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染色流年好好爱她>第 1 部分阅读
败俱伤。你为什么要哭?为什么?我就这样呆呆地看着她。她咬住了自己的牙关,又一屁股从地上站了起来,朝我这儿奔来。

&p;#160;她压住我,两行泪水夺眶而出,拽住我的头发。我的手和脚被她压得紧紧的,根本无法动弹。

&p;#160;云异哭着说道:"你凭什么这样对我?我哪里惹你了!你凭什么?我究竟哪里惹到你了,你凭什么这么蛮横无理!"她边说边哭,哭得很厉害。我冷眼看着她,关我什么事?是你先动手的?疯了疯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正常人了!云异情绪也越来越激动,举起手,她朝我……

&p;#160;"啪~~~~!!!!!……"那是多么清脆的响声!

我呆了,眼神是那样的空洞。云异貌似还不甘心,她有一次举起手,刚才扇了我的左脸颊,这次要来打我的右脸颊吗?她向我扇了过来……"啪、、、、、这又是多么清脆的声音啊!在我四岁的人生里,连爸爸、妈妈、哥哥都没打过我!碰都不敢碰我的脸一下,她今天居然扇了我两次,声音是多么的清脆啊!我的瞳孔还是空洞的没有任何光彩……她也没有动了,只是看着我、。

&p;#160;我和她的举动,在监控摄像头下被清晰传到了监控室。那儿的人说道:"落落啊,你为什么不愿意最后为我争口气?我走了以后,你怎么办?""伯母,你不要担心了,落落会保护自己的。"一个女孩拉着女人的手,女人一把抱起女孩,微笑着。她们缓缓走出监控室,外面还是一片热闹,哥哥他们正坐在沙发上玩着。却不知,这场生日宴会有高兴,也会有悲伤,那个阴谋……

十分可怕的阴谋,一觉醒来以后,爸爸和妈妈,或许……再也见不到了呢!

:::::::::::::::::::::::::::::::

冷冰落的书「孤傲的她扛上阳光的他」,玥染很喜欢看的,大家可以前去观看!冷冰落,好朋友的书啊,呵呵~~~

第五章 离婚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来的,当我走出房间的时候,这个家……似乎已经发生过天大的变化了,妈妈的那间卧室在我对面,现在却已经空空如也,妈妈不见了,连同那里的所有东西。哥哥坐在沙发上哭着,有一个女人在安慰她。妈妈的旁边站着外公、外婆还有舅舅、舅妈,诺诺也在那里站着。

爸爸只是坐在沙发上,没有哭,没有任何状态,我站在房门口听着她们的对话。我听见哥哥一直在哭:"爸爸,你不要和妈妈离婚,今天是我的生日啊!"说到生日这两个字,我看了一下大厅,已经没人了。"爸爸,以后我会好好学习,不会惹你生气,听你的话!不要和妈妈离婚!"哥哥还在说着,我听着,捂住嘴,哭了。爸爸意味深长地看着哥哥,说道:"对不起,我和你妈妈已经不相爱了,和必要硬撮合在一起呢?轩轩,听话,回房去。苏心仪带轩轩回房睡觉。

&p;#160;这个女人?我看到了,她是妈妈的侄女,我和哥哥的小姨,今年只有十一岁,她来这儿干什么?她一个十一岁的人能干什么?"乖,轩轩跟小姨回去。"苏心仪和颜悦色地说。"不不,爸爸不!!!不要和妈妈离婚,不要!!"哥哥用力地嘶吼让他昏了过去。我继续偷听着。"振风,孩子归我。"妈妈冷冷地说,她没有哭腔,可以断定她没有哭。

&p;#160;沐攸振风看着妈妈,坚定地回答道:"不行。这是离婚协议书,我名下的财产分给你百分之四十,不要孩子,好吗!?夏纯。"

&p;#160; 妈妈这次带有哭腔地说道:

"我不答应。还只是我十月怀胎才生下来的,你做梦!我辛辛苦苦养育了他们七年之久,就凭你那百分之四十的财产就想要奪(夺)走他们吗?这七年来,你看过他们吗?这就是夫妻之间所传的' 一日夫妻白日恩,七年以后:就是一日夫妻千年恨;七年之痒吗?' 沐攸振风,你妄想得到孩子!这两个孩子至少要你百分之八十的财产!以后我会定期接他们去我家玩!"

我哭了。

哭得很厉害,但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哭声,放小了一点,在这个全家人都死寂的下午,哭声越大,只会换来更多的死寂,我不喜欢这样。可是,我不明白,爸爸明明那么爱妈妈,妈妈也那么爱爸爸,真的是两个人不相爱了吗?他们终究还是会离婚,三年以前,他们就已经商量着。

可是为什么非要在哥哥生日这一天,是那样的喜庆来离婚啊?

明明他们双方都已经坚持了三年的婚姻,不打算离婚,可是问什么要这样?why? 我不免有些失神,真的很像跑出去,对他们大吼:"你们凭什么离婚?今天是哥哥的生日!还有那么多人在这坐着呢!"而且妈妈刚才说了什么?「、丶这两个孩子至少要爸爸百分之八十的财产!?」妈妈只是把我和哥哥当成赚钱工具?

第六章 等待

&p;#160; 小姨虽然才十一岁,但是这些道理她还是懂得,她的脸也慢慢沉了下来。

在场的人又愤怒又哀伤,他们真的无法再让这两个人在一起了,三年以前应该还是会有扭转的一步,可是三年以后这样的场面又怎么可以呢?

&p;#160;沐攸振风说得对:对不起,我和你妈妈已经不相爱了,和必要硬撮合在一起呢?已经不相爱,即便是会再伪装技术好,能伪装得出一家人和和


状态提示:第 1 部分阅读--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