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最强猎人>第196章 死路

“俩个疯子!”格格叹了口气。

她从来都是冷静的人,冷静地有时候让人觉得可怕。正如她的天赋“霜”一样,在天幕公司行动部里,她是出了名的冰山美女,谁都知道任何恭维赞美的话在这个漂亮的东方妞面前换不来一个媚眼。

除了芬奇博士,谁都不知道她来历。

整个天幕公司都只知道她是个有着中国血统的姑娘,是个中法混血,据说还有着中国皇族血统,在天幕公司的人事档案中,格格的个人情况登记表上写着:爱新觉罗。阿梨,绰号格格,1981年生,年龄二十岁,父母双亡,天赋——霜……

除此之外,她的履历一片空白。

九岁那年尼奥的父亲查理曼。哈布斯在一次执行任务过后将这个小姑娘带回哈布斯庄园,在那里生活一年之后,查理曼将她带到美国交给芬奇,从此她便是天幕公司行动部门最年轻的成员。

当然,她也是最高傲的那个。所有的男成员从来没能在她的眼里留下过任何映像,她经历的身世和她神秘莫测的出身让她就像公主一样高高在上。

不过这一次,她觉得龙云这家伙很帅。

去塞拉利昂出任务的时候,芬奇特地找她交代过,说除了去找法夫尼尔之外,还要招募一个新成员。然后将龙云的档案交给格格只记住了里面的资料,对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并没有什么印象,除了知道他是个中国人之外,和天幕公司其他男人一样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而且龙云的履历并无出彩之处,反而会为他减分。孤儿、船员、雇佣兵,这种奇怪的身份转换仿佛能很形象勾勒出一个从小缺爱,长大缺钱的形象。似乎这个绰号叫做幽灵的家伙可以为钱出卖一切,否则正常人哪个会去当被称作的雇佣兵?

接触龙云以来,她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这家伙疯狂、嗜血,她看见他在小木屋里折磨卡马拉,手段残忍而且毫不留情,也见过他孤身一人袭击护卫车队,光天化日之下干掉将近一队的警察和保镖。

他就是个流/氓、恶棍。

不过此时她看着那个男人站在水手身边,一手拿着usp手枪,一手挥舞着自己那把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不断斩杀着蜂拥而上的死侍和巨人,她居然觉得自己从前是看错了。

这家伙真的好帅。

他不知道自己的低阶精神类天赋在这里是毫无用处的吗?这些死侍和巨人都不是活人,没有思维,这就意味着在这里他无法控制和左右对手的行为,他冲上去固然是向救水手,可是事实却是他自己把自己送到了死路上。

不过,这种不理智的行为却让她莫名其妙地欣赏。

远处传来隆隆的鼓声,从城垛的缺口上望去,死亡军团里出现了新的队伍,数量正在不断壮大,天空中出现了能飞的怪兽,长了蛇头和细长的身子,就像白垩纪里的翼龙。

它们展开数米长的骨翼,张着布满尖齿的大嘴,嘶叫着朝城堡方向飞来,只要这些东西飞上城垛,三人迎来的将是死亡。

格格下意识往心口摸去,作战服下藏着一根项链,上面的吊坠是一个有着绝对权威的圣物,只要动用它,可以阻止城垛下数以百万计的死亡军团。

这是妈妈留给她的遗物,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带来绝对权威的同时也可能招致杀身之祸,某些尼伯龙根里的远古怪物多年来都在寻找这件代表权力和力量的圣物。

远处的飞行大军咆哮而至,天空仿佛都被震裂,灰色的云层被撕开,裂缝中雷光闪动,死亡军团裹挟着一种毁灭一切的气势摧枯拉朽地前进。

龙云身上已经不知道被咬开多少道伤口了,他只觉得浑身上下火辣辣地疼痛,那些恶心的虫子撕开了他的作战服,爬到皮肉上,在他的ròu_tǐ上大快朵颐。

“你真是头蠢驴……”水手砍倒一个死侍,侧头对龙云道:“既然有机会跑,为什么还要回来?真是浪费了大好的机会……”

龙云已经杀得红了眼,咧嘴笑道:“看着你死,这是多么没趣的一件事啊!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一起赴死黄泉路上也有伴,我他妈这是怕你一个人上来太孤单了。”

俩个男人轻描淡写地谈论着死亡,仿佛是在谈论去哪家店铺吃饭一样轻松,和周围的血腥环境格格不入。

呯呯呯——

龙云开枪将一个冰雪巨人的眼睛打烂,手枪的套筒弹回待发处空挂,usp手枪里的子弹也全部打光,龙云伸手摸向腿上的手枪弹带,却摸了个空。

“我也没子弹了。”龙云凄然一笑:“看来我们今天注定要死在,不知道咱们在海姆冥界死,会不会马上原地变成死鬼?”

“海姆冥界只是莫利亚人和亚特兰蒂斯人的归宿,不是人类的,我们是混血种,也许真的会留在这里……”

龙云的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砍在一命死侍的额头上,碎裂的头骨卡住了刀刃,竟然抽不回来了,另一名死侍手中的利刃刺中龙云的胸膛,所幸的是防弹板挡住了刀锋,滑向一边割开作战服刺入了肩头的血肉里。

血从肩头落,鳞虫们闻到血腥味,狂躁地朝龙云身上爬来。

疼痛让龙云挥刀的速度减慢,防守出现了漏洞,一名冰雪巨人举着巨大的锤子砸来,结结实实砸在胸口的防弹板上,将龙云砸得整个人飞了出去,摔在城垛边上。

龙云觉得胸口火烧一样疼,只要一动,剧烈的痛感就让他呲牙咧嘴,显然肋骨断了不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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