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聊斋仙境>第61章、要暖床的小姐

公孙策不爱听了,这事有什么羞的,他们也不算虚报军功,毕竟确实斩杀了一个千骑将。大人的脸皮还是太薄了,需要历练啊!

这样的包拯,让公孙策更加坚定了留在包大人身边的决心。

他需要我。

他还想劝说,哪知道包拯一摆手,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剩下的辽人。这五百人只是收粮队,肯定有其他大军就在附近。”

嘶--

王县令今天真是大悲大喜又大悲了。只想着分功劳,却忘了逃散的辽军,以及背后的大军。

这还有什么说的,赶紧八百里加急,向朝廷求援啊!

郭北县直接封闭。

“大人,咱们怎么办?”

王县令采取了他这时最正确,却也是最没有任何反击能力,最让人看不上的手段。

“你们怎么看?”包拯问王朝马汉他们。

“大人,属下觉得应该立即派出斥候,找到他们。”王朝想了一下道。

身为武人,他更喜欢进攻,而不是这么被动的防守。在对阵辽人时,他也没少拼死辽人,对辽人并不是那么恐惧。更何况他们这方还有沈石这个将门之后在。

老实说,一开始他是以为他们输定了。一百民壮对抗五百马军,怎么可能赢,但是在沈石的指挥下,他们硬是靠着木栅栏打赢了。

他对沈石只有浓浓的佩服,不愧是将门之后,真是不同凡响!

“大人,这里毕竟别县的所在,不如……”公孙策小声建议道。

“嗯,咱们回金华。”

这些日子,公孙策一直在他身边出主意,而包拯也很信任他,不出意外,这两人就这么勾搭上了,不会错。

当然,包拯也知道他再留下来也没什么用。这儿是郭北县,并不是金华。哪怕他是想派出斥候的,他都没这个权力。

包拯想了一下又道:“公孙先生,你去问一下沈公子,看他要不要一起回去。”

“是,大人。”公孙策去了。

……

“好帅啊~”

曹金花双手托腮,俊美的小脸上露出了花痴的笑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打坐中的男人。

自从黑市回来,曹金花便粘上了沈石,这样的声音更是成了常态一样。

一进门便听到这样感慨声的公孙策,原本那办正事的严肃,不由皱了皱眉,偏过头瞄了自己这个长的秀气的“男人”一眼:“喂!”

“嗯依呀!”曹金花随口回应,却连头都没回,依旧保持着那副花痴的状态。

“公子,公子!”她身边的小丫环慌忙的提醒自家小姐。

“口水,口水!公子你又留口水了!”丫环无奈,只能替自家小姐擦口水。

公孙策看都没多看一眼,仿佛多看了就会长针眼一样的逃了进去。

呜……丢死人了!

主子太没出息,擦嘴的手不由多了几分力气。

曹金花疼的一咧嘴,回过神,看向丫环气鼓鼓道:“小丫头,作反哪!”

“你还好意思问?”丫环也是豁出去了,气呼呼的横了自家小姐一眼:“小姐,差不多就行了。您现在可是男儿身,您再这么犯花痴,小心把沈公子吓到了。”

“噗--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曹金花挺了挺胸脯,目光却是不忍离开沈石的身上身上,小脸上再次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呢喃道:“石哥那么帅,我犯花痴也正常吧。”

“石哥??!”

听到这个称呼,小丫环直接崩溃了:“小姐!再说一遍,您现在是男儿身,您要叫沈兄。”

“必须叫沈兄!”

丫环怒不可恕的瞪着自家小姐。

小姐了花痴,这些天没少丢人,或者说是“雷人”。反正这些天,自家小姐是先后吓跑了公孙公子与孔公子,就是包大人身边的王朝马汉也不乐意接近这个院子。

为什么?

喂狗粮啊喂狗粮,他们这帮人都有—个明显的特点,单身狗。

曹金花以男人打扮,愣是让进入这儿的第二个男性,有千瓦大灯泡的感觉。他们哪一个还敢来?

这狗粮喂的已经是惊悚级别的好不好?

“从你这里论关系的话我的确应该喊他一声沈兄,可是,从我们那里论关系的话,我喊他一声石哥,也没问题吧。”曹金花抿了抿嘴,习惯性的翘起手指头。男人捻桃花指。好吧,又一个雷人的地方。

“你们那里?你们是谁?”丫环黑着脸问。不是她没大没小,实在是这小姐太不让人省心,不是她看的紧。恐怕当天夜里,他们小姐就会上演一出:白日惊恐过甚,还请公子同床共枕……

说不定就把自己交待过去了。

这时代不是明清,刚刚经历过五代十国的女子可没有那么多的教条。毕竟程朱理学的创始人二程,这时候也才是个小屁孩罢了。

而他们创立程朱理学,未免没有与儿媳妇爬灰后的罪恶感。

但是没有程朱理学不等于没有家法。当然了,身为曹家的小姐,哪怕她给男人暖被窝了,家主也不会怎么小姐。可她这丫环就不行了,活活打死的节奏有没有。

她这是捍卫自己的生命。

“你这丫头,让你少看一些儿女情长,你偏不听……”

“哈?”丫环有些懵。

“唉!还是本小姐与你细细讲来。沈家先祖当年可是太祖驾下精骑,当年太祖视其为兄弟……我家姐姐嫁给官家后,我们当然是自己人,是哥哥了。”

我听你口胡!

丫环算是服了自家姐姐这脑回路


状态提示:第61章、要暖床的小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