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团宠女儿[综英美]>69.福尔摩斯教授太可怕惹
谢你呢。”

“我丢了阿猫……”

……

卢修斯·马尔福,铂金长发,灰蓝眼眸,脸色苍白下巴尖细,纯血家族马尔福家族的继承者,推崇纯血高贵论,曾经在黑魔王伏地魔势大之时投入麾下,成为食死徒中的重要成员,并抓住时机获得了财富和地位。伏地魔倒台后,他利用自己的金钱和私权、以及和众多纯血巫师家族的联系,以被“夺魂咒”控制而洗脱了食死徒的罪名,免于被关进阿兹卡班,带着完美的声誉回到上层巫师社会。

不仅如此,他精通各种黑魔法,也善于利用各种人际关系获取最大利益,并能保证自己能随时全身而退,而他也如此从小教导自己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

不过卢修斯·马尔福大概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在一只猫面前毫无反抗能力。

送上的软垫背面纹画着诅咒魔纹,小牛排里有可以毒死一头马人的□□,各种恶毒的黑魔法,统统对它无用。

甚至连伏地魔的主魂在它手下都撑不过一秒,被一口吞掉。

被食死徒标记召唤而来、差一点悄无声息死去的卢修斯在角落里冷汗涔涔,因此,在那只猫问剩余的灵魂碎片在哪里的时候,他想起了被自己扔到韦斯莱家那个女儿身边的笔记本。

不仅可以处理掉黑魔法物品,还能构陷同在魔法部工作的韦斯莱,真是个绝妙的主意。

斯莱特林密室和可怕怪物的事情,他作为霍格沃兹的校董之一当然也知情,但是——如果被发现笔记本来自他,事情就不好处理了,因此他审时度势,向那只猫建议。

“在霍格沃兹。”

剩下两个无用的食死徒干脆利落地躺倒在地,卢修斯心惊胆战地顺应猫的要求。

——这就是他突然来到霍格沃兹探望儿子的原因。

穿着裹住半身的魔法袍,蛇头手杖华贵矜持,铂金色长发往后梳去,油光水滑服服帖帖,卢修斯四处看了下,转到一个角落,低头低声道,“就是这里。”

斗篷里动了动,一只橘色的猫从里面跳出来,粉粉的鼻尖往空气中嗅了嗅,阿猫甩甩尾巴,懒洋洋的少年音问,“笔记本在哪儿?”

卢修斯微微低头以示恭敬,“在一个叫做金妮·韦斯莱的一年级格兰芬多手里,不过现在已经是下午的上课时间了,有可能在寝室。”

“地图呢?”

卢修斯立马展开一张牛皮纸,“这是大致分布,不过这里的楼梯是会动的,所以没有具体路线。”

阿猫随意地扫一眼,“带路。”

女生寝室卢修斯当然进不去,不说有可能遇见的教授和学生们,单是看门的画像他都无法解释,因此阿猫悄无声息地潜了进去,卢修斯则必须如往常般到邓布利多的办公室简要说明一下。

作为力量本身的灵魂宝石,几乎没什么事情难得住阿猫——除了自已一颗石头没法跑得太远,潜入女生寝室楼就更不用说了,搜寻一遍,不说笔记本,连人都没一个。

更不能指望灵魂空间里的蛇脸秃头用灵魂之间脆弱的联系指路。

蹲在窗台上,阿猫看着底下抱着书来回走路的学生们,整只猫叹了口气,翻身一跃从十几米高的楼上跃下——

黑色皮鞋轻轻落地,干干净净未震起一点灰尘,穿着黑sè_mó法袍、黑发乱蓬蓬还翘起几绺的绿眸子少年原地动了动脚,他摸了摸额头上的闪电疤痕,食指推了下眼镜,抱着书混进人群中。

卢修斯记忆里,金妮·韦斯莱喜爱并崇敬的人,救世主哈利·波特。

什么救世主嘛,这种说法也太中二了点,少年心中腹诽,面上保持着微笑的表情径直朝着某个方向走。

红色长发有一点小雀斑的少女正抱着书和自己的同学讨论,“听说今天的麻瓜研究课是四个学院各个年级都有的?难道这门课不是选修吗?”

另一个女生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邓布利多教授也许另有安排?”

金妮·韦斯莱疑惑地问,“什么时候?”

“今天午餐的时候,”她的同伴拍拍金妮的肩膀,“不过你这两天身体不太好,连课都没法去上,不知道也正常。”

微微低头,金妮看着自己的魔法袍角,低声道,“嗯,现在好多了。”

“说起来,昨天你错过了很好玩儿的事情,我们有了个交换生,她和她爸爸都特别好看,优雅又绅士,昨天路过的时候还和我打了招呼,声音也超级好听!”

“也许今天我们可以看见?”金妮心不在焉地回答。

见她也许还没完全恢复,同伴也不拉着她说话,不过刚走了没多久,就悄悄地用胳膊捅了捅她,小声道,“是哈利·波特。”

听到这个名字,金妮总算打起了一点精神来,她抬头,“在哪儿——啊!”

一脚踩到了半个台阶,金妮整个人都不受控制地往下跌倒,关键时刻,一只有力的手扶住了她的肩膀,她借力站好,一抬头就望进了一声明亮的绿眸子,黑发少年单手抱书,一手扶着她,神情关切。

黑发绿眸的少年问:“你没事吧?”

那双绿眸子像是有魔力似的,金妮愣愣地看了好几秒,大脑这才重新开始运转,两片红晕迅速飘上脸颊,她磕磕巴巴地道,“没、没事。”

黑发少年低低地笑,“你没事就好,小心些,要上课了,快进去吧。”

“哦……”

等黑发少年袍角带风地消失在走廊另一头,金妮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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