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笑道:“开个玩笑,别紧张。”
安玉容舒了一口气,一副‘吓死我了’的表情。
第二天,林志起的很早。
四点半,他已经起来修行了,这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在脑海了反复观想《鬼谷天书》,不断领悟天书的深意。
天慢慢亮了,林志吐出一口浊气收了道力,洗了一把脸。
他看了一下时间,七点半了。
早晨的空气非常清新,林志在院落中活动舒展了一下筋骨,吃过早点便离开了安国府。
燕京大学位于海城区中心,距离安国府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以白马的脚程,半个小时足以。不过,听说大一要上晚自习,那他是否住校就成了一个问题。虽然安二公已经让人打扫了道场,不日便能住人,但每天来回的跑,也着实的麻烦。
林志打算到了学校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毕竟,他从小到大就没正经上过学,对一些制度也只是略有耳闻,并不怎么熟悉。
再说了,他从小在大青山生活,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生活?在他内心深处,也非常向往校园生活。这次能到燕京大学求学,也多亏了胡老道走关系,全靠自己的一位‘师叔’帮忙……
听胡老道说这位师叔大有来头,但具体身份林志并不清楚。
林志之前因为高胜男拦道,联系过这位神秘师叔,对方一句话,就让交通部部长给一个小交警队队长打电话,可见不是一般人。师叔说有事尽管联系,这燕京之地,还没有他不敢管的事儿。如此说来,这位师叔在燕京的地位,也是首屈一指。
当然,林志也从没想依靠别人。
以他现在的修为,除了官面不便插手的事儿,还没有能难倒他的!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燕京大学的门口。
林志下了马,牵着白马往校园内走去。
第一次步入大学校园,看着成排的法国梧桐,绿色的草地,还有一栋栋历经沧桑的教学楼,他感到非常新奇。古树参天,青石小道,三俩结伴而行的美丽女大学生,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与柔美。林志穿过一个地下通道,见到两排繁花盛开的紫玉兰花树,花香扑鼻,让人神清气爽。
绕过了一座假山,林志看到了一片清澈的湖水,荷花盛开,蛙鸣阵阵。
湖边有两个女生有说有笑,摘下花彼此扔花瓣,嬉闹着跑开了……
操场上有不少打太极拳的老爷爷老奶奶,也有踢毽子的,跑步的,足球场上几个学生正在踢球,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
林志牵着马,他依然穿着黑白格的百衲袍,背负古剑,斜跨帆布包,他的这副打扮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谁见谁知道。路人的反应,用《孔雀东南飞》里的一句诗形容,那就是“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大概就是这么个味道。
这时,迎面走来三个膀大腰圆的学生,手里拿着铅球铁饼等物,一看就是体育组的。
林志对各个系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体育系虽然人数不多,但一个个都是四肢发达,出了名的凶猛,在整个燕京大学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在院系的排名之中,排在最末,名声也不怎么好。但是体育系的人,那是有名的强横,谁惹得起?
不过,这三人与林志一样,也是新生。
他们看到林志的穿着眼前一亮,就像见到了神秘物种,见林志身体精瘦,皮肤黑黑的,眉清目秀一副文弱的样子,一看就是来自大山深处,这种人最好欺负了。他们上高中时,专门向这种无还手之力的人,‘借’一些烟酒钱。
“红哥,没想到这大清早,生意就上门儿了。”穿着星旗短袖的男生说。
红队服的强壮男生一瞪眼:“咳,宋星,你是不是傻了,我们现在是大学生,要文明!”
戴着绿护腕的学生说:“呵呵,还大学生,红哥,你可别当真了。”
“你看他,穿的土里土气的,一副穷酸样,能有几个钱,算了。”红队服的男生说。
宋星说:“这可不好说,他坐车都不舍得花钱,骑马而来,这种土包子,身上肯定有钱啊。这可是肥猪拱门儿,不要白不要啊!”他说完一笑,好像很光荣似的。
红队服男生说:“好,过去拦住他,‘借’了钱今晚去泡吧,听安老大说最近来了很嫩的雏儿。”
宋星说:“早就等你发话呢!”
红队服男生叫林红,另两个是他的发小宋星与刘兵,三人臭味相投,算是死党。
林红手里掂着铅球一歪嘴,宋星与刘兵会意,以三角之势朝着林志围了上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