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俗眼病>第七十四章 酒鬼

“那家人原先也不住在这边,是后来搬走的,你二姨在搬走前只把新地址告诉了我一个人,还让我给她保密。

我知道她的心思,加上家里的人,时间久了,也似乎真就把她给忘了,我也就只能听她的话,把这个秘密烂在了肚子里。

你二姨这么做,都是因为恨你外公他们当年做得太绝了!

也是,就那样把她随便许给了别人,跟卖女儿没分别!

还有当时你那些舅舅和幺姨也不懂事,觉得二姐要是嫁人了,家里就少了一个跟他们抢东西的人,还能换得不少细粮啥的,一个个都巴不得她赶紧走,哎!”

母亲说罢就叹了口气,张三也跟着长叹了一声。

“哎!你跟二姨真是命苦,也只有你们两个为娘家做出过付出和牺牲,然后弟妹们也没几个会惦记你们的好,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应当。”

“是呀,人太憨厚老实了,别人只会把你当傻子,对别人好,也被人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太善良反而被人欺负,以后,他们的事我管不着也都不管了,人家也都不需要我管,我管好你就行了。”

“妈,你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舅舅和小姨他们小时候不懂事,现在也不见得有多懂事!

那我二姨后来过的好吗?那家人对她怎么样?搬到这边后,你来看过她几次?”

“你二姨运气还算好吧,男方对她还挺不错的,我也是多少年前找过她一趟,是不是这条路,我都有些不确定了,看着像,又看着不像。”

“啊?”

又是在瞎走!

张三也不知道该说啥了。

“别怕,就算走错了,只要翻过山找到大马路就行了,到时候乘个车去,只是。。。要是天黑太晚了就赶不上车了,恐怕要露宿街头。”

母亲这样一说,走山路已经累得大喘气的张三不敢歇劲儿了,心想露宿在大马路上,应该总比在荒山野路上熬一晚上的好。

手电筒早上用的时候,电光已经昏黄,明显电池不足了,晚上照明肯定坚持不了多大会儿。

“二姨新家的地址叫个什么地方?”

这一问,还真把她母亲给问着了!

她居然哎嘿嘿笑着一阵自怨自责,如梦初醒地说:

“糟了!我搞忘记了,晓不得叫个啥字地名儿了。。。好像。。。。。叫个。。。叫个啥字啊。。。。。。。我真的是脑壳不管用了哦!。。。。。。就在嘴边上也想不起来了。。。。。。”

张三豁着的嘴巴都歪了,她不得不惊讶呀!

路可能是错的,目的地也不知其名字,仅能凭着母亲脑海中多年以前的模糊记忆去找,那能否找到的可能性真是太小了!

那要是二姨他们中途再搬到了别处。。。张三是越想越觉着没什么指望,太阳也开始西坠了,餐风露宿也应是无可避免了。

但,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找到了那条马路,就有希望,这希望也不单只是寄希望在她二姨身上。

话说望山跑死马,她们这是全靠脚力啊!

翻过一个山头,还是山头,天都要黑了,还前不着村,后无来者,累得不行了,坐在地上吃了点包里的东西,接着赶路。

她本就严重怀疑母亲走错路了,目前她还越走越迷茫,双眼里除了陌生还是陌生,可她还是坚信,脚下的路一定能通向那条马路!

在没有飞鸽传书,也没有手机的年代,置身即将夜幕来临的无穷荒山野径,内心除了无助就是绝望啊!

可为了那条记忆中的马路,只能拼命赶路。

不久,天就黑了,在没有星子和月亮的夜里,昏黄的手电光伴行了一段路后,就开始奄奄一息了。

仅能在不停拍打电筒,以及把里面的两节电池来回换着的情况下,继续为她们照亮了一小段行程,然后就再也拍打不亮了。

可怕的是,就在电光最后熄灭的瞬间,张三还看到前方的路上好像有个人!

她确定她没有看错,是个男人,那人好像还是背靠着石头坐着的,还垂着脑袋。

电光一灭,双眼先是一团漆黑,她站在原地没动,附在她母亲耳边悄mī_mī说了路前面她看到的状况。

两个人先在原地没动身,夜很昏暗,却也不是完全漆黑。

故而,在眼睛适应了黑夜后,也能很勉强地能摸黑走路,张三用手摸索着路边的树枝,她打算掰断一根木棍作为防身的武器。

母亲只听张三说前方好像有人,可前面一点动静都没有,到处都是黑乎乎一团一团的,啥也辨不清,她心里也没底,便移身到了张三前面。

路又陡,两面都好像是荒山悬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她又怕张三一个不小心摔下山坡悬崖,只能紧紧地攥着她的手。

一点一点的靠近了,张三拉了拉她母亲的手,示意她不要再走了。

她闻到了冲天的酒气,还有规律且粗重的呼吸声,一定是有人了!

还是个酒鬼!

母亲小声说,让她别怕,见那黑黑的一团一动不动,估摸是酒醉睡着了,她们轻手轻脚绕开他走过去就是了。

也只好如此了,醉酒的汉子要是发起酒疯来,她们可招架不起。

但那人很不规矩地横在路中间,两面都是荒山野岭,绕过去很困难,弄不好一脚踩空就难保活命了,只能从那人的腿上跨过去。

她母亲刚前脚跨过去,后脚就被那人一下给抱住了!

害得她母亲差点摔倒,她母亲也是个人物,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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