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正准备发足往餐厅走,白馨蕊看见了他们。
今天,她心情格外好,顽皮将大半个身体探出窗外,朝他们笑着大声说:“嘿!你们是不是也去餐厅?等会儿我。”
她对身旁的指导老师匆匆说了两句什么,纤腰一拧就不见了踪影。
两分钟后,她手里拎着一只细长的深绯色丝绒套子,像只小鹿般从光线幽暗的楼里蹦蹦跳跳地跑了出来。
走出门廊的阴影,活泼可爱的少女明艳艳地曝露在阳光里,飘逸的黑丝长裙在夕阳下闪着柔美光泽,将她净白肌肤趁得如同细瓷,不但丝毫不显沉闷压抑,看起来反而带着十足的艺术气息。
“你吹的那玩意儿叫啥?老好听了。”义廷赞叹着。
“长笛都没见过?”白馨蕊白了身旁土气男孩一眼,继续兴高采烈地说着:“今天回课,老师说,这首圣桑的《天鹅》被我吹出了新的意境,还说,很久没有教过像我这么有天赋的学生了。哈哈,再怎么说我也是来自一个艺术家庭。”
小女孩走起路来也带着轻快的节奏感,宽大的裙摆扫过她白皙的足踝,像一朵墨色的花。
“借我瞅瞅你的长笛,行不?”义廷眼巴巴地恳求,长这么大,他从没见过这么精美的乐器。
白馨蕊立刻把手里的细丝绒套子举得老高,仿佛生怕义廷会过来抢似的,忙不迭地说着:“不行,我的这只长笛可是纯白金的,定制版,除了我,任何人都不能碰,一碰音就不准啦。随便修一修,或调一下音都要几百美金呢。”
“我的天啊!那还不如再买一把。”对乐器一无所知的义廷惊呼。
白馨蕊像看智障似的看了义廷一眼,道:“再买一把?你是在逗我吗?”
遇到这种情况,辰辰比义廷多个心眼,只是笑而不语。他也不敢去揣测这把长笛的价钱,总之,很贵很贵就是了。
“这周末,来看橄榄球赛不?咱学校主场对战e校。”义廷完全没察觉白馨蕊唇边的不屑,继续聊着。
“我对橄榄球没兴趣,周末,我妈要带我去第五大道挑选返校节的礼服,然后,去百老汇看了歌剧。”白馨蕊说起话来是软糯糯的南方口音,说话速度却像竹筒到豆子,没有半点含蓄。
“那条街叫第五大道啊?宽街在哪个镇子上啊?(百老汇,英文y,义廷不懂才闹笑话。)”义廷揉着一头乱发问。
“我的天啊!你是地球生物吗?”白馨蕊翻眼皮望天,绝望地长叹一声。
“这两个地方都是纽约的地标,老铁。”辰辰低声对义廷说。
“啥?周末去纽约?这一来一去的,车费老贵了吧?”义廷越发大惊小怪起来。
白馨蕊已经懒得再回答义廷这些愚蠢的问题,把脸扭向一边。
辰辰不动声色的问:“你不去看橄榄球,凯文不生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