃了多少?
可话到嘴边,她又不忍去问这些,她怕这些带着猜疑的话会伤了呆子的心。毕竟,他是那么干净,干净的令活了两世,自以为六根清净的她都羡慕不已。
“恩。”
他点头,一脸兴奋的表情。
“是皇兄给我买的。”
傅凌初扭头,对上他的眼睛,认真开口:
“呆子,我曾经为了帮助一个……朋友,被我爹狠狠打过一顿,之后我爹给了我一颗糖。糖……很苦。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风权卿扇了扇眼睫毛,硕大的眸中蓄起一层水汽。她说的那样伤感,想必一定很疼。
“呆子呀,那是因为我心中有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