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绝品妖孽>第0367章 丛林杀手2

他不敢靠近大树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之前辰逸、朱焱对战那最初的两百雇佣兵的时候,完全在他的视野,而那帮佣兵最倒霉的地方就是碰了一颗看起来很不对劲的大树。

他看了看这颗大树之后,下意识的回了一下头,就往前走了。

如果辰逸还醒着,估计得乐死……

野人用一种近乎野兽的动作在密林中迅速穿行,因为他已经发现了朱焱的踪迹,即便是朱焱的行动迅速,而且隐秘,野人也已经找到了朱焱的踪迹,他前没有从后方直接追上朱焱,却没着一个半圆弧形路线,绕在了朱焱的前方。这个从小在这片林子里生活了几十年的野人,对这片群山这片丛林了若指掌,他找到了一个小小的山泉,深澈的泉水从里面不停地涌出来,形成了一个直径三四米的小水潭。

野人看着这个水潭,微微的思考起来,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需要喝水,林中是有一条河流的,水流很急,而且河水清澈,但是距离这里简直太远了,他想那个支那人不可能为了喝一口水而跑出好几十公里的距离。

而且这个支那人已经连续战斗了好几天,现在一定是又饿又渴,而这个泉眼就是朱焱的必经之路,他一定会在体力快要到达限的情况下,寻找一个干净的水源。

在这个林子里生存了这么久了,野人的队伍可以发展到如此规模,可不是一味的蛮干,在之前,辰逸和朱焱已经见识到了这些野人的狩猎情况,下面的小野人如此,更不要说领导头子,在在丛林中战斗,就是要能利用种种条件,分化敌人的力量,为自己创造最便利的攻击机会!

野人除了战斗,无疑也是这方面的真正高手!

大约五分钟后,野人听到了一个很轻的脚步声,那个支那人果然来了,而且只来了一个人。当躲在掩体下面的野人把目光落到那个目标的身上时,他双眼的瞳孔瞬间缩成了危险的针芒状。

这个之男人明显经历过惨烈的战斗,他身上的迷彩服被弹片、树枝划得破破烂烂,迷彩服已经看不出本来的绿色,而呈现出一种令人看了就不由自主在心中产生一种毛骨怵然感觉的黑褐色。拥有野兽般直觉的野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男人的军装之所以变成了这个颜色,是因为他的军装一次又一次被炽热的鲜血浸透,然后又一次又一次地风干。

这是一个真正从鲜血与死亡中挣扎出来的男人。

这个人,自然就是朱焱,在从接到辰逸的命令的时候,他马上就来到了丛林。在这片林子布置着一个又一个陷阱,为的就是把这个异常强大的野人吸引而来。

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朱焱知道自己一定不会遇到敌人,因为所有的敌人正在和自己的那些同胞战斗,而且,那个极其强大的野人,也正在被辰逸苦苦的牵引着。

但是,就算是这样是,朱焱根本没有放松一点儿的警惕,他的步伐看起来和一般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不能掩饰的疲惫下,他穿着沉重而有些破烂的军警防暴靴,又脚一步步踏下又一次次起来,发出来的声音却是那样的轻。仿佛他现在踏着的并不是面满落叶和枯枝的山地,而是坚硬而平坦的水泥地板。

他的腰微微弯曲,只是这一个肉眼几乎无法辨别的细小变化,就使他全身拥有了一种不可预测的爆发力。而他那一直微微下垂手指轻勾起的左手,随着他走路的动作,轻轻以三十五度角摇动,如果仔细的去看,你就会发现的手从来没有离开他绑在大腿一侧的军刀三公分。

他的肩上扛着一把狙击枪,狙击枪上带着一把刺刀,看起来是说不出的轻松与自在,但是,只有龙魂的战士,和辰逸知道,这个是朱焱的招牌动作,只要有危险,只要肩膀衣兜,狙击枪就会弹起,用不了三秒,他就可以进入最准确的战斗姿势。

为什么狙击枪上会带着刺刀?因为这个辰逸的狙击枪,辰逸就是喜欢让自己的武器变成全能的,之前他还扬言过,要让自己的狙击枪比得上重机枪,比得上反坦克火箭筒,关键的时候,还可以做突击步枪,可以进行白刃战。

朱焱在发现这个水源的时候,眼眸中有掩饰不住的惊喜,可是,突然他的瞳孔紧缩成了一个针状。

朱焱小心地控制自己的呼吸,尽量让自己的呼吸变得悠长而轻缓,他甚至轻轻眯起了自己的双眼,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杀意,一只战斗了这么久猛虎,他必然已经拥有了远超常人的敏锐触觉甚至是第六感觉,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让他心里产生莫明的警觉。

朱焱缓缓的蹲下,看着这个水潭周围明显和周围不一样的环境,他再也不敢松懈,因为,这里不是辰逸的脚印,辰逸所到之处,留下的痕迹,不是这样的。

但是朱焱并没有回头去观察这里的环境,没有寻找敌人的踪迹,而是蹲下,取出一张可能拥有检测功能的试纸纸条,把它浸进水潭里,看看纸条的颜色,确定这个水潭里的水没有毒素后,朱焱随手拔下身边一株植物上细长的叶子,卷成一个圆锉形的容器,从水潭里舀出一勺潭水,送进自己的嘴里。

而就在这个时候,朱焱猛然闻到一阵腥臭和血腥相交的味道,他没有回头,直接往前跑去,手中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已经准备好的手雷,拉动了拉环,扔到脚底的水潭之中,整个人朝前跑去。

朱焱的这个动作,胜在他的反应迅速,而不是动作快速,因为他再快,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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