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大自在鼎修>第14章 “枪王”李直(求收藏 求推荐)

乔方知夹起一口菜送进嘴里,然后笑着徐徐说道:“你不觉得,这些年来,李家的发展速度有些快了吗?一个在青山城驻足不到百年的新兴家族,其实力却已经稳压你我两家任意一家。如今更是出现了明道这种妖孽,若是继续放任其这么发展下去韦兄,你觉得青山城还会有你我两家的立足之地吗?”

韦虎闻言,不自觉的点头。李家的发展速度却是让他心惊,青山城内,他韦家的势力范围正在日渐缩小。

“那依乔族长的意思?”

“你我两家联手,吞并李家!”乔方知神色认真,一双泛着野心的眸子盯着韦虎。

韦虎靠在椅子上,手指敲打着桌面。沉吟良久,韦虎终于是抬起头:“此事,可行。”

乔方知顿时露出笑容:“韦族长果然是有决断之人!来,喝了这杯酒!你我二人所商议之事,便这么定了!”

韦虎手举酒杯,同样笑道:“乔族长,请!”

明道自是不知,他在西城坊市所做之事,让两家族长升起了警惕之心从而联手。而他,才刚刚回到族中。

明道坐在椅子上,双腿交叉放于窗前。他从腰间摸出一个物件,放在眼前细细观察。

那是一枚粉色的玉玦,透过阳光,隐约可以见到在玉玦内,有着许多繁杂的纹饰存在。但明道的注意力却不在此,他的目光完全投在了玉玦的缺口处。

玉玦缺口有两个断面,其中一个刻着一个无面人的形象,像极了明道的天道傀命纹。

而另一个断面,则是刻着一个古字——明。

十七年前,李山河在青山深处捡到了一个婴孩。婴孩约莫三月大小,裹着他的襁褓沾染着斑斑血迹,婴孩的生命气息更是微弱,随时可能夭折。

那时正是凛冽深冬,漆黑夜里风雪交加,若不是婴孩身上的粉色玉玦散发着温暖的力量,婴孩怕是挨不到李山河的到来便会冻死。

李山河生了恻隐之心,将婴孩带回家后,给其取名明道。自此将其视为己出,一切好的东西都给了明道。但唯有一件事让李山河愁眉不展。

他捡回来的婴孩,一直患有心脏顽疾。十七年来,李山河不知找了多少名医耗费了多少天材地宝,也无法彻底根治明道的病。

直到如今,明道的生命已经逐渐走向凋零,那半头斑白便是证明。

明道看着跟随了自己十七年的玉玦,神色怅然:“这玉玦,可能是我解开身世的唯一线索了。只是不知,以我现在的身体状态,还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

“现在只能期望,随着自己修为的精进,这病能有所好转吧。”

恍惚间,明道收起了玉玦。他的心中开始盘算:“距离秋猎不过一个多月,秋猎之后便是少族选拔。在此之前还是要尽快的提升实力才行。”

“之前一个多月一直闭门修炼,虽然修为极为迅速的提升至了聚气境五品,但却根基未稳,如若继续一味修炼容易适得其反。这段时日,不如先稳固一下修为,顺带着,我也该修习一种武器了。”

明道片刻沉吟后,内心已然有了决断。

午后,李家演武场。

场中心一尊三丈大小的青铜方鼎屹立着,即使经历了百年风霜,这尊鼎在阳光的照射下依旧褶褶生辉。除此之外,偌大的演武场还摆放着诸如武器架、石墩。沙袋等训练物品。演武场上,依稀可见些许人影在那里舞动。

明道就站在青铜巨鼎前,负手而立耐心等待着。

就在先前,明道决定要学习一种武器的时候,他的脑中瞬间就想起了在西城坊市,自己提枪战众人的场景。在此之前明道从未接触过枪法,但在使用时,他感觉到长枪就好似自己手臂的延伸,使用起来格外的得心应手,那种感觉与自己曾经舞刀弄剑之时完全不同。

就好像,他对于枪法,有着超乎寻常的天赋。

回想起那种奇怪的感觉,明道当即决定修习枪法!

于是他跑去请求李山河帮他找一位枪法精湛的老师来教他,李山河应允后,便让明道在此等候。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日渐西斜,天色黄昏。

明道的影子被拉的越来越长,演武场上的人渐渐稀少,最后只剩得明道一人。

“嗒,嗒,嗒。”

明道听见声音,回头看去。

那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老人颧骨很高,目光浑浊,脸色暗淡无光,脸上布满皱纹,那皱纹使他的脸象树皮一样粗糙,俨然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

但最惹人注目的,却是老人的身姿。

看上去足有耄耋之年的老人,但他的脊梁却惊人的挺拔。就好像一杆笔直的长枪,虽已耄耋,却犹如壮年!

明道见状躬身行礼:“见过李直长老。”

李直,乃是李家的元老级人物。他几乎见证了整个李家的兴衰过程,如今乃是李家的执事长老。因天赋缘故,李直的修为并不算高,几十年来都未曾突破凝形境到达铸鼎境。

但是也正因为突破无望,足足几十年的功夫,李直将所有的精力都浸淫在枪法之上。

在整个青山城内,“枪王”李直的名头谁人不晓?明道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的老爹竟然会让李直过来作为他的老师。

见到明道如此知礼数,李直心中微微点头。

事实上,他早已到达演武场多时。之所以迟迟不现身,也是对明道的一个小小考验。

枪,乃百兵之王,也称百兵之贼。

因其乃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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