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灭神>100.第100章 坟地真是个好地方

逢秋飘棉柳絮,这是东南门的特色。

这种树木叶子殷红,四季不枯,在深秋时长出如棉的飘絮,大有冬日飘雪的景象。

有人披红发覆黑甲,骑金镶马招摇过市,身后有肃杀一百余骑紧紧跟随,最后还有一辆金顶马车。虽然没有官府老爷出门时的肃静避让两块牌子,但这伙人所过之处行人无不大气也不敢喘。

东南门繁华之地纸醉金迷无白昼,可今日无论是赌坊青楼俱是歇业,这让大半个东南门萧瑟无欢,这是地皇白鬼的严令,因为今日是个格外重要的忌日。

百骑沿着主干道一路往城外走,越远离高楼豪阁,场面就越凄凉苦楚,到处是瘦骨嶙峋的饥民,他们几个月前或许还是一掷千金的款爷,睡在温柔乡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可几日后,他们就是地上的饿殍了。再远一些是荒无人烟的郊区,这里有一大片乱葬岗,而主干道的尽头,却有一块上好的坟地,里面葬的都是曾经在东南门风光过的人物。

引领百骑的黑甲人物是白鬼的左膀右臂,名小阎王,为什么这么叫,因为他杀的人已经上千。据说他四岁就开始杀人,那时便吃下第一口人肉,吮下第一口人血,所以黑发变红发,在东南门乃至东门南门,无人不晓小阎王的凶名,与北门那个啖妖肉的地皇相比,实力和风头都逊了一筹,若单论变态,吃人肉总比吃妖肉恶心太多。

临近坟地,百骑下马,小阎王单骑走至坟地中央最大最气派的一座坟,在飞舞的棉柳絮中,可见墓碑上除了“白鬼之弟”四字,连个名字都没有。

小阎王跳下马,发如血,腰际悬着的银鞘刀上刻着众阴罗鬼像,脸庞被血发遮挡,当他走到墓碑前时,伸手打了一个响指。

有一精悍手下拎着食盒上前,在碑前摆了几碟吃食,不过只给两个大浅碗斟了半碗的酒,做完这些后,他悄然退走。

小阎罗发出沙哑的笑声,依稀可见血发下乌黑咧起的唇角,他朝这座坟说道:“无命,每次看到你的墓碑我就想笑,你死了连留个名字的资格都没有,哈哈,这就是你们的兄弟情深么?与往年一样,今日整个东南门禁乐,不过对于你哥来说,少赚一日的钱又算什么,你们的兄弟情也就值这点了吧?你哥今日排场很大呀,特地从南门香宵城请来了十名当红花魁,还美其名曰是在替你享受,真他娘的无耻!”

小阎罗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右手抓着头皮癫狂的笑起,说道:“不过你有这下场还是拜我所赐啊!我四岁开始吃人肉,吃了那么多的人肉,但还是你的肉最美味。”

小阎罗忽然止住笑声,阴冷道:“要怪就怪你太信任我!在这无罪城,谁讲义气谁早死,你不明白么?!从天弃之地回来,其实你哥知道是我杀了你,独吞了圣毒魔果,但他不会杀我,因为要坐稳东南门的地皇,他需要我的实力!不过这真是苦了我,害我每年忌日都要陪你演这一出戏,哈哈!”

“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你的人头回来么?我就是要你亲眼看着,我是怎么亲手杀了你哥,这是我唯一一次不忘恩负义,对得起你的死,哈哈!”

远处的百骑只能听到小阎罗如乌鸦般的沙哑笑声,笑的是如此癫狂。他们已经习惯了,因为每年的这一日,小阎罗都如此。

良久后,那名精悍手下看到小阎罗在招手,赶忙命人将马车里的万鲤楼花魁请出。

这位花魁花名水芙蓉,笑靥嫣然,当得闭月羞花的形容。这样的女子,是江湖游侠儿心目中的情人,如同某位诗人描绘的洛神,高不可攀,若能缱绻江湖,实乃人生大幸,哪怕为她血战江湖与天下为敌,也会溅血欢颜。但是现实往往是非凡间所有的她们,愿为珠玉金银沦为脑满肠肥之辈的玩宠,让无数fēng_liú却囊中羞涩的英雄人物扼腕叹息。

水芙蓉扭着杨柳腰,穿过静立的虎狼之辈,虽不见小阎王转过身,却先笑盈盈的奉迎道:“爷,怎么让奴家来此地?”

小阎王阴笑着回道:“别废话,不然我杀了你。”

水芙蓉本以为再凶的男人也会怜香惜玉,看来这吃人的变态不能按常理来看待,若不是最近被昭和比下了头牌,失了势,万鲤楼的妈妈也就不会把她丢出来。

“跪下。”小阎王终于转过身,歪着头望向水芙蓉,后者看到了血发间的鬼眼,眼仁也血红。

水芙蓉不禁后背一凉,慌张的低头跪下,像是猛虎面前的一只颤栗小鸡。

小阎王拿起刀,用刀鞘拍拍水芙蓉的脸颊,发出狞笑。

在离坟地三十里的主干道上,有人一袭黑衫,后腰别剑,双手插兜,嘴里叼了一根草茎,见四下已无人,祭剑出鞘,大黑剑横空出世,他踏剑飞行,在身后带起一道旋卷的棉柳絮。

水芙蓉不知教她跪下是何意,却听有刀出鞘,随后毫不留情的砍断了她的脖颈,顿时鲜血喷溅。

小阎王将刀凌空插地,这是一柄怪刀,刀背竟是锯齿刃,它有个诡异的名字,阴曹。水芙蓉的无头尸体还保持着跪姿,他一脚踢开,拎着水芙蓉的头蹲下身子,用它流下的血趁热盛满之前的一碗酒。

“知道你喝不了这罢扔头颅端起这碗血酒,大口灌尽,然后起身,抬起右手用食指横抹下唇,忽然仰头垂臂狂笑,血发分开,露出了他那张纹满十九帝国死刑犯刺字的脸。

一袭黑衫在风中走入坟地,百人纷纷投来警惕的目光,杀气在风中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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