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寒门娇妃>第四十七章 程老大夫舌头掉了

被婉拒后的王掌柜就此作罢,走在大街上的暮云卿却发现身后被人跟踪了,按照王掌柜的性格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事,那么会是谁呢?

暮云卿闪身进入一个绸缎铺子,问了小伙计买了两匹棉布料,又挑了一件灰黑色的短衣去了试衣间,闪身进入空间离开。

而跟踪她的人也随之进入绸缎铺子,没找到人时傻眼了,夜七挠头,明明瞧见那小丫头进去的,咋就不见人影了呢?

难道是自己眼花了吗?

但自己的眼力主子都会夸一句好,怎么可能看错?

夜七想起了那香喷喷的红烧肉直流口水,要是再遇见这丫头,就是花钱也得买炖肉吃呀。

暮云卿遁入空间迅速离开了袁平县城,去了河口镇的济世堂。

来到济世堂,程老大夫正在为病人号脉,暮云卿见师父忙着,就去后院将带来的东西如数拿出。

待程老大夫和当归来的时候,就看见满地堆积如小山的土特产。“小师妹,你这带的都是啥?”

暮云卿笑道:“是我家那边的土特产和山野菜,待会儿呀我下厨给师父和师哥做好吃的。”

程老大夫也是个吃货,一听这话立刻走了过来,打眼一看就瞄到了鲜艳欲滴的番茄,当时眼前一亮:“丫头,你这番茄是哪来的?”

暮云卿做出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山上呀,我看着好看就尝了一个,没想到还蛮好吃,不过当时那地方一共也没几个,哥哥们就把秧苗连根挪回家种起来了,没想到长得还不错,结了很多果子,和鸡蛋炒酸酸甜甜的特别好吃,待会儿我就做。”

程老大夫见多识广,自然也认出了,“丫头,这东西你有没有让别人看见?”

暮云卿抓了抓小辫子,不好意思地:“我觉得挺好吃的,家里哥哥们又要上学,我就卖到了酒楼。”

程大夫点点头感慨道:“这也是机缘巧合得到的,小丫头,你很幸运嘛。”

暮云卿:“我还有更幸运的呢。”

她打开一个布袋子,里边一个个紫黑色的圆珠,竟是五味子。

五味子,有敛肺止咳、滋补涩精、止泻止汗之效,需求量极大,程大夫立刻尝了一个在嘴里细细咀嚼,惊喜地:“嗯,果肉柔软,微酸,表面有褶皱,这是品质极佳的五味子呀,丫头,你这又是从哪弄到的?”

“是上次当归哥哥送我的种子,想不到就结果子了,您说我是不是很幸运?”

暮云卿做出小女孩天真的模样,就连当归都忍俊不禁:“小师妹,你可真是厉害!”

这五味子自己和师父种了那么多却还是不怎么发芽,就算发芽生长的极慢,像这样短短不足一月就长成的,真是闻所未闻。

程老大夫极为满意这个小徒弟,不仅聪明,而且善于种植药材。

他捋了捋胡子,笑道:“一会儿让当归称重,师父按照最高的价格给你银钱。”

暮云卿连连摆手:“不用不用,这是孝敬师父的,哦对了,我还做了一个枕头。”

从背篓里拿出菊花枕头,“这是徒儿亲手做的菊花枕,听村里的老人说菊花明目,还有决明子也有,算作上次欠下的拜师礼,还请师父不要嫌弃。”

程老大夫感动得无以复加,这枕头拿在手中的质感,和铺子里买的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大夫鼻子比普通人好使,不必闻就能隐约感受到野菊的香味。

“丫头有心了。”

暮云卿扬起笑脸:“这是应该的。”

程大夫从书房拿出一本《黄帝内经》递给暮云卿,“你看一看。”暮云卿翻了几页之后顿觉脑仁疼,一是这书中通篇繁体字,二文言文实在难懂啊,和母亲留下的食谱比起来难度成倍增长。

只要弱弱地:“师父,我不识几个字的。”

程大夫这才一拍脑门,忘了他这个宝贝徒弟出身农户,不识字也是很正常的。

“你之前说,你的哥哥们去学堂读书了?”

暮云卿点头。程大夫:“那我的徒弟也不能落下,今天下午你先学认字,拿几本开蒙的书回去读,也可以和兄弟们一起学,等下次来你就要背医书了,背不下来可得有惩罚。”

暮云卿认真地:“是,徒儿一定好好努力,肯定不让师父操心。”

程大夫欣慰地笑了,当归却为暮云卿打抱不平:“师父,师妹还不认识多少字,这半个月的时间能记得住多少?当年我可是学了好久才开始看医书的。”

“那是你笨!”程大夫毫不客气地:“你小师妹聪明,指定能学会,云卿,你说是不是?”

暮云卿无语,不过她有信心,毕竟自己是成年人,很多字还是认识的,背医书,认真些总没问题。

晌午,暮云卿亲自下厨,大致扫了眼厨房,有新买的猪脊骨,当即决定亲自做一次补血益气汤,暮云卿手起刀落,将猪脊骨放在菜板上,旋即手起刀、顷刻落下——

那利落的模样给当归看得张大了嘴巴,想不到这具小小身体里居然蕴含这么大的力量啊。

开火煮汤,将材料放进锅中煮炖,在此期间,暮云卿将刺嫩芽和各种山野菜煮了一下,切了肉末炸酱。

又做了番茄炒蛋,烙了黄金饼,没一会儿的功夫,香味就从厨房飘到了前院的济世堂,来来往往的人们纷纷伸长了脖子往里边探,尤其济世堂的邻里四方都纳闷:平时济世堂不是浓重的药味儿就是怪味儿,今儿个咋这么香,舌头快馋掉了!

程老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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