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傅凌初难得起了个大早。她将风权卿从床上拽起来,使出前世摆弄洋娃娃的魄力,将呆子打扮的美美的。
风权卿困得东倒西歪,直到被傅凌初领出房门才被冷风吹的清醒了一些。枝头有鸟儿在开嗓,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傅凌初有些不舍,带着风权卿又去了一趟菜园子。
昨日她炒完瓜子就被左左撵去播种。种的是玉米以及土豆,苗子是厨娘家里培育的。为了表示感谢,她还将那厨娘升为了庄子的管事,给双倍薪俸。
“呆子,你喜欢这里吗?”
傅凌初靠在风权卿的肩上,心想若是能像现在这样一辈子都呆在庄子里似乎也挺不错。不用去面对那些不待见呆子的人,不用费脑子去想谁会看不惯她家呆子,又有谁想置她的呆子于死地。这世上有太多烦心事,虽是聪明人的专利,也是聪明人的劫数。
“喜欢。”
风权卿的想法比较简单,说是喜欢,那便是单纯的喜欢。傅凌初笑了,左左说的对,她总不能带着呆子在这庄子里躲上一辈子,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比我们的家还喜欢吗?”
“家?”
风权卿眨着眼,似乎并不是很理解“家”的定义。傅凌初揉着他的脸蛋,笑着解释:
“家就是,有你,有我,有左左,有小景在的地方啊。璟王府就是我们的家。”
风权卿笑的眼儿弯弯:
“喜欢。”
他僵着身子一动不动,就怕自己动一下傅凌初就会摔地上去。呆子的想法总是比怪异,傅凌初用手圈住他的腰,拿脸在他胸膛蹭了几下。风权卿很好欺负,无论她怎么蹂躏都不会哼上一句。
习惯很可怕,就像毒瘾,一旦染上便是万劫不复。不知何时,她已染上了这么个坏习惯,习惯依赖他的肩膀,习惯揩油吃他豆腐,习惯在他笑时也跟着他笑……
“我们回家吧。”
在他的身边,傅凌初总是感到安心。所以,对她来说,有他的地方便是家。
何方景在山下等的花都谢了,好不容易瞧见有人下山。结果等来的却是被充当苦力搬运萝卜的护卫们。
他们的身后跟了傅凌初和风权卿,最后才是一脸便秘的左左。
因为一下子收获了太多的白萝卜,不吃完又太浪费。所以傅凌初决定让白毅装车运到集市上卖掉。反正回去的途中正巧路过集市,顺手甩掉这些令左左望而生畏的白萝卜们。赚几个小钱,帮呆子买点杏仁补补脑子。恩恩……很完美的计划!
打定主意的傅凌初心满意足地与风权卿一同坐上了回府的马车。然而,摇摇晃晃的马车简直就像催眠的摇篮,加上起的太早,傅凌初的头一靠上风权卿的肩膀就经受不住瞌睡虫的袭击,昏睡过去。
等她被摇醒时,马车已停靠在璟王府的门前。下了马车一看,哪里还有半根萝卜的影子。
“怎么回事?我的萝卜呢?”
傅凌初郁猝,她到底都错过了什么啊啊啊啊……
左左神清气爽,指了指门前站着的一群乞丐笑着解释道:
“途中遇到难民,我瞧着可怜,便把萝卜全都施舍给那些可怜人了。哦,这几个孩子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来皇城逃荒的。说是要报答我们的救命之恩,一路跟了过来。可怜见的,这大冷的天,衣服都没件像样的……”
傅凌初的耳朵“嗡嗡”作响。她已经对左左的天真感到绝望了。她的萝卜!她的外快!她给呆子买杏仁补脑的银子飞走了呀……
“衣服。”
风权卿从马车中探出脑袋,手里还拎着一个小包袱。那包袱是傅凌初亲手打包的,里面装着他的衣服。见他伸直了手臂,将包袱递给那群衣衫褴褛的少年们。傅凌初忍不住伸手将包袱拦截了下来。
“你的衣服太大,他们穿不了。算了,有你们这么败家的家人,算我倒了十八辈子的霉……不就多几张嘴么,我养得起!”
她心痛地咬唇,这些小屁孩才多大啊?看着瘦不拉几,正是要长身体的时候,估计会吃很多吧!呜呜,她好可怜,为这一家子人操碎了心哪!
“左左,你带他们下去换件衣服。何管家你帮我陪着王爷,我要与白毅……恩,出去一趟。”
傅凌初一说要出去,风权卿就立刻黏了上来。她伸手去掐他的脸蛋,在他耳边小声嘀咕:
“在家等我回来。”
风权卿乖乖地点头。
“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不要轻易地对着旁人笑,知道吗?”
风权卿愣了愣,黑亮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她。傅凌初从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全然一副含羞带怯的小媳妇样。她咳嗽了一声又问了一遍,才得到风权卿的点头回应。
他的眼睛是那么明亮透彻,仿佛能一眼看穿她的灵魂。傅凌初莫名地有些心虚,刚才那眼神真是属于呆子的吗?还是那本来就是风权卿该有的样子。
傅凌初心思沉重,看来在别庄的几日治疗出现了效果。泡温泉在治疗某些慢性病和养生保健方面尤其独到的作用,往往优于某些药物治疗。而呆子那几日又是泡澡又是游泳的,不仅促进了血液循环,还松弛了肌肉韧带与温泉水中的物质得到了有效转换。加上她有意让他锻炼身体,做回聪明的风权卿,可以说是指日可待。但这并不是她的初衷,她并不想让风权卿变聪明。他说过现在的他很幸福,很快乐。她需要做的就是陪在他身边。
可是,他原本不是傻子,他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