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首辅家的长孙媳>第202章 家里亦好

这回并没在息生馆住得太久,只经短短几日“放风”,兰庭便不得不与春归返回太师府,原因自然是因为殿试在即,对于此道正式踏上经济仕途的最后门槛,赵大爷再怎么心宽都不至于完全松懈,他要真在城郊别馆多住几日,说不定家里的老祖母就会亲自过来“请人”,倒霉的还是春归,至少也会落个“不知劝谏”的错责。

但是在回府之前,兰庭还是特意带着春归去集镇上闲逛了半日。

城郊的集镇自然不像京中各大集市一样喧吵,沙石路边多半都是木板房,门前几乎还都搭着凉棚,一个铜板就能喝一碗梅酱,全然不加庶糖,酸酸凉凉得让人神清气爽;也有挑担馄饨,都是活动的摊贩,担子上挑着食材,板车里推着炉灶,饭点儿便固定在镇集上支个摊儿,也可以走村串巷,做这行的都是体格健壮、手脚麻利的后生,也有夫妻两个经营,如春归尝鲜的这一家,老板娘有把敞亮的嗓门,她一吆喝,半条集镇都在回响。

糖葫芦、糖浇画、糖面人……但凡带个糖字的摊档,必定围满总角孩童,男男女女都有,一双双清亮的眼睛,垂涎三尺的神情,时不时也不知为何就发出一阵哄笑,也有淘气的孩子趁摊主不察觉,悄悄用指头沾点糖浆,吃手吃得津津有味。

集镇上也不全是生意人,多的是老人家坐在小杌子上晒太阳,懒懒的闭着眼,由得孙儿孙女绕身边跑着玩乐。

大树下坐着更多的人,有来赶集走得脚脖子酸过来歇口气;有家住集镇的闲汉聚集在下投骰子博耍;不知哪家养的老母鸡刚下了鸡子,扯着脖子叫声嘹亮;惹了一只大黄狗吡牙咧嘴的冲过来,活生生的诠释着什么叫**飞狗跳。

还有摊贩趁着这里的人气过来卖大麦茶,就连洁癖症状严重的赵大爷都忍不住买了一碗,不过当然没用摊贩提供的茶碗,而是在对面儿的茶具店现买了一只。

评价是茶香浓郁,透着俗常气息,不同一般的感受。

“迳勿过去就没来过镇集?”春归诧异道。

“逛自然是逛过的,但今日兴致异常。”兰庭看着身边因为穿着男装更无顾忌的小娇妻,觉得倘若能在这样一条小集镇开家夫妻店或许更能让人生充满乐趣。

他们后来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清静的饭馆,没往楼上坐,特地在篱笆围起的院里拣了棵歪脖子枣树荫下,点了一道河鲜汤,几碟小菜,喝一点浊酒。

饭馆没有太多的食客,却能听见市声,菜肴的口味普通,但食材新鲜。

是一家几口人经营的生计,疱厨便是家里的主妇,她的丈夫憨厚老实,打下手的活计干得利落欢快,老爷子既是一家之主又是掌柜,看出今日的食客气度不凡,还特意跑过来寒喧一阵儿,说他过去也是见过市面的人,走南闯北的一号人物。

店家的小女儿十二、三岁,把春归真当成个英俊少年,上菜时盯着不转眼的打量,目光稍有接触便羞红了脸儿,后来躲在歪脖子树后悄悄窥望,被她的老祖父发觉了,中气十足一声猛喝,惊得儿子都甩着膀子跑出来察看,气急败坏把小女儿给拎进了厨房。

老祖父连连拱手:“小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市面,也不懂得个眉眼高低,真是唐突了娘子。”

春归:……

老掌柜果然是个见惯市面眼光毒辣的人物啊!

饭后就在这家店买了一筐的榆荚饼,就算是带回太师府的礼信了。

老太太寻常口味偏重,更爱吃肉食,不过捧场的尝了半块,不知为何神情竟然有些郁郁,春归于是提心吊胆,从踌躇园出来后悄悄问兰庭:“味道不至于这样差吧?虽说比不上那些山珍海味,但我尝着也还鲜美可口啊。”

兰庭沉吟一阵,拍了拍额头:“是我疏忽了,祖母幼年时受了不少苦难苛磨,听说一度都是粗衣陋食,怕是被这榆荚饼勾起了旧事,这才不愉快。”

“祖母的出身,不是也是勋贵府邸的

高门闺秀?”

“祖母幼年失怙,先尊的爵位一度被叔父承袭,兄妹二人也靠叔婶养育,不过因为那时安陆侯府已然势衰,叔婶又有心苛薄,故而很受了一些苦楚。”

原来老太太和自己也有类同的遭遇啊,春归叹了一声。

“祖母当年的境遇相比辉辉可要好上许多了,至少叔婶再怎么苛薄,无非衣食用度上的铿吝。”

榆荚饼未能讨好老太太,却受到了三婶、四婶的一致好评,尤其四婶正是嘴馋的时候,且也鲜少吃到市坊里的乡俗美味,当春归面前就生吞活咽下两张大饼,要不是被仆妇们劝着,实在担心四夫人积食,指不定立马就要一扫而光了。

至于二夫人,春归不过是依着礼节送了一份过去,料到只要是出自她的手中,必定不会受到待见的。

却说来春归虽说在途中仍对息生馆依依不舍,一刻三念叨的怀想着,但当回到斥园,也顿觉离家数日,原来骨子里还是惦念着这一亩三分地,刚“串一圈儿门”,回来便去检阅她的花花草草,惊喜的发现靠着院墙新栽的牡丹枝已经长出了花苞,整个院子都有了欣欣向荣的氛围。

梁间飞来的燕雀,也被留守在此的宋妈妈照顾得极好,就算没有受到任何的拘束,也不舍得离开这里了。

暖阁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宋妈妈早已乐呵呵地在春归的床榻上摆放好鸳鸯枕,铺叠好百合莲花衾被,晚间屋子里熏着恬淡的玉兰香,西窗半支


状态提示:第202章 家里亦好--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