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有山有水有点田>111.第111章 远方来信

李明德说的,分明是一个“信”字。

联想到他说话之前拍胸口的动作,筱雨心里顿起涟漪。

他是说,他胸口有揣着一封信?难道是余初写给她的信?

因着李明德的一个动作和一个口型,筱雨在吃饭的过程中总是心神不宁的。所以她也彻底忽视了另一桌上秦泰不断投向她的关注目光。

酒足饭饱,悦悦爹等几个秦家本家的男人都喝得上了头,李明德趁着他们拉着杨威说话的功夫,瞅了个空当示意筱雨避开人跟他叙话。两人在院子外的墙角下见了面。

李明德从怀里拿出一封黄色封笺,笑道:“他写给你的信。”

筱雨微微张了张口,沉默地接过信,低声道了句谢。

“没了?”李明德挑眉笑道:“筱雨啊,你这反应也太淡漠了些。”

筱雨抿抿唇不说话,李明德兀自笑道:“那等寄回信的时候我可得说,你很平静地从我手上接过了信,没手舞足蹈更没兴高采烈,摆明了对这封信的出现没有欣喜。”

筱雨弯了嘴角道:“明德哥给人写回信,要怎么写我总不能干涉。”

“说的也是。”李明德摸了摸下巴:“那我可就这样写了,你也赶紧把回信写好,我好一并寄出去啊。”

筱雨摇摇头:“我就不写回信了。”

李明德顿感惊讶:“他大老远给你写信,你还不给他回一个?”说着李明德以手扶额,长叹一声:“筱雨啊,你怎一个淡漠了得……”

筱雨正经地道:“我字不好看,未免被人笑话,还是不要写字的好。”

这话一说,李明德顿时愣住,然后立马捧着肚子大笑起来。

筱雨不急着看信,她将信揣在了怀里,理了理襟口,道:“明德哥,你好歹是个捕头,注意稳重的形象。”

李明德扶着腰,一边摆手一边收敛情绪,不小心被自己的笑给呛着了,顿时一阵咳嗽。半晌后他方才抬头一张通红的脸,冲着筱雨摇头:“我总算明白他怎么就跟你脾性相投了……得,你们俩那就是同一种人,他是气死人不偿命,你是笑死人不偿命。”

“杀人才偿命呢。”筱雨轻飘飘丢下一句,往前走了两步:“我去帮着做事儿去,明德哥,那边的人在寻你了。”

李明德又是一阵大笑,朝着前来寻他的杨威等人走去。

信揣在怀里,筱雨做事的精力集中不到一起。悦悦娘以为她累了,忙对她道:“筱雨你是客人,还麻烦你来帮忙……这边儿的事儿我们来就行了,你歇着去。”

筱雨也不推辞,和悦悦娘说了两句,告辞打算回家。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却被秦乐眼尖地瞧见了。秦乐拦住她问她上哪儿,筱雨说回家,秦乐便道:“还早着呢,晚饭吃了再回去呗。”

筱雨摆手正要推辞,秦乐忽然侧身对旁边笑道:“秦泰!这边儿!”

朝他们这边方向来的正是秦泰。

秦乐席间也喝了几盅酒,精神比较亢奋。他只意识到筱雨和秦泰两个人在他面前见到面了,一心想撮合自己哥们儿和妹妹好友的秦乐当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带了点儿醉意说:“筱雨啊,秦泰好不容易才见你一面,你俩说说话呗……”

筱雨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扫了同样脸色通红的秦泰一眼,淡淡地道:“不用了吧,我跟秦泰哥不熟。”

秦泰头低了低,脸藏到了阴影里。

秦乐便有些不高兴:“多说几次话不就熟了……”

“让我三婶知道了,准该唠叨我了。”筱雨搬出长辈来,这下她不等秦乐先开口,直接道:“我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秦乐哥,祝贺你当捕快啊。我先回去了。”

说完筱雨也礼貌地跟秦泰道了别,按住胸口快步离开了悦悦家。

耳边只听得身后传来秦乐不满的嘀咕:“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走那么急做什么……”

回家的路上筱雨走得很快,且一直用一只手捂着胸口。胸口处放着李明德给她带的信。

虽然他们短暂的对话中没有提及余初的名字,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信,是余初写给筱雨的。

算一算他也走了三两个月了。

筱雨步子慢了下来,她从怀里掏出信,感受了下封笺里信纸的厚度。不算厚,顶多只有四五页的样子。

古代的通讯业很落后,一封信从写信者寄出,到收信人收到,相隔要是远了,能在路上走好几个月。寄信要花费的银两不算小数,寻常人家轻易不会写信。

他有事要办,却还惦记着抽空跟她写信……

想到这儿,筱雨脸上便泛起一丝笑来。

她慢慢拆开封笺,从里面抽出信来,一边闲庭信步地走着,一边认真地看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初写的字。

筱雨的手是拿化学仪器的,笔杆子上的功夫不行,硬笔凑合,毛笔就惨不忍睹了。虽然这具身体本身的写字水平还算不错,但筱雨没能适应她的执笔书写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堪堪入目罢了。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余初的字,她就只有一个想法——他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笔锋犀利,有些瘦金体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好像藏有刀锋,让人一看就为之一振。

筱雨的记忆里这个时代是没有瘦金体这样的书写,民间写字多为楷书和行书。不知道余初这笔字是本就有人习得还是他自己自成一体的书写习惯。

若是筱雨知道,余初平日里写字多为狂草,给她写信是怕她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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