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2012神启日>第12章 兄弟(二)

一天,一群人来到兄弟俩租住的房子里,打破了往日的平静。他们说兄弟俩的老爹欠的债没还清,父债子偿,加上利息总共得有二十多万块钱,他们发善心,零头抹掉,还个二十万就行了。兄弟俩自然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那些人要带走弟弟,说有个老板看上了弟弟,要收养他当儿子,这是他们命好,让他们带走弟弟,剩下的钱好心肠的大老板就帮他们还了。

哥哥自然不同意,他长在社会的底层,一条阴沟里的老鼠,他明白一些道貌岸然的家伙背地里有多么的丑陋变态。他听说过那个老板的故事,他像个好心的家伙,有时候会发善心的收养一些流浪的儿童当养子。那些被收养的小孩很高兴,他们的同伴也很羡慕。能在富贵人家当公子哥多好啊,能天天吃上鸡腿,不用在垃圾桶里翻鸡骨头用牙齿仔细地啃上面残留下来的肉丝。只是后来,那些被收养的小孩便没了消息,据说是被送到国外读书去了。阿鬼听说这件事还挺羡慕的,要是自己和弟弟被那个老板收养了该多好啊。

只是有一天,一个去广北省打工的年轻人回来,说在广北省某个红灯区的一家特殊会所里见到了本应该当富家公子哥,去国外留学的小虎,他在那当男童妓。有时候小虎一天要接20个客人,基本上都是男的,他一拒绝便会遭到毒打,然后扔进没有食物的监狱里。

阿鬼答应了妈妈要照顾好弟弟的。他奋力地反抗,然后那些人殴打他。弟弟看着倒在血泊里的哥哥绝望地哭喊着。

一个男人突然压在弟弟身上,这小子生的真是俊美,反正老板也会卖掉,自己先玩玩应该没问题吧?况且男的又没有,自己在他后庭开个荒,别的客人也许还会感谢自己。

哭声突然停止了,两个小孩变成了两头怪物,他们把这些催债的流氓通通杀掉。看着满地的尸体,哥哥拉着弟弟仓皇地向外面跑去,可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很害怕,地上那些人的尸体上怎么会散发出诱人的食物的香味?他以前从来没闻到过这种香味。阿白咽口水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原来不止自己一个人这么觉的。

之前,阿鬼的老爹还活着的时候,有一天打牌赢了钱,一家人在一家装修的比较豪华的馆子里吃海鲜。他曾经以为那几只油爆大虾的香味就是世界上最香的味道了。可现在,他感觉他回忆起曾经无数次梦到的油爆大虾的香味,却不如地上那些死人身上的血腥味诱人。

会被警察抓住的。要是被抓住了就咬住是我一个人干的。杀了这么多人会被枪毙吧?可要是自己死了,弟弟该怎么办呢?

“你是谁?是警察吗?事情是我一个人干的,与阿白无关。还有我很厉害的,不想死的话就别挡路,滚一边去”阿鬼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戴着白色笑脸面具的男人说道。

“不,我不是警察,我是你们的同类。”男人说道。

于是阿鬼和阿白加入了那个组织。在那个怪物聚集的地方,弟弟竟然展现了惊人的天赋,弟弟开始保护哥哥了。可哥哥骨子还是个混混,他厌恶那个地方,某一天夜里他逃跑了。

“弟弟,你已经长大了,你比哥哥要强的多,不用哥哥再保护你了,哥哥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你和我一起走吧?”阿鬼说。

“哥哥你走吧,我其实很喜欢这个地方”弟弟平静的说到。

弟弟确实很强,也很适应这个地方,他现在可不再是那个爱哭鬼阿白,他在这个怪物扎堆的地方混的如鱼得水。阿鬼想着之前那个白色面具男说的话:我知道之前那些人基本上都是你弟弟杀的,他是个天生的杀手,和你不一样,他的潜力很大。我亲自前来邀请你们两个加入组织,其实是为了你弟弟,你只能算个附加品。

黑夜互助会可不是什么慈良善组织,不是你想来就能来,想走就能走的。

第二天,发现阿鬼离开后,就有一位白衣执事带着一群人准备去抓捕阿鬼,他们会把他抓回来,用残酷的刑法将他作为叛徒处死,再分食他的尸体。虽然相比于人类和神裔,危险种的肉质粗糙,腥臭,但犯错的人就该接受足够惩罚,这样才能让其他人明白犯错的后果。

“抓到了那小子,我要用钢管把他的身体捅穿,染血的一头从他嘴里伸出来,那家伙的眼睛绝对会瞪的很大,就像一条死去的金鱼。到时候我再把那双眼睛挖出来,变成我的收藏品。哈哈哈哈”白执事笑道。

笑声戛然而止,他的身体就被带着尖刺的藤条贯穿了,翠绿的藤条的一端染着鲜红的血从他的口里伸了出来,他的眼睛睁的很大,就像一条死去的金鱼的眼睛。

弟弟走了过来,将那件染血的白色衣服从白执事的尸体上扒了下来,套在自己的衣服外面,然后在众人的面前不急不慢地将扣子一颗颗扣上。

戴着白色笑脸面具的男人带头鼓起了掌,其他人也跟着鼓掌,弟弟成了新的白执事,代号白夜玫瑰。

鬼爷躺在床上,他的脸像要完全枯死的老树一样,没有了几分生机。满大屋子的人都围着他哭泣,不管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哭的妆都花了。那些管他叫大哥的混混简直跟死了亲爹一样。

这辈子值了,他想到,要不是变成怪物,他的结局大概会和那个教他扒窃的独手老人一样被人卸下胳膊或砍断手。一边收着破烂,一边教导新的地沟里的老鼠如何扒窃。碰上个心肠还不算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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