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台,发完呆之后,千寻一直保持痴汉般的眼神。她绝对能想到,白起的耳根子又会红透。
热了粥吃了早饭。家里暂时没有太多她的衣服。千寻必须回到之前的房子换职业套装。
急匆匆回了原来的房子,她打开门,还没来得及关上,就跑进卧室找自己的衣服。搬去白起家时,过于兴奋,提着生活用品带着两盒套套就去了。
不过三天没住人,家里还是十分干净。千寻一头扎进衣柜里,找好了衣服。
突然,她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
“叩叩叩”
千寻跑出卧室一看,门口站着的男人,眼睛细长,有额间的碎发轻轻搭在眼上,鼻梁高挺,他身穿白色的长褂。正满脸微笑地看着千寻。
“许墨...”
许墨很高,他微微低着头,“千寻,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许墨。”
千寻不太敢看许墨的眼睛,虽然善解人意,十分温柔,她一直觉得这个男人很危险。
许墨没有介意千寻的惊讶,笑着询问,“这几天你跑哪去了?我都没见你下班回家。”
“我...搬去和男朋友住了。”千寻回答的时候,一直强行镇定有礼貌地看着他。
许墨有那么一瞬间的呆愣,很快就恢复正常,他笑着说,“原来千寻一直有男朋友么?”
“两个月前交往的。”
“这么快就同居么?”许墨依旧是那副淡然和蔼的笑脸。
“嗯,因为我喜欢他,很喜欢。”千寻的语气里带着坚定和幸福感,“说起来,你怎么会中午回来呢?”
“大概是觉得回家的路上会遇到什么人吧。”许墨微笑着,好像在思索着什么,然后温和地看着她。
“那你遇到了么?”
“遇到了,好像...晚了一步,不过没关系。”
许墨看着千寻手上拿着职业套装,想了下,“你这就要去工作?”
“下午两点有会议。”
“周末呢,这么拼,吃午饭了么,要不要一起去?看你好像也是一个人。”许墨依旧是那个儒雅绅士的许墨,发出邀请的时候,像一个真诚的朋友。
千寻很清楚,跟许墨去吃饭,白起绝对会生气。但是自己着状态的确没吃饭,说慌的话,以许墨人类观察的能力,肯定能看出来。正左右为难。
这时,一股熟悉的气息出现在她周围。一只大手扣住她的腰,刹那间,就宣布了主权。
“不用了,我陪她拿完衣服就去吃午饭。”
是白起爽朗锐气的声音。千寻很疑惑,为什么自己能感受到白起的气息,难道是昨晚完全熟悉了?想着想着,千寻自己的脸红起来。
白起看着自家小女人莫名脸红,握在她腰间的手,力道加重。锐利的凤眼眯了起来,他直直地盯着眼前的男人,“许教授,看来你不是很忙。”
许墨表情略微有了严肃,他看着白起还是一身制度,“比起警察,我应该要清闲一些。”
空气中危险的气息越发重了,千寻很明白,自家忠犬小狼狗跟许墨争锋相对,在说话上是绝对占不了便宜的。
白起一时间被梗地说不出话,憋了半天,“时间这么多,就自己解决好自己的问题吧。”
许墨笑笑,“我的问题么?按照正常人的生活轨迹,在我这个年龄,要想办法解决终生大事。我会先好好定个目标的。”
许墨盯着白起。
谈笑风生间,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