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冷,洛水城群众对各种八卦、小道消息的热情却丝毫不减,酒楼、茶馆处处都在议论一个大新闻:前些日子里那个不世出的天才苏家三小姐,竟是个伪先天灵体,不能修灵!
生活如此寡淡,若没了这些八卦,我们可怎么活!广大乡亲父老在这一点上的默契,古往今来一脉相承。
这样一波三折偏偏还是世家贵人跌落云端的戏码,历来是人们茶余饭后最爱的谈资,尤其这里面还夹杂着“先天灵体”、“伪先天灵体”这样的新鲜名词。一时间,“苏家三小姐是个千年不遇的修灵废才”成了热门话题,热度迅速盖过了“洛水城首富之子宝二爷的小妾跟人跑了”这件事。
而在苏府里的苏紫苑也受到了波及。那些本对她很是推崇的仆役们,早先因着她的“天赋”备受追捧,很是吹了些大话,如今却被她不能修灵这样的事实打了脸,要多痛就有多痛。于是,恼羞、羞惭过后,便是对这位如今已不得家主欢心的苏三小姐的怠慢。
“锦姑姑,我去厨房给小姐取燕窝粥,那秦婆子又说没有了,这都已经第三次了,”小玉气鼓鼓地跟锦娘告状,“可是我明明看见那粥在灶上温着呢,一定是她把小姐的份例昧下了,我们得告诉家主去。”
锦娘闻言也是气红了眼,这些仆妇实在是势力,三小姐能不能修灵跟她们这些当下人的有什么关系?就算是不能修灵的普通人,那也是这府里的主子,不过是欺负三小姐年幼、二房又没有主事的人罢了。
可是她想到眼下苏府的低气压,却只能苦笑,家主这几天心情很差,就连女儿入了仙侠派而很是高兴的三爷和三夫人脸上都不敢带一丝喜意,这个时候又有哪个人敢为这么点小事闹到家主面前呢?再想到当家主母王宝云的态度,奴大欺主,又何尝不是更大的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呢?
锦娘深深地叹了口气,“罢了,我与那管厨房的陶妈妈还有些交情,我去一趟吧。”
很快,锦娘端了粥回来了。
金丝燕窝粥热腾腾冒着香气,苏紫苑却只是机械地喝着。自从那些修灵门派的长老离开后,这些日子苏紫苑就一直是这个样子,不管白粥红粥还是燕窝粥于她都无差别,食不知味。锦娘除了叹息,却也无能为力。
“三小姐,这几日天气晴好,莫不如咱们出去走走吧。”锦娘一脸劝诱的神情,“眼看就要年底了,咱洛水城的集市正是热闹的时候。每年跟着番邦使臣来的商队总要停留几日,听说这两天已经来了好几支了,不如,咱们去走走看看,散散心?”
原以为苏紫苑依旧是不会有什么反应,谁知她竟抬起头来,道了一声“好”,锦娘登时喜不自禁。
=
洛水城的集市位于城南,以高大的南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茶楼、酒肆、脚店、兵器铺等分列其中,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
这里靠近洛河码头,历来人烟稠密,粮船云集,商旅往来不断。眼下正值年底,向朝廷进贡的番邦使臣都要通过洛河码头转走陆路,这其中贡品搬运卸载、队伍整顿、食粮补充等等都需要好些功夫,因而按照惯例,队伍都要在洛水城停留几日。那些跟着使臣来的番邦商队,便要抓着这几日的功夫做些生意,因此这时节正是洛河最繁忙的时候,也是洛水城的集市里物资最丰富多样的时候。
“听说商队会在这里停留七八天呢。”小玉跟在锦娘身后叽叽喳喳,犹如放出笼的小鸟,反观苏紫苑,却如沉水无波,毫无稚女之态。
“这位贵女,小店新进了一批可改善体质、提升修灵概率的灵液,要不要来看一看?”路边一家明显是新开的店铺里,跑出来一个热情洋溢的店小二。
苏紫苑目光一动,就跟着他进了铺子。
不远处一处番邦人摆的临时摊位前,几个公子哥刚刚给摊主付了款,捧着淘到的宝贝转过身来。正是慕容家慕容鹏、林家林青云、薛家薛奉从、王家王星几人,同为世家,常有走动,因此这几人私下里倒有些交情。
“我说林青云,也就你看得上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照我看啊,有个鸟用。”慕容鹏一脸嫌弃地看着林青云手里那把镶满了宝石的匕首。
林青云却是一脸得意,“嘿,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匕首虽无甚威力,但端的是好看,用来给女孩子送礼再好不过。”说罢却是一叹,“这要是放在一个月前,这匕首,可就要送与那苏家的三小姐,去套些交情了,如今倒是可以先留着,等作他用了。”
“苏家?”一旁的薛奉从嗤笑一声,“怎么着,你爹还想让你和那苏家的三小姐结亲?”
薛家历来跟苏家不对付,林青云自知失言,尴尬笑笑,不说话了。
慕容鹏却是若有所思,昨天他偷听到父亲跟祖父谈话,似是想让他和南宫家的南宫雪结亲,要不然他也买个镶宝石的匕首去?
正尴尬间,林青云一抬头看见了那间新开的铺子,赶紧转移注意力:“咦,那家铺子好像是新开的,这些街边小店有时很是有些新奇的玩意儿,不如我们去看看,看能不能淘到些宝贝。”说罢当先一步带头,走上前去,众人变都跟上。
这间店铺虽是新开,店中各项设施却很是齐备,仅招呼顾客的小二就有十数个,统一服装鞋帽,举止言行尽皆有序,显然这开店的东家很是有些巧思。
还不等几位公子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