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娱乐全人类>第二百一十四章 惊天大赌(为今夜为你无眠盟加更3)

……

“呜呼!”

朴德欢把笔记本电脑往沙发上一扔,满屋子乱蹿。

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啊,他们这宇宙最强国中的最强人,终于找到了陆尘的破绽。

这歌太慢了!

是的,不得不承认《billie-jean》的神奇,朴德欢并非没有欣赏能力,相反,他有着很强的鉴赏能力,他敢拍桌子肯定,《billie-jean》肯定能大卖,专辑销量甚至会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可是,这首歌还是太慢了,哈哈哈。

朴德欢高兴得手舞足蹈。

陆尘不是思密达人,他那首《出高丽记》还羞辱了所有的思密达!

那就是一首群嘲歌曲。

而且群嘲得很是成功!

现在,他成为了思密达公敌!

所以,就目前来说,整个思密达国家,都希望陆尘的不败金身被破,最好,是破在他们思密达手上。

朴德欢是爱国青年,他很是期待着这一刻。

而他的表哥朴德爽肩负重任,升任为‘除尘大使’,也让他既是紧张又是兴奋。

想到刚才表哥竟然直接命中陆尘那被奉为神舞曲,一举让他被诸多老外封为‘king-of-pop’的《billie-jean》的弱点,朴德欢就身心愉悦。

爽感,那是一浪接着一浪,一浪更比一浪高。

蹦达了一会儿之后,朴德欢再次拿起电脑,一边切换出直播画面,一边继续关注着思密达国人数最多的论坛。

看到论坛上面那金光闪闪的‘我们是宇宙最强国。争做宇宙最强人’几个大字,朴德欢心中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

湖楠,淮化一处广场。

与华夏其他地方的广场一样,人山人海。

今夜。当真是巅峰之夜,有许多记者在忙碌着,收集着各大城市的人对今夜的看法。

“怎么这草泥马这么讨厌呢,他又跳出来了,《billie-jean》这样的歌,他都能鸡蛋里挑骨头。有病呢吧,别拿话筒对我,我心情很不好。”

胡琛冲一脸怒容的老外笑了笑,道:“没想到你竟然能够说中文,那我们可以愉快的聊天啦,请问你对《billie-jean》是什么看法。”

“我懒得理你。别妨碍我看直播,我不能看现场已经很难过了,你竟然还在这里跟提《billie-jean》,你看到没有,砂钵大的拳头,一拳打爆你的鼻子。”

胡琛嘴角抽了抽,说了句谢谢这位观众的配合之后。便准备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很幸运,他是可以采访陆尘的那几家媒体之一的其中一个记者,他现在在搜集素材,为陆尘造势。

当然,陆尘这人气……

已经不需要他们造势了,可是尘迷需要啊,尘迷需要看到报纸上,有陆尘的消息,否则,他们可不会买账。

现在市面上陆尘的作品几乎没有。所以很想收藏陆尘作品的尘迷饥ke得很,报纸上的图片,他们都会剪下来收藏。

胡琛曾看到一堆人疯抢他们报刊的报纸,这场面,简直太火爆了。

叹了口气。准备换一个老外,他是准备在老外中,每个国家的搜集一份观众看法,放在头版,配合陆尘扣帽后的完美侧身,销量那就根本不用愁。

而且,口碑也会好到爆。

嗯?

胡琛眉头一扬,怎么刚才还骂骂咧咧的整个广场突然就安静下来了?

他下意识的扭头看向大屏幕。

因为以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那就是陆尘做了噤声的手势。

“歌太慢了?并不是所有的快歌,都是好歌的。”

果然,是陆尘!

胡琛暂时停止了采访,并非是他想偷懒,而且这个时候去拉人家采访,被骂都是轻的……

说不定真会有砂钵大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

大屏幕之中,舞台之上。

灯光全开,亮堂堂的。

陆尘脱掉外套,引来台下一阵尖叫,这一瞬间,都有两个人晕过去,被人从人群里递了出来。

镜头跳转,给了舞台边缘坐在梦想导师椅上的朴德爽。

看到朴德爽出现,广场上顿时又是一片骂声。

不过,这并不能影响现场的朴德爽,他冲陆尘笑了笑,说这首歌什么都好,就是节奏太慢了,你能写快歌吗,之前你都写出来了,今天是巅峰之夜,如果写不出来,那是不是意味着,巅峰之夜,并非是你的巅峰?

不光是现场观众,就连广场,也是再次响起一阵谩骂。

找茬也不是这样找的啊。

《billie-jean》这样舞曲,就算是一辈子一首,也足以让这明星成神,傲世群雄了。

再来一首?

脑残的朴德爽,这种问题都能问出来?

……

听到耳畔不绝于耳的谩骂,朴德爽恨不得自己听不懂中文,可是,除了中文,还有英文啊,那流利的‘法克鱿尔马泽’响彻全场,他即便是塞住耳朵,恐怕都能听到。

娱乐圈本就是快餐行业,几乎没什么明星能够一红红一辈子,而且,这个行业完美的沿袭了成王败寇的规则,只要是输了,过一段时间不报导,再加上无脑黑,那这个明星也就臭了。

一旦到了人见人烦的地步,那他也就失去了价值。

所以朴德爽虽然对于欧美那边的部分人会抵制自己而感到悲哀,但是他并不后悔。

毕竟自己的国人是最重要的,到时候自己不火了也可以靠他们养老。

早已打好了如意算盘的朴德爽盯着陆尘,等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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