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宠妻成瘾,霸道机长请离婚>第217章 天亮了,就是他们的婚礼
未正式进场,全场目光都集中在这十二对金童玉女。

杜宏宇没有应邀在伴郎之列,所以只在人群里深处看着面前的一幕。

路晶晶站在最近礼台的高处,身上那条浅紫色的小礼裙是无肩抹胸的设计,她身量娇小,所以裙子只到膝盖以上。简单的款式,却衬得她娇小玲珑的煞是可人,对面那十二个里有五六个都贼眉鼠眼地将目光黏在她身上,黏得最紧的,当属宋天杨身边的首席得力干将,程力。

其实,杜宏宇对程力没有什么大的意见。不过,路晶晶对他来说和别人不同,他虽然叫不出那一声路姐姐,可打心眼里,他也是喜欢路晶晶的,那种喜欢和慕千雪的不同,更像是一种惺惺相惜。

在慕千雪和路晶晶还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认识了她们俩,他是看着路晶晶如何陪伴在慕千雪左右,用比维护她自己还要坚定的决心,在维护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的。

很多时候,杜宏宇看到路晶晶的时候都心怀感激,感激她一直代替自己照顾着慕家姐妹,当他一心系在慕千雪的身上的时候,这个看上去不怎么精明的姑娘也同样如此,甚至不求回报。

以往 ,他是不怎么多看路晶晶的,只觉得她长得不差,如今一看,何止是不差,亦是明艳的堪称绝色。

心动么?

答案是否定的。

他试过了,可对路晶晶的感觉依旧如他当初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一样,只能是朋友。

人的感情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他在不知不觉中爱上慕千雪,更因此慢慢接近路晶晶。也曾想过就此成全,成全慕千雪和宋天杨,成全路晶晶对自己的一腔热爱。那时候他就觉得,既然得不到毕生所爱,那就找一个可以爱他毕生的女人也不错。

他曾以为,那个女人是路晶晶。

直到,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细看之下,他其实又觉得程力配路晶晶根本就没有高攀啊!

根本就是低就。

这个男人各方面都很优秀,也很适合路晶晶,能比自己更好地照顾她。那一晚他故意和路晶晶换‘家’住 ,还以为程力会因此对自己阴阳怪气甚至大打出手,可他也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然后便回房洗洗睡了。

真的睡了。

只是一个很小的细节,杜宏宇对程力此人有了重新的认识,可这时候他的感觉仍旧很奇妙了,他认可程力的为人,却还是担心路晶晶和他在一起要吃亏。

那个女人除了年纪大,思想压根就还停留在未成年阶段。天生蛋白质的剩女如何玩得过黑马级的腹黑男?所以,他才会横插一杠子挡在二人中间,倒也不指望路晶晶有一天会感激自己,只是,朋友嘛!他总还是希望她过得幸福,而女人的幸福,其实也包括一点:不随便!

容易到手的女人,男人总不会那么珍惜,这是男人劣根性,杜宏宇有时候也在想,或者就是因为这种劣根性,所以慕千雪就那么死死牢牢地长在了他的心上,路晶晶却怎么也入不了他的眼。

不是她不够好,是他的心太小,装进去了一个人,就再腾不出任何的地方给别人。如今,他心里的那个人终将要走向幸福之最,路晶晶这个好姑娘,他也同样想祝福。只是,他印象中程力这小子太能算计人,在没有确定他的真心与否前,他也会替慕千雪好好看着她这个傻闺蜜。

就算是思嫁,也不能这么急切嘛!

男人都是贱骨头,吊着一点,才能一直对她好。她现在不懂,总有一天能理解,他可真的一片好心呐!虽然此时此刻,他这颗好‘心’,早已千疮百孔。

目光迟迟,又落在那方紧闭着的雕花大门前,再过不久,他心爱的女孩,会从那里被另一个男人轻挽着而出,走向他少年时期最崇拜的‘偶像’。他叫了近二十年的三哥,终于要结婚了,娶的是他心里的那朵永远绽放的红玫瑰。这滋味儿太逍魂,尝过后只有一个想法:还不如死了呢!

纵然心如刀割,纵然痛澈心脾。他还是毅然而来,想陪在这里替她见证一切,见证……她和他的幸福之最!

小雪,一定要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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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如此盛大的婚礼,京市近年来能与之比拟的不过两三场。晃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夏谨华唇角的笑意冷冷,勾出一丝毫不掩饰的鄙夷:“一个干女儿而已。”

一袭宝蓝色紧身礼服,腰线收得极紧,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完美的身线,深v的开领,隐约露出软雪般的半球,恰是能令男人们趋之若鹜的程度。

是他亲自送来的礼服,只可惜,她放下平素的端庄将自己弄成他想要的模样,可身边的男人,目光却始终只是淡淡。无惊无喜,无波无澜。就是这样,明明他的表现绅士又君子,可她却觉异常难堪。当然了,当一个男人无论你穿什么衣服,或者穿不穿衣服都是同一种表情看你的时候,除了难堪,你还能有什么其它的感觉?

“如此‘隆重’不会太过了么?”

闻声,身侧的男人回眸看了她一眼,笑得体贴又温柔:“别羡慕她,你才是夏家的大小姐。”

“………”

夏谨华不语,只是微微抿紧了唇,继续无聊地晃着酒杯。

夏家的大小姐?呵!她算什么夏家的大小姐?

如果不是她努力将自己变成了京市最年轻的女检察官,又有几个人记得她也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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