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夏瞪了瞪眼珠子看他。这个大叔有完没完。上回她说的还不够清楚吗。她们家小姐是已经被指婚给护国公府了,哪怕嫁的是个死人,要做人家的媳妇了,要是闹出绯闻可不得了,被皇帝知道的话,两人都得被砍头的。
“走走走。”念夏推着他,接着,想起了什么,对他说,“上回,你让人送来的那个玉镯子,我们小姐喜欢留下了。回头,多少银子,我让徐掌柜给你。”
公孙良生跟在朱隶后面,听见她这个话,不由一叹:“你以为那镯子值多少银子?”
“上回你们让人送来时不是说了吗?在市集上买的。我们小姐也这么认为。合计,十个铜板吧,不会多了。”擅长砍价还价的念夏,立马帮李敏以最优惠价格拿下这个镯子。眼看,李敏真的是蛮喜欢这个地摊货,戴到手上都没有脱下来。要论做以前,李敏都是从不带饰物的,当年戴那个凌波烟云,号称价值连城的贡品,李敏还嫌弃是说碍手碍脚的。
听见十个铜板,公孙良生抹一头细汗:堪称这世上最美的帝王绿,绝无仅有的一只,价值不可估量,被叫价十个铜板。
真不知该笑该哭了。
朱隶一听,却是摸着邋遢胡子,眯眯一笑,说:“十个铜板就十个铜板吧。”
用十个铜板能骗回个媳妇回家,哪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
帝王绿纵使价值无量,但是,作用只在于此,要是不能帮他骗回媳妇,他也只当它是个废物。
念夏总觉得他们主仆三个哪儿奇怪,却说不出究竟哪儿奇怪。在她要转身去和徐掌柜说十个铜板的事时,朱隶忽然又在她背后叮咛一声:“我那里有件狐袍,你拿去给你们家小姐。到天气冷些的时候,能披上。”
“狐袍?”
朱隶向底下的人示意一下,很快的,有人双手捧了一件袍子过来。只见那袍子,浑身是雪白的毛发,乍眼间,人家还误以为是一条白狐狸而不是一件袍子。
把袍子放到念夏手里的人说:“我们家主子亲手狩猎的狐狸,剥了皮做成的袍子,世上仅此一件。”
念夏差点咬到舌头,说:“我们家小姐说了,无功不受禄。请你们赶紧收回去吧。”
朱隶道:“你们家李大夫,不是说了吗?病人病情好了,想送礼表达感谢之意,她不会不接受。这是我给你们李大夫送的谢礼。”
几个人,在门口这样说着,却不知道里头打盹的某人,早就因为吵闹声太大,竖起耳朵在听了。
听到这儿,李敏只得喊了一声:“念夏。”
念夏急急忙忙走进屋里,手中拿着的袍子一时没有地方放,由此带进了屋里。
李敏一眼望到了那张狐袍,确实是高大上的衣服,亮瞎人的狗眼都有了。
“小姐。”念夏看着她的眼神忐忑,知道她虽然收人高价的出诊费,其实一点都不算爱钱,有钱都是投入公益事业里的。
李敏的双眼,像是透过了纸糊的窗户,望到院子里。院子里原先站着的那几个人,一听到她声音早撤了,八成是担心她要退货,干脆躲着不见。
这个大叔,哎,真不知道怎么说他才好。貌似是一条筋的男人。其实一条筋的男人,正直又可爱。
李敏对这么可爱的,知恩图报的大叔并不反感,一点都不。
“收下吧。”李敏说,既然人家诚心诚意地送自己亲自做的东西。
念夏先是一愣,接着明白她是又同情人家大叔了。念夏就此嘀嘀咕咕说了:“奴婢瞧他年纪也不小了,不是说在北燕做生意吗?怎么做到现在,都没有娶到媳妇?”
这,确实是个问题。李敏也想,莫非如今这个世界,女人挑男人不是看男人的钱而是看男人的脸了。否则的话,以大叔这个家世,貌似做生意钱不少,要说大叔缺点,只剩这个面容有点儿不堪入眼,一把邋遢胡子,是足以吓坏一般姑娘家。
“等他治好了腿伤,我再劝他刮刮胡子。”李敏说。送佛送到西,看大叔这么好人,顺道再帮一把。
念夏听她这话,只觉得她未免是过于关心大叔了。
睡到中间被惊醒以后,睡不着了。李敏坐起来,拿本药书翻翻。徐掌柜办完了事,进来禀告:“孙大人家的人,把药拿走了。八十两黄金加药费,我都点过了数。”
李敏盘算了下:“拿二两黄金放念夏这儿以备府中,其余的,放在药堂吧。进货需要银子。再有,你原先说的那个要关掉的那家店,现在买地不容易,能不关先不关。”
徐掌柜刚好也是这样想的,知道李敏从王氏手里抢到了布庄,就此提醒李敏一声:“老爷既然把铺子都交给小姐打理了,小姐是不是该准备些衣物,好到时候去到护国公府那边。”
嫁妆的事,都是王氏在操办的。她李敏真一时插不了手。因为女儿婚事筹备由主母主持,是天经地义的事。
布庄说是给她添在了嫁妆里头,但是,要她出嫁之后,才真正转移到她手中。也不知道王氏怎么谋划的,不过,王氏因着皇命,肯定不敢真的在她那身嫁衣上做手脚。
“我知道你说的是过冬的衣物,这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