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无赖称雄记>102 死亡的号角
爬出的巨大骷髅。虽然不知道具体多大,但与他们身边的马克西姆一比,就能看得出來,一米七左右的马克西姆,只到那些骷髅的膝盖处,这种亡灵雷沙也见过,正是不归路中的巨大骷髅,自己当时几乎耗尽了魔力才消灭了两个,而现在身后的,仅完全爬出地面的,就不止上百个。

如果这些都是马克西姆的手下,那么,基本上可以宣布他无敌了。

但是,雷沙的巫术和魔法一起加持后,让他们的人也变得挺无敌的,‘逃跑无敌’,最少,所有的人都已经在一分钟内消失在马克西姆的视线之外,即使放出飞行的骨龙,也沒能追上他们任何一人。

一直从天亮跑到了天黑,麦克斯也终于因为流血过多而体力不支了,看着一路上一点点洒落的血迹,算他是个血缸,他的血也该流干了。

奥黛利跪在了麦克斯的身边,两眼中转着泪花看向雷沙。

肖可儿看得心疼,在后面捅了雷沙两下。

“好了,我救他就是了,还沒死呢?真是浪费我的精神力,哼,小白脸,算你走运,一天之内放这么多次复生术,就是大萨满,恐怕也会蹬腿了,还好有你家小爷我,我可是..”雷沙蹲在奄奄一息的麦克斯身边,开始训起话來。

“求求你,救救他吧!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奥黛利终于哭了。

雷沙扁着嘴,很不满自己的豪言壮语被人打断,但还是将手按在了麦克斯的胸口,他的嘴里小声叽咕了两句,接着红光一闪,复生术完成了。

雷沙擦着满头的汗,对肖可儿说道:“看到沒,好人不好当呀,你老公我差点累出病來,以后咱儿子可不能让他像我这么善良!”。

肖可儿水汪汪的大眼一瞪:“什么儿子,我喜欢女儿,生出來像我,多漂亮,要是生个儿子像你,还指望他能找到漂亮妻子吗?”。

雷沙嘿嘿一笑:“嘿!像你好,不过老子长得不咋地,不还是有你这第一**当妻子!”。

肖可儿看着他贴过來的大脸,向后一躲:“去,这么多人看着呢?”。

雷沙一把抱住了她:“怎么了?这都是自家兄弟,再说了,就是再多人看着,你不还是我老婆,我爱亲就亲!”。

肖可儿说不过雷沙,更扭不过他,被他吻住后,先是推了两下,后也融入到绵绵的爱意中。

看着麦克斯和雷沙两对这个亲热,罗格一摆手,大家全都识趣的走开了。

夜深了,在这片不知名的林子里,雷沙空有一大把金币,却买不到好酒好肉,急着赶路來救奥黛利,他们又沒带什么干粮。

结果,雷沙的拿手绝技又开始了,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夜里飞的傻鸟被雷沙烤來吃,肖可儿和奥黛利吃着雷沙的烤鸟,都是赞不绝口。

在一边馋得直流口水的大男人,在这时却都很有风度。

雷沙第二次回來时,一手拖着一个,一共两头每头都有两三百斤的野猪也倒了霉,它们正睡得香呢?却被深知野猪洞穴结构的雷沙给拉了出來,连叫都沒來得及,就被他解决了。

有了这么多食物,终于,大家都吃饱了。

当大家都睡去后,雷沙把麦克斯叫到了一边,与他小声聊了起來。

“你不一般呀,据我所知,就你那紫黑的斗气,比大陆第一的龙王肖恩都强,不过,那老头儿更不一般,一个老不死的能有那么强大的亡灵军,也难怪他敢造反,现在怎么办,你和奥黛利想回去,我看是不可能了!”雷沙一口气所自己的想法说了出來。

“龙王肖恩,他是大陆第一,呵呵,你沒听到马克西姆怎么叫我吗?他叫我老兄,我是大陆第一高手是时候,龙王肖恩他妈的妈他的姥姥可能都还沒出生呢?”麦克斯一得意。

雷沙却不给他面子:“哦,这么说,你也是个老不死的,那我错怪你了,你不是天赋高,而是练的时间长,就像唐龙那个老家伙,说我天赋高,但我到现在可能都打不过他!”。

麦克斯听着雷沙的一顿乱盖,也沒听懂,他叹了口气,开始给雷沙讲起往事。

“我原來是一个国家的王子,我的妻子,是一位美丽的公主,她长得跟奥黛利十分的像,但是却因为我哥哥争皇位,把她杀害了,那时,我只有二十岁,是苏斯吾拉第一高手,不世的奇才,四百年前你要是提起你认识麦克斯·西姆,绝对比你现在提起龙王更让人崇拜!”麦克斯抬头望着星星回忆着。

“等一下,你想唬我,我虽然读书不多,也知道大陆通史,圣达西纳也才成立三百零五年,四百年前,那是人类兽人小国纷起,精灵,妖怪乱战一团的时代,而那时只有中立的巨人国才是最强的,最强大的战士也是巨人国的人,什么时候轮到你了!”雷沙凭自己渊博的知识揭露了麦克斯。

麦克斯一笑:“孩子,你太小了,有些事,书中是不会写的,今天你看到巨人的骸骨了吗?马克西姆虽然人不怎么样,但他的实力却是超一流的,当年,我和他被并称为苏斯吾拉两大灵魂人物,我就是有着美丽化身之称的顶级魔武士,而他,则是一个全系的大魔导师,被人们尊称为魔法之子,后來,人类和兽人联合了起來,将巨人族消灭了,平静的生活中,我的哥哥又起了私心,他拿我的妻子做威胁,让我自杀,当我把剑刺进了心脏,他却出尔反尔,杀了佳西亚,我在死前的一刻,突然间记起了一段黑暗的亡灵魔法,我将全部的魔力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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