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都市神道>304.第304章 音乐学院(三)

“音乐是一种领悟,是各种各样的心情,把心情以乐器和歌声表达出来,只要能引起一个听众的共鸣,那就是成功的开始,我并不是一个专业做音乐的人,我只是把我的心情传递给大家,一首好的曲谱不是靠冥思苦想得出来的,而是靠生活的体会,对他人的认知,对音乐的热爱……”贝小明开始讲自己的心得。

整个礼堂里,除了他的声音,再没有任何一点杂音,更没人打瞌睡或者睡觉,每个人都听得非常认真、非常仔细,自觉的拿出纸笔,将他的话原原本本纪录了下来。

“讲到这里,其实我已经没什么好讲的了,如果大家愿意,作为结束,好吗?”差不多说了半个小时,贝小明把自己想说的都说了。

至于说的好不好,他已经不在乎,反正爱咋咋地吧!请他上课就是这样,实在没什么好说得。

“好!”该听的都听了,还有表演看,同学们会觉得不好吗?

而且贝小明就算不说,他们也要让他唱歌的。

台上就有现成的三角钢琴,贝小明坐下之后,便演奏起最高难度的《拼音》,这是歌是他的成名作,也是获得了格莱美年度最佳歌曲奖,更是全球传播最为广泛的一首歌,很具代表性。

拼音这首歌曲,已经作为音乐学院课外教学的典范,大家都是学习过的,到现在为止,全球还没有一个人能把它按照原样唱出来,这首歌曲在全球也得到这样一个名称:唯一只能听的歌曲!

不能传唱是歌曲最大的弊端,也是最不受欢迎的歌曲,可《拼音》打破了人们传统的思想,就算不能完整的唱,仅是听就让所有人非常享受,也得到了曲的名称,得到的奖项多得贝小明都不知道有多少。

自从贝小明获得了格莱美奖之后,很多国内的音乐奖项都在邀请他,但他在格莱美奖上就决定过,再也不上任何领奖舞台,所有奖项他都没去,而是由bs公司跟他代领。

五分钟的不间断歌唱,其中拥有演唱上所有的技巧,这样的神曲,让同学们听的大为佩服和崇拜,别人做不到的,贝小明做到了!

一曲唱完,贝小明准备说个感谢词就下去的,但还没等到他说这话,同学们的热情就堵住了他的嘴。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同学们呼声震天,喊得非常整齐,听完《拼音》他们意犹未尽,还想继续再听下去。

同学们这么不,反正这里也不会因为时长而罚款,唱就唱呗。

借了把吉他背上,随手一刷,感受了一下音色,贝小明心里有数了。

“谢谢大家的热情,现在我为大家带来一首梦想。”说完这句,同学们鼓掌之后自觉的安静下来。

贝小明每首歌他们都是耳熟能详的的,实际上也就三首歌,想不记住都难。

什么样的旋律和什么样的节奏,同学们是一清二楚的,在前奏结束之后,他们就跟着贝小明一起歌唱起来。

礼堂中一阵整齐的歌声响起,《梦想》这首歌并不是渐入佳境的编曲,而是整首歌都是高、潮迭起!无比激昂!

一个人热闹不算热闹,整个场子都热闹,那才叫真热闹,同样热爱音乐的人们,那是最快就融入到歌声里面。

“喔哦哦哦——我不会放弃梦想,我不想放弃梦想……”贝小明领唱中。

“喔哦哦哦——我不会放弃梦想,我不想放弃梦想……”全校师生一起合唱跟起。

整首歌不是贝小明一个人唱完,而是大家一起唱完的,唱的所有人大汗淋漓、舒爽万分,好像一下把心中所有的不平之气都喊了出来,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

“哈哈!谢谢大家的配合,我也不多说,我就三首歌,最后一首《仙缘》,送给你们!”贝小明挥手示意,表示真没有了。

这么自觉,那大家也就继续倾听下去。

从后台借了件古琴,贝小明安坐在舞台中央,平心静气。

古琴的出现,是让很多同学诧异的,因为相比其它乐器来说,学的人并不多。

练古琴比较辛苦,对指甲损伤也比较大,不像古筝可以戴指甲,另外古琴的音箱没有古筝大,发出的声音没有古筝的洪亮,古琴似乎更适合人数较少的环境,古筝则更适合舞台上的演奏。

但从文化韵味上来讲,古琴绝对是排在首位的,所谓琴、棋、书、画就是古代文人墨客的最爱,学习古琴的人自古就不多。

金筝、银胡、铜琵琶,现在的人更讲究经济利益。

古琴音色深沉,余音悠远,需要安静的聆听,《仙缘》整个曲风就是如此。

歌声配合曲谱,都是比较低的,不细细听去,根本很难听清楚,不是口舌的问题,而是词曲好像融为了一体,很难辨别出来。

刚刚是激情昂意,现在是宁静致远,同学和老师都是闭上眼睛,静心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等他们睁开眼睛时,舞台中央的贝小明已然不见,所有人全部沉浸在音乐声中久久无法自拔,贝小明没有打扰他们,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也做完,悄悄离去。

三首完全风格不同的歌曲,都是这么玄妙神奇,他真的是天才!

听完贝小明的课,所有同学都觉得非常超值,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拿到他的签名与合影,有机会一定要找他去!

贝小明要知道他们会这样想,一定是有多远跑多远,他学校还有一半的同学没有签完,现在再来一批,他真的会头很大的。

学校该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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