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刀与千岁>第三章 挂灯笼

“老头儿,我弄了两壶好酒,来给你取些暖。”汉子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是瞎的,身后用粗麻布裹着把长枪,红鬓如血,来人是隋奇左,大梁推倒的那座江山,名为大隋王朝!而隋奇左,正是大隋最后一个王爷。

“你来做甚?”

“江湖太寂寞,我来看看你。”隋奇左猛灌下一大口,辛辣的酒刺得汉子喉咙一阵哈气。

胡不归独自接过一坛,就这么半蹲着揭开红盖细细品尝起来,半眼紧眯,像似在享受。

“总往死人堆里跑,并不是件好事情。”胡不归叼着烟斗,静静的注视着歪脖子树上的白绫布条,还有冷吊着眼的乌鸦。

“老头儿,我懂。这次过后,以后都很难会再回来。”隋奇左背上血鬓长枪,准备离开。

“世人曾称此地为桃花庵,这儿从前的小尼姑漂亮的紧,如今却只剩一堆烂肉和腐骨,所以这里也便改了名,叫乱葬岗。”胡不归目光并未停留在隋奇左身上,只是自顾自的说着。隋奇左敛了敛浓眉,后背有些发寒,回过身对胡不归恭了恭,大步离去。

胡不归隐隐觉得不对,回到屋中一看,一约莫八九岁大的女娃儿躲在米缸后眼泪吧嗒吧嗒掉,短发的小脑袋上沾着许多污垢。

胡不归大怒,转身去寻那随奇左,却已不见人影。

烟斗内暗黄劣质的粗烟丝上,火光频频亮了一阵。胡不归望着眼前的女娃儿,沉默不语。

“小娃娃,这哪里是托孤的地儿唷。”胡不归端起浊茶泯了泯干裂的唇,几丝茶叶上下浮动,古旧快生出虫洞的木桌上摆着一份清汤和一碗还残留着许多米虫的大米饭。还有,米虫也是熟的。

女娃儿小心翼翼的从怀里取出半截玉簪子,玉簪中段有折断的痕迹,她并未摊开手心,就这么隔着桌子给桌对面的胡不归看。

“母后系白绫前,让我拿这个来寻你。”乌发短如男孩儿般的女孩儿,警觉的睁着大而稚嫩的黑色瞳。像在打量着眼前老到快死的胡不归。

“我叫隋锦鲤。”

胡不归摆摆手,并不想听她叫啥名字,目光停留在半截玉簪子上良久,随后转过头,动作颇为迟缓的寻着自己的烟斗。实是玉簪子出现的那一刻,烟斗掉地上。

“女娃儿,你会熬骨头汤么,如果不会,那你会捡大米里的虫么?”

“会。”隋锦鲤当即从米缸里舀过一碗粗劣的大米,就着屋内的烛光,挑着碗里的小虫,不时皱皱小秀眉。

胡不归紧了紧烟斗里昏黄的烟丝,再次点燃之后便不再说话,只是目光停留在屋外泥泞如沼泽般的淤泥上。

“掌灯宗从不收女弟子。”胡不归微微用烟斗敲击着腐朽的残木桌子,像在回忆着什么。

“你可以把我当男孩子啊!”

胡不归忽的转过身,目光有些凌厉,苍老的瞳孔微眯,仅能透出一丝光线:“可你明明是个女娃儿!”

“我打扮成男孩子不就好了,哼。”

胡不归苍指点点点个不停,气得够呛,转身出门,谁想隋锦鲤跑到他身前噗通跪地不起……

胡不归大皱残眉,古桐老树制的烟斗负于佝偻的后背,不紧不慢转身返回破败的木屋,任由隋锦鲤跪着。

隋锦鲤本抹着眼泪花儿的小手此时却在地面上比画着,微低着干净的下巴像在回忆着一件很重要的东西,丝毫没理会血迹斑斑的膝盖,快将把石头染的发腥。最后在地上画完整个狗儿的涂鸦,大眼睛微弯,如同柳条牙儿,满意的笑笑。这是她五岁那年,在皇宫里养的一只狗儿。

屋内不停的有刺鼻的昏黄烟气飘出,整个破败的木屋再也容不下半点更多的烟,多余的昏烟只有往外逃。

“老头儿,我会熬好喝的骨头汤,我能挑出世间最小最该死的米虫,我会弄最甜的红枣儿粥,我能挖坑把那些碍眼的烂骨头丢进去。最后,我能帮你守夜,守到你隔屁我也会一直守。”隋锦鲤放开嗓子的在屋外大喊,整个瘦小的身子已经颤抖的倾斜倒在地上,小脸苍白,黑夜里再次下起了雨。

雨点声声许久,胡不归长叹一口气,用单薄的草床单子,卷起昏倒的隋锦鲤把她扔进屋内,而后四顾着找了些柴火,摸出个用泥巴补了无数次的乌黑火盆。

“小小年纪手段一套一套的,我老头儿这下巴都快埋进黄土的人,只怕没多少日子好过。”胡不归脸上沟壑遍野的皱纹,在火光中竟破天荒的舒缓下来,不再同个深夜老幽灵般那昔冰冷。

第二日,天蒙蒙亮。

“锦鲤,同我去镇上买些干粮罢。”胡不归快要闭上的眼睛露出一丝光线,打量着头顶云朵的颜色。

隋锦鲤起来第一件事却是噔噔噔跑出屋外,眺望远方那抹烽烟,仍未歇!

“怎么可能!风锤城还没被攻破?”

“呵,你懂什么,昨夜雨大,虎贲军的重骑怕是要吃水,而且大梁的铁浮屠,已先一步入大燕,奇哉怪哉,像是准备多时的过河卒,到底是何人有如此胆魄。”

隋锦鲤并没注意到,乱葬岗最粗的一棵歪脖子树上,三只乌鸦少去一只。

……

离乱葬岗有些距离的碍余镇。

“冰糖葫芦诶,酸甜可口。”

“又大又甜的馒头,一文钱两个。”

“狗不理包子,狗不理包子,皮薄馅多,新鲜出炉的哟。”

隋锦鲤着一身粗麻布衣,紧随在胡不归身后,明眸咕噜咕噜的四处张望,对着包子铺皱了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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