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复活之战斗在第三帝国>第三百四十六章中国城四

人类成为社会性动物,完全是生物自然演化的结果,最早的人类族群,纯粹是为了捕猎单独或者少数个体无法对抗的猎物,同时抵御那些天生居于生物链顶端的捕食者而产生的。

人类是一种倾向于混沌的生灵,时常沉迷于自己的yù_wàng与生物本能之中,特别是生存和繁衍这些地球物种所共有的天性,在人类身上更是放大了一千倍。

对于中国历朝历代对族群的看法以及演变过程,实在可以列为专门的研究课题,写一篇鸿篇巨著出来。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看问题还是很敏锐的,中国古代社会架构就是个人、家庭而后国家最终延伸至整个世界,撇去个人这个最基本的元素不提,家庭应该是构筑起一个社会的基本单位,而当一个家庭发展到极致之后,就会升级为宗族。

现代人类常以种族、信仰、职业等等共同点汇集成一个个群体,而历史上最古老最原始的群体,分辨亲疏的元素是血脉。

具有相同的血脉并不代表着会更加团结,但是从族群生存与繁衍角度来看,具有更多血亲的族群,在残酷的进化历史进程中,通常更加具有竞争力一些。

中国历史到了明清时期,宗族概念已经从单纯血脉上的联系,演变到同姓甚至同籍上,范围扩大之后的结果就是,民间宗族力量达到了封建社会发展的顶峰,成了当时国家政治架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对地区的控制往往只能达到县一级,底层乡野全靠各地的宗社与乡绅们共同管理,这种架构甚至一直延续到了民国时期。

最初这些到达美国淘金的华工们,到了语言生活习惯各方面全都不同的海外,当然会出于本能的抱团取暖。

而且除了抵抗来自外部的压力之外,族群内部的竞争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华工之间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冲突,所以加入一个可供庇护的团体,成为了每个华工首先会想起的事情。

本乡本土成为了最基本的辨识标准,因为来自同一个地方,意味着会说同一种语言。别小看这一点,当时满清就连官话都分成了四五种,两广与闽浙地区少说有数十种方言,有些闭塞的山区甚至会发生“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调”的情况,两座相距不远的村庄,说话发音可能就完全不一样。

这些最原始的自发的同乡会,组织结构相当粗糙,实际上很难向成员提供什么帮助,更别提在苦力工作上提供什么保障了。

有一部分苦力确实在淘金潮中获得了成功,在完成合约付清欠款之后,他们带着丰厚的收获回到各自的家乡,在当地建屋置地,过起了富裕的土豪生活,人们把这些成功者尊称为“金山伯”。

看到这些成功的榜样,于是大批同样怀着发财梦想的农民,踏上了前往“黄金之地”的旅程,这些人就不再是之前的散兵游勇了,很多地方甚至全村全乡青壮,组团登上前往美国的轮船。某些有条件组成“建制”的团队,出现了专门的“管理”阶层,意味着来自中国的宗族力量,第一次登上了美洲的土地。

淘金热最高峰的时期,来自中国的淘金者超过了五万人,除了底层的矿工之外,还有大量提供为这些矿工提供服务的传统行业,就像是中餐馆、理发店、裁缝铺、制鞋铺与中医馆,当然也少不了一批更加传统的黑色行业,比如臭名卓著的赌档、妓寨和鸦片馆。

当时最常见的华人宗社团体是公所,参加者最基本的条件是同姓同宗,所以公所前面会冠以各宗族的郡望堂号。因为有些姓氏人数不多,所以还有几个姓联合起来共同组成一个公所的情况出现。

除此之外最大的华人团体,就要属各地在美会馆了,虽然听上去像是国内的同乡会,但

是在建立之初,这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在当时苦力输出是一种一本万利的生意,完全是被香港和广州一些洋行所垄断的,除了开埠港口的那些为虎作伥的本地掮客,中国本土的商人根本没有资格插手其间。

但是随着输出的劳工数量增加,洋行需要一些华人作为中间人,在美国当地负责苦力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另外的任务是向劳务需求方收账同时防止工人在工作期间逃脱,顺便也干一些抢占地盘,维护公司的利益的黑活。

不过有一部分中间人或者经理人在行当里站稳脚跟之后,他们就抛开了原本的洋行雇主,自己干起从国内招募苦力的生意来。

这些经理人从苦力管理者化身为苦力进口商,他们凭借着本身在国内的关系,加上一些无法言喻的手段,很快就垄断了当地的华工进口生意。

这些苦力进口商联合起来,按照各自的家乡籍贯,再借鉴中国同乡会的形式,在三藩市建起了一连串的会馆。

这些会馆会在各自的籍贯地区招募苦力劳工,与这些劳工签订“赊单”合同。当苦力到达美国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所属的会馆“注册”成为会员,并且签订一份明确的债务协议,而后再由公所将其分配到各个劳务承包商那里工作。

会馆除了向苦力收取还款之外,还会收取相应的“会费”,同时会馆要负责苦力的人生安全,并提供医疗以及法律方面的援助,并且承诺苦力一旦因为意外而死亡,会馆会负责将其的遗体送回家乡。因为在法律上会馆是这些苦力的债主,所以如果一个苦力想要买船票回国,必须要拿到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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