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第一次看到爸爸藏起来的黄盘时,他认为,那个女的病了,所以尿尿的地方才会肿成那样,还黑呼呼的。
魏凌允本来很担心,自己以后会不会甩不掉这个爱哭的跟屁虫。
但随着学前班结束,他和余蓓一起升上一年级,正式成为小学生,总是能黏在一起的时光,就宣告结束了。
他俩没有分到一个班。
一个在一班,一个在三班。
不过,在很多同龄小伙伴的围绕下,魏凌允并没觉得有什么不高兴的。
反正他和余蓓家离得近,放学时不时会一起走,经常要搬着小桌一块写作业,还是在休息的时候一道胡乱跑着玩。
直到,他们渐渐长大,有了各自的新好友,新圈子。
当余蓓的身段渐渐出落到修长,比魏凌允都高出半头,他们就很少再一起写过作业,见面的时间也稀疏了很多。
只有假期的时候不同。
四年级的那个暑假,期末考结束不久,他和她写完了当天的暑假作业,久违地跑去了小溪边玩。
2;a4d;。
溪水早已不再清澈,流淌着散发出刺鼻味道的奇怪颜色。
里面,自然也找不到虾、泥鳅和其他可以玩的东西。
踩了一脚泥的她本来想洗洗脚,可最后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回去担心被妈妈骂,眼圈一红又想哭。
他连忙哄,哄到最后,干脆跑上楼用桶在自家接了半桶水,吭哧吭哧拎下楼,拎到她那儿,蹲下给她冲洗干净。
本来打算用水冲掉泥就行。
可看着水流冲刷过她瘦长了几分好看了很多的小脚掌时,他突然觉得很想摸摸看。
她坐着大石头,脸蛋因为热浪红扑扑的,笑得扎在两边的头发一劲儿地抖,“乐乐,你要给我洗脚啊?”从他俩一般高开始,余蓓就没再叫过他哥哥。
“洗就洗呗,我要拽你来这儿玩的。
洗好再脏,我可就不管了。
”魏凌允蹲下,给她解开鞋袢,用手抄水,仔仔细细洗掉白皙脚掌上的泥灰。
一般的孩子穿凉鞋夏天玩,脚上总会晒出很明显的印子,古里古怪的。
可她没有,小小的脚依然嫩嫩的,白白的,脚趾头长长的,脚趾甲粉粉的,当时那双洗干净的脚,之后曾多次在他的梦中出现。
很久之后,有天俩人在床上笑闹,余蓓念叨,说他是个恋足的小变态。
他故意做出恶狠狠的样子扑上去,抓住那双脚就低头狠狠亲了一口,瞪着她说了早就想说的一句话。
“还不是你害的,四年级后没事儿就让我给你洗脚!”(四)其实那话不对。
余蓓让魏凌允洗脚的次数,在他们成为恋人,他的癖好觉醒并暴露之前,并不算多。
也就每个暑假偶尔一起去水边玩的时候。
小溪不行了之后,他们都学会了骑自行车,能结伴去远一点的小河,那里的水还算干净,清清凉凉的,还可以钓鱼。
魏凌允在男生中发育算是早的,小学毕业那个暑假,他的身高就追齐了余蓓,并为此得意洋洋,翘着二郎腿靠着树拿草帽给她扇风的时候,还不忘说自己早就想说的话,“蓓蓓,我又比你高了,你是不是该改回来了?”余蓓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水面上的土法制作小浮漂,心不在焉地说:“改回来什么啊?”“叫我乐乐哥哥啊。
”“才不要,明明同年级,老叫你哥哥,同学都笑我。
”原来是其他小女生在捣乱啊,魏凌允顿时知道没了指望,故意夸张地叹口气,伸展了最近变长不少的腿。
余蓓比较在乎身边同学的看法,他们俩的相处时间缩减到集中于假期,据说就是因为有她们班的女生嚼舌头,说他俩青梅竹马搞对象。
余蓓面皮薄,加上她也老爱说别人,知道这玩意传起来就刹不住车,于是在学校的时候就几乎不怎么再搭理他。
那会儿魏凌允还是个只跟男生在一起跑跑跳跳玩耍打闹,没事儿就往女生铅笔盒里塞毛毛虫的混小子,一听余蓓说起流言的事儿,就很不屑一顾地说:“谁要跟你搞对象啊,她们没见过你小胖妞的时候,我可见过。
我还看过你尿尿呢,一直往脚上溅。
”结果挨了顿捶还气哭了她。
实话说,现在他有点后悔。
算上学前班的七年小学时光下来,余蓓从班上最不起眼的小女生之一,一步步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小佳人,胸前多了两颗扁扁的小馒头,腰身不知不觉凹陷下去,而下方的屁股,也一点点堆积起了将腿衬得更长的脂肪。
平时在学校校服裹着还不明显,每年暑假,魏凌允和她一起东跑西跑瞎玩的时候,可是将每一处变化都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和他在一起玩的时候,她经常会小背心短裤衩套个薄外搭,一玩热了,就会像这会儿一样脱掉外面那层,扔给他抱着。
每当这种时刻,魏凌允就会悄悄打量她。
看她线条柔顺了许多的面颊,看她粘着点反光汗珠的颈窝,看她小背心肩带下面白白的胳肢窝,偶尔她抓住鱼竿伸直手臂,他就能捕捉到腋下那背心口子里露出的,一小团白白软软的东西。
他已经不是屁都不懂的孩子了,他已经知道要稍微后靠一点,找到一个更好的角度,悄悄看一眼那团软白之物上,那个小小的,红红的rǔ_tóu。
看到后,他会觉得口干,觉得两腿之间有点紧,觉得……小jī_jī在渐渐撅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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