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要不要离婚>第 10 部分阅读

多麻烦。”

王芳语气缓和了:“妈,不是闺女说你。我们现在都是为人父母,都知道养孩子的艰辛。不图什么,就图子女幸福就好。您老做老辈的和小辈的计较什么呢?再说您惯王涛也太厉害了,我都看不过去。要我说叶蕾也挺好的,逢年过节都给您买衣服,哪一件不是好几百,别老嫌人家不会过日子,真会过日子天天和你斗智斗勇您感觉有意思吗?”

听了王芳语重心长的话,母亲妥协了:“行,我听你的,过几天把那套房子给他们收拾一下让他们搬进去吧,眼不见为静。”

┃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

┃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

┃bsp; ┃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

【……第二十一回 眼不见为静 ----网文字更新最快……】@!!

第二十二回 十一中小天后

上班没几天,叶蕾就和同事“疯狂”了一回。这段时间,医院刚分了很多年轻女孩,叶蕾所在的科室也分了两三个。年轻女孩嘛,先不说长的漂亮与否,青春的朝气与活力肯定是有的。于是,她们的到来无疑让叶蕾长久孤寂的心瞬间蠢蠢欲动起来。那一日,叶蕾和新来的周佳,郭晓燕一起上班。周佳是一个看起来很洋气的女孩,长长的卷发高高地束了一个马尾,虽然也是素面朝天,但皮肤保养很好,细腻而白皙,大大的眼睛,黑眼珠很多很亮,给人的感觉眼睛很有神。嘴巴微翘,脸盘有些大,乍一看或许年龄较大,但她是那种特别耐看的女孩,越品越有女人味的那种。

应该是那天的下午没有几个病号感觉特无聊的原因吧,叶蕾不知怎样聊就聊到唱歌声。于是,周佳马上提议晚上去ktv包房唱歌。唱歌?实在是件让人兴奋的事情。没结婚的时候,叶蕾曾经和丽珍,娇娇一起在lou天广场唱过。那时的设备特别简单,就几个椅子,前面一大电视,想唱歌的就坐在椅子上看着目录点自己选的歌,四周一群看热闹的人,唱的好了就叫好。丽珍,,叶蕾,娇娇唱歌都不错,她们三个人的歌声往往让周围的人叫好连连。那种被别人吹捧的感觉现在想都让叶蕾兴奋。

但现在去歌厅还是让叶蕾有些担心,很长时间都没有听新歌了,记忆中的那些老歌或许都呕的发霉了。不比不知道,和这些新来的学生一比,真的感觉自己老了。

周佳听叶蕾说自己老了,不服气地说:“行了吧,“老叶”同志,别倚老卖老,不知道的听你这口气还以为你是大妈呢。不就比我们大三死岁吗,有多老?是不是害怕让你请客啊。”

郭晓燕是那种看起来特文气的女孩,瓜子脸,大眼睛,小嘴巴,整齐的刘海,也怂恿叶蕾说:“去吧,玩一会儿好了,也不是经常去,偶尔去一回,找找感觉吧。”

叶蕾被两个女孩儿怂恿的情绪和年高:“好,和丽珍打个电话,叫她一起去,年纪一大把连个男朋友都没有,郁闷坏了。叫上她一起发泄一下,丽珍的歌声非常人可比,在学校时被誉为:“十一中小天后”之称呢。”

┃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

┃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

┃bsp; ┃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々

【……第二十二回 十一中小天后 ----网文字更新最快……】@!!

第二十三回 一辈子老chu女

想当年,丽珍以一曲《采蘑菇的小姑娘》唱响全校,就是以这首歌,人们认识了那个剪短头发,穿运动装,像似男孩子的丽珍,而那时的叶蕾,以一曲《鲁冰花》排名第二,最后是莎莎的《种太阳》。那次的歌唱比赛,前三名都是叶蕾的好友,可见在当时,叶蕾的那个小团体在唱歌方面还是相当有实力的。尤其是丽珍,声音洪亮,又能放的开,是一名实力派歌手。

想想这些,叶蕾可以详细丽珍在听到这个建议时的兴奋,果不出其然,叶蕾就说了一句:“唱歌去吧?”丽珍的声音马上提高了八度:“真的?去哪儿?太好了,正感觉这几日无聊呢,找个事情痛快一下吧。等我下班,下班去街上随便吃些东西,重要是要喝酒,醉意朦胧中才能发挥好。我告诉你,听说包房里的啤酒和贵的,15元一瓶。就我们几个人的酒量,三五瓶不醉,七八瓶不倒,那还了得。干脆在外面喝醉了再去。如果可以就在咱们的包里装上几瓶,进去的时候总不至于搜身吧。”

听着丽珍嘟嘟囔囊在那里说了半天,叶蕾都烦了:“好,我们知道了饿。我给家里请个假。我妈如果知道我去唱歌而不回家带孩子非把我骂死不成。看来我要事先编个谎。你给莎莎打个电话,让她一起去,这样的场合少了她少了多少乐趣。”

丽珍说:“你呀,在家休息几个月都快成白毛女,与世隔绝了是不是?你还不知道吧,莎莎估计要有一阵子不能出来了。你们这些小媳妇儿,让人郁闷死了。”

叶蕾忙问:“莎莎怎么了?”

丽珍说:“还说呢,和你一样,有孩子了呗。”

叶蕾惊讶:“莎莎怀孕了?什么时候的事情?不可能吧,结婚才几个月?我生孩子之前才参加过她的婚礼。”

丽珍说:“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的。她是先怀孕,后结婚。结婚时已经有一个月的身孕


状态提示:第 10 部分阅读--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