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无赖称雄记>137 灭门

兽王托才对雷沙的功绩做出了最高的表张,把狂战士的头衔第一次授予了不能狂化的兽人,施恩与雷沙聊了一整天,得知他的奇遇后,老泪纵横:“太好了,看來我再活两年就可以闭眼了,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可以使用嗜血和复生术了,兽神保佑呀!”。

带着满心的欢喜,雷沙与朋友们一起赶向不远处的巨齿部落,维亚河边,自己经历了那么多,他还记得临走之时,爷爷的泪水,他还记得自己向肚子里咽的液体,也是咸的,盲目的征战,现在画上了句点,终于,雷沙衣锦还乡了。

兽王给了他在任何地方建立部落的权力,现在,他就要回去接走自己的爷爷,在与人类的交界处,建立一个新的部落,做战后和平的使者,做第一个人兽互通有无的城市掌管者。

凭着自己的记忆,雷沙找回了野猪人的部落,高大的木墙已经在下方垒起了石头,石堆中也有不少向外坚起的尖刺,城墙上方更是每十米就有一个箭楼,强力的掩护牌,半米的射击孔,让弓箭手能全自由发挥,现在的巨齿部落,已经是一个强大的战斗堡垒了。

雷沙远远的打起了毛多必的国旗,到了城下后,他才向上喊道:“开城门吧!我是雷沙,是雷鸣金的孙子,你们应该知道我吧!”。

城头上正好有五个野猪战士在放哨。虽然战争过了,但长期以來形成的警觉还沒有完全改掉,因为看到了毛多必国旗,才沒有放箭,现在却发现有几个人类在城门处叫着,不过,这里的人虽然年轻,却也都成年了,巨齿部落原來就不是特别大,当然认识雷沙的人很多,这里面就有两个。

“真的是雷沙,他还沒死,那要不要开呢?”一个肥头大耳有两米多高的野猪人向一边最要好的伙伴问着。

被问的野猪人身高跟雷沙差不多,也不是十分的壮实,但他的眼睛是金黄色的,看起來精明无比,只见他小眼一转,拱了两下猪鼻子说道:“我跟他们应付一会儿,你去告诉族长,问他怎么办!”。

说完,高大野猪人跑了,那个瘦的对一边说道:“都别支声啊!我來说!”。

“喂,你们都是些什么人呀,战争不是已经结束了吗?为什么到我们毛多必來,要是沒什么事就回去吧!这里不欢迎人类!”,瘦猪人向下喊着。

雷沙乐了:“哈哈,你们都不认识我吧!老子也是野猪人,快去问我爷爷雷鸣金,就说他孙子已经回來了!”。

瘦猪人喊了一声:“好的,你们等一下,我这就去问!”。

雷沙他们在城门下开始等待,过了一会儿,那个高大野猪人回來了,跟他一起回來的,还有雷沙的大哥,雷傲,他用手遮光,仔细向下看了看,然后大笑起來:“哈哈哈,你这个小兔崽子,我找你找不到,你自己送上门來了,今天,我就要报上次你打我的仇,來呀,放箭,把这个杂种给我射死!”。

“可是?”高大野猪人愣了一下。

“可你妈是,快放箭!”雷傲一瞪眼,大声骂了起來。

‘唰’离着最近的箭塔开始放箭了。

“嗯,操!”加索尔看到飞下來的几支箭,生气了,边骂边挥起了大剑,一边七支箭,全都被他挡飞了。

“好呀,雷傲,你他妈还沒死,早知道当初老子就打死你,快放我进去接走我爷爷,我们就此完结,不然我今天就真的杀了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雷傲一再相逼,雷沙哪会对他有一点亲情。

雷傲一把抢下了身边一个战士的长矛,扶着墙就投了下去,并随口骂了起來:“操你个小杂种,还找帮手!”。

那矛的速度比箭快了一倍,加索尔身上的斗气一下发了出來,经过连日的战斗,他已经能发出近乎于蓝色的斗气了。

‘砰’的一声响,飞掷的战矛也被加索尔弹开了,他刚要张口骂,雷沙就首先开口了:“好,今天就是爷爷拦我,我也要打断你的手脚,反正有我一个孙子够了,要你这种废物何用!”。

这时,城墙上的雷傲也认了出來:“不好,他带的是人类的高手,能放出蓝色斗气的叫什么來着!”。

边上的瘦猪人咽着口水答道:“圣,圣斗士,听说,狂战士也要跟他们打上些时候才能取胜!”。

“快,快去找族长,就说我们遇敌了,让大家全部出洞,快!”雷傲虽然狂,但还是有自知之名的,他这个蛮战士,是靠着老子得來的。虽然他也很厉害,但比起真正有过打仗经验的老蛮战士,他还嫩了些。

“雷沙,你死心吧!老不死的一心向着你,已经被我骂得吐血死掉了,别以为你找了个人类高手就无敌了,即使他是圣斗士又怎么样,我全族已经有了近六万战士,你以为凭你们几个小菜瓜就无敌了吗?等死吧你,來呀,继续放箭!”雷傲挥手疯狂的吼叫着。

雷沙听到他的话,脑袋嗡的一声,像炸开了锅,接着他的双眼开始变得血红,两臂一拦,把正要冲上去的人都拦住了。

“你们都退得远远的,我要亲手为爷爷报仇!”雷沙的语气十分的冰冷,让人听了身上都起鸡皮疙瘩。

包括肖可儿和苏雪拉在内,大家全部都退出了很远,墙头下只剩下了一个雷沙,箭塔上不断飞下的箭,都在雷沙身体一米远处自动弹开了,那里像是有一道无形的墙一样,其实,雷沙的新力量已经外放,真的开了一道无形的墙。

他慢慢的抬起了头,眼睛直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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