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风华绝代九千岁>第二十七章 隐情

他们就在这个民居里住下了,民居里没有人,连个看门的都没有,每次下山来的又都是些糙汉子,因此脏的很,莲祈他们四个打扫了几间客房出来,就住下了。

当天夜里,莲祈独自一个人出了房门,她要先联系端木磊,林东山好歹是当地的父母官,手里人手不少,让她一个人加几个山贼就解决这件事,简直是天方夜谭。

至于联系端木磊的法子,她也是有的,吹了一个口哨,一个黑色的影子就从天上落了下来。

那个黑色的影子垂直的落在了莲祈的手臂上,莲祈呲牙:“小豆豆你小心着点!爷的手臂今个儿带伤呢!”

原来这是一只纯黑色的海东青,通体没有一点杂毛,爪子是玉白色的,眼神枭利,端的是一只海东青中的极品。

古人云,雕出辽东,最俊者谓之海东青,海东青被称为万鹰之神,是鹰中最为高傲凶猛的,此刻竟然乖乖的落在莲祈胳膊上。

莲祈将写好的纸条系在海东青的爪子上:“小豆豆,把这个给端木磊送过去,用你最快的速度知道吗?”

那只叫小豆豆的海东青回应似的叫了一声,就振翅高飞。

莲祈手底下的琅琊里人才济济,其中有个叫青君的,论武功,连魔宫里一个扫地的下人都不如,论智谋,他生性孤僻,连说话都很少,同别人交流简直惜字如金,而且青君先天性的耳聋,并导致他后天性的哑巴,是莲祈一句一句的教会了他说话。

这样一个人,却被魔宫情报组织的天机阁这一代阁主指为下一代的接班人,每每遇到莲祈都会撒泼打滚的想把青君要过去。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青君有一样特殊的能力,他对动物有极高的亲和力,就像可以和动物交流一样,他训练出了一批信鸽,信鹰,甚至信鼠,为魔宫传递消息。

这也是为什么魔宫的消息总是最快的原因了,各个分部之间交流都老方便了。

这只海东青是青君从小养大的,送给了莲祈,莲祈十分的喜欢,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豆豆……

小豆豆十分的神骏,莲祈第一次见小豆豆,是陪青君去草原放鹰的时候,她亲眼看着小豆豆将牦牛的牛犊叼起,摔死在岩石上,然后高傲的站在一旁啄食牦牛的牛眼。

也看到过小豆豆和成年牦牛的战斗,它抓瞎了那头牦牛的眼睛,然后引导着那头牛从山崖上掉了下去,简直聪明得妖异。

莲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送了信,莲祈就放松了许多,也不急,慢悠悠的往回走,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果真是如此,天上的月亮圆的好像一个大银盘一样,对月思故乡,莲祈一回想就发现,她已经几乎想不起自己前世的模样了。

她只想自己可爱的弟弟,不知弟弟现在过的怎样,有没有吃饱穿暖,不知道她美貌的病美人娘亲,身体有没有好些。

越想就越是惆怅,他们怕是此生都无法见面了,正难过着,莲祈就看到了坐在院子里的白锦,白锦抱着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神空洞洞的看着月亮,眼圈还有点红。

莲祈想了想,走了过去,拍拍白锦的肩膀:“在想什么,怎么还不回去睡觉?”

“睡不着。”白锦的声音沙沙的,她挪挪屁股,给莲祈让出一点位子。莲祈在她身旁坐下,转过头去看白锦:“心情不好?”

白锦咧咧嘴,像是笑,又像是哭:“今个儿是我姐姐的忌日,她去了三年多了,但是每每想起来心里还是难过的很。”

“抱歉,提起你的伤心事了。”莲祈低声道。

“没事的,刚好我也想找个人诉说一番,你别嫌我太烦就好。”白锦擦擦眼角始终没有流出来的泪珠,道:“那个时候我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爹爹是山寨的寨主,当然不是我现在这个寨子,娘亲去的早,爹爹又忙碌,一只是姐姐看护着我,有一天,寨子被官兵平了,爹爹的脑袋被挂在了城门上,如果不是姐姐带着我藏在了床下的地道里,恐怕我也已经死了。”

“爹爹常说,他知道自己早晚会有那么一天,所以早早的做了准备,给我和姐姐准备了一笔不小的钱,藏在山下,他让我们不要报仇,那些钱足够我们无忧无虑的过完一辈子,姐姐带着我来到了这儿,起初我们生活的很好,姐姐还认识了一个书生,虽然那个书生有些迂腐,但是人倒是很老实诚实,对姐姐好的很,常常说,等他寒窗苦读,金榜题名,就给姐姐过上好日子,后来,姐夫横尸,姐姐被抢进了林东山的府里,就因为百花会上的惊鸿一瞥,让林东山起了歹念。”白锦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我一直知道姐姐是极美的,却没想到,就是姐姐的美貌招来了林东山这个祸端,我本以为我们能安安静静,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

莲祈拍拍白锦的背,她自然是知道白锦的感觉的,她也曾失去过亲人,只是至少她还有希望,可白锦呢?

“最后一次见到姐姐,是我徘徊在林东山府外,姐姐被从后门里拖出来,用破旧的席子卷着,只露出漆黑的长发和伤痕累累的双腿,要不是阿苗拦着,我就扑上去了,他们把姐姐扔进了乱葬岗,我和阿苗把姐姐找了回来,你知道吗,我看到姐姐的尸体时有多震惊,她的身体上全是伤痕,嘴里还含着一截断舌,我知道姐姐是咬舌自尽的,姐姐的肚子被剖开,我想那里面应该曾经孕育着姐姐的孩子,账本就在姐姐的肚子里,我不知道姐姐是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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