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时间里,宛晨曦都是手机店里的焦点,宛如明星一般,待遇却和明星有着云泥之差,天壤之别。
她所感受到的不是别人羡慕的目光,而是如此现实的嫉妒以及冷嘲热讽,丝毫没有作为同事的欣喜,感受不到一丝温度。
同行是冤家,古人诚不我欺。
宛晨曦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对她的恶意,不管她做的怎么样,总是能够遭到别人的打击和嘲讽,虽然她自认为自己的心理已经足够强大到抵御任何来自外界的诽谤,但在一个地方感受到如此光明正大的排斥,表露出深深的敌意,绝对是她从来没有遭遇过的。
如芒刺在背,宛晨曦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仿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别人的充满侵略性的目光之下。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可惜整整一天,整个手机店里也就只有宛晨曦一个柜台绽放得如此娇艳。
一下班,宛晨曦和主管打了个招呼,就逃也似的离开了手机店,她只想静静,并非害怕被同事们的目光,而是她想要找个地方好好发泄一下心中的畅快。
这种感觉太爽了,之前半个多月一直遭受到别人的质疑,什么能力不足,什么口才不好,什么不会做人等等都被今天她的业绩啪啪打脸。
虽然可能只有那么一次,但她还是感到一阵舒爽,这种感觉不要太好。
回家后,宛晨曦快乐的像一只小兔子,蹦蹦跳跳地跑到厨房忙碌起来,必须得好好庆祝自己今日取得大捷,这是最近的最幸运的事情了,倒霉的运气一定都快散去了,时来运转就在眼前。
“你回来了。”
一道声音传入正在厨房乒乒乓乓忙碌的宛晨曦耳中,差点拿起菜刀劈了过去,发现原来是张寻这个哥们。
逼问良久,这才知道原来张寻一天都待在宛晨曦的家里,因为是周末,他以为宛晨曦会在家里休息,可是等了一天,人影毛都没见着,无趣之下,竟然鬼使神差地走进了宛晨曦的房间。
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困了,张寻竟然还在宛晨曦的房间睡着了,宛晨曦在路上买了菜,回到家就立马溜进了厨房忙碌起来,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房间里呼呼大睡的张寻。
张寻也被宛晨曦‘悠扬’的魔音吵醒了,睡眼惺忪地揉着还迷糊的脑袋走到厨房和宛晨曦打招呼,接下来,后果可想而知,顿时厨房里响起了张寻的惨叫声。
饭香飘荡在整个屋子,宛晨曦坐在沙发上,端着一碗饭香喷喷的吃着,而在一旁的张寻则是两手捏着自己的耳朵,头发被宛晨曦用橡皮筋绑成一个冲天辫,一个键盘明晃晃地放在地上,上面跪着张寻。
“你说,你到底在我房间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宛晨曦眉眼一挑,美眸忽闪忽闪,面色严厉地质问道。
“我,我没做什么呀,晨曦小主,你就饶了我吧?”张寻声音惨凄凄,态度极其良好,表情更是委屈的很。
“还说没做什么?那你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宛晨曦从身后拿出一个小黄人抱枕放到张寻面前。
只见小黄人抱枕的一边早已湿了一大片,弄湿的痕迹并不规则,水渍在抱枕上勾勒出一副‘精美’的山水画,特别是在这水渍的中央,俨然有着一个不是很明显的粉红色唇印。
粉红色唇印不用说,那是宛晨曦平时老是抱着抱枕睡觉时无意中留下的,至于上面勾勒出‘山水画’的水渍就不是宛晨曦的杰作了。
说完,宛晨曦原本还有些故作冷厉的俏脸上浮起一缕微微绯红,一闪而逝。
“这,这,嘿嘿,应该是我喝水的时候不小心弄湿了吧,这也没什么呀。”张寻心虚的说道。
嘴上说是喝水不小心弄的,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那不是自己在宛晨曦房间睡着时抱着抱枕流的口水吗?自己明明藏的好好地,怎么被发现了。
心头一紧,心中狂呼,不好,要完蛋,绝对不能承认是自己的口水,不然晨曦非得把自己剥皮抽筋拆骨不可,满清十大酷刑轮番让自己体验个够,一定要顶住。
“是吗?”
宛晨曦放下手中的饭碗,拿着抱枕在小琼鼻前微微一嗅,嫌弃的又把抱枕拿开,俶眉弯成月牙状,那还能不知道那摊水渍是什么呀。
这个小黄人抱枕可是自己最喜欢的抱枕,竟然敢糟践它,爷爷可忍,奶奶不能忍,怒从心头起,爪往张寻耳朵上伸。
一个山路十八拧,变向反转螺旋捏,一个个宛晨曦的独门秘技全部用在张寻身上,直捏得张寻哇哇直叫,痛的差点连眼泪都流下来,这惨叫声可谓是闻者伤心,听着落泪,凄惨无比。
各种大刑伺候之下,张寻终于举蹄投降,彻底跪服在宛晨曦的魔爪之下,而张寻此时的样子怎一个惨字了得,一头舒爽的半长碎发早已成了鸟窝状。
“苍天在上,我张寻,不不,是小寻子,举蹄子对天发誓,今后再也不随便进晨曦小主的房间,也不能随便碰晨曦小主的东西,特别是抱枕,并签下不平等条约,口误,口误。”
张寻见宛晨曦正美目怒视着自己,连忙改口道:“是友好条约,特此表明我的认错态度,如有再犯,就就就,罚我给晨曦小主洗一个月的脚。”
说完,张寻心有余悸地瞟了宛晨曦一眼,仿佛对她有心理阴影,表情怯怯。
实际上心中早已乐开了花,反正自己说得是洗一个月的脚,也没说是什么时候洗,到时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