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能。”傅之晓撇撇嘴,“你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自然不知道这些,来,把水倒掉。”
闻言简顷眸子定定看了傅之晓一会儿,看得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了?”
简顷似讥非讥地轻笑一声,却答非所问道:“倒掉了。”
“接点水再来一遍。”傅之晓道。
简顷就将刚才的步骤重复了一遍,旋即又倒掉。
第三遍重新装了水放到灶上。
傅之晓将柴添了进去,头也不抬地道:“你先出去罢。”
听了她的话简顷立刻毫不留恋地回了屋。
傅之晓其实也不太熟悉柴火烧饭菜,需要添加多少柴,什么时候做好根本不熟悉,只能一步一步尝试着来。
之前靠着小荷和蒹葭,日子不是很辛苦,可现在一切从头,没办法投机取巧,不过这也是个好机会,远离了京都隐姓埋名,避免了更多的麻烦事。
总算掌握点技巧了,傅之晓将手上的药膏洗掉,开始宰排骨,刀也是今天才买回来的新刀,非常锋利,两三下级将排骨剁成了块儿,洗干净后背放进碗里。
再将大蒜捣碎用各种调料将排骨腌上两柱香的功夫,随后再加入香料和水将排骨放到锅里蒸。
忙活完这边,她又切好茄子,想炒一盘鱼香茄子。
考虑到殷王昨晚没吃饭,又给他多炒了个莴笋。
三个菜也够吃了,饭也差不多该好了。
盛好饭傅之晓将菜和饭碗端进厅里放到桌上:“可以吃饭了。”
简顷之前就闻到香味儿了,心里却是有些疑惑——
照理说傅之晓一个深闺小姐,十指不沾春水,怎么会做菜?
简顷蹙了蹙眉。
傅之晓将筷子放到他面前的碗上:“吃罢。”
简顷这才慢条斯理拿起筷子:“如果不好吃,本王可是不会继续吃的。”
傅之晓没好气地给他夹了个排骨:“赶紧吃点肉补补。”顺便塞了那张讨人厌的嘴。
简顷看着那青瓷碗里,白花花的米饭上搁着的排骨,色泽十分饱满,肉与骨头仿佛都被分开了一般,能直接看见骨头。
她用青色的菜叶做了点缀,衬得这深色的排骨倒叫人垂涎欲滴。
简顷慢吞吞夹起排骨,说是不会吃,可这是傅之晓做的,就算难吃,他大概勉强也能吃下去。
这么想着,他咬了一口,顿时微微一怔。
肉质非常嫩滑,调料已经渗入了每一寸排骨肉,味道均匀,让人胃口大开。
“怎么样?”傅之晓扬眉笑道,“味道还行罢?”
岂止行。
“还行。”简顷淡声答道,随即夹了茄子继续吃。
傅之晓见他没有说话,也专心吃起饭来,殷王吃得不疾不徐,动作优雅得紧,搞得傅之晓吃相也不敢太粗鲁。
用过午饭,傅之晓将碗收拾了去洗。
手上的伤口沾了油水还是有些麻烦,洗完碗,傅之晓回屋继续擦药。
简顷忽然道:“买两个丫头回来帮你罢。”
傅之晓摇了摇头,若是蒹葭那样的丫头也罢了,可若是只是买回来洗洗衣服做做饭,可真是浪费人力物力,还白养一个人。
“不是说了会算在袁离头上么?”简顷声音低柔地道,隐隐有哄骗之意,“本王也被人伺候惯了,现在倒挺不适应,你总不可能来伺候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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