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都市剑神>第一章 涅槃重生

这是哪里?醒来时,看到的是厚厚的白墙壁天花板,上面的吊灯摇摇欲坠。

上一刻还在生死之间,记忆的最后是含泪自爆身体和灵魂,一直追随的好友和青梅竹马背叛,到死都没搞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林霄做人光明磊落,对得起天对得起地,身负三尺青锋,一代剑圣,潇潇洒洒走天下,没想到最后是被自己人下毒,被敌人逼得同归于尽。

但有一道红色的身影却让他永世难忘,那一袭缥缈的艳丽红衣,那一身刹那的曼妙芳华。她是神宇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红尘仙子,她是精通阴阳采炼之术的阴阳女王,被她吸尽阳气化为干尸的天地神子不计其数,她更是杀人不眨眼危害整个星辰寰宇的邪恶女人,可她一辈子却只爱上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没有那么爱她。哪怕这个人辜负了她不知道多少次,伤害了她不知多少回,甚至于她变成魔女也是他一手造成的。

她却依然爱他,可以为她付出一切,哪怕是自己的修为、甚至生命。

他是德高望重独步寰宇的无敌剑圣,他自诩为正义的代表和化身,从她开始成为魔女的那一刻起,哪怕死,也不能够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了,于是他便将这份曾经的感情置于内心的最深处,埋藏,不被人发现。

曾经的林霄就是这么纠结于正邪,万分的迂腐,喜欢却不敢说出来,更是担心如果和她在一起会毁了自己的一世名誉,自己辛苦努力获得的一切被她化为泡影。但没料到,最后愿意牺牲性命来救自己的却只有她。那些所谓敬仰自己的人,那些曾经被自己无私帮助过的人一个都没来。“我这一辈子究竟做了些什么。”

面对数万个自诩为正道的贪婪小人,阴阳女王怒喝一声,红衣飘飞,乌黑秀发从黑色逐渐变红,那是有如殷红鲜血的颜色。

“旁边的敌人纷纷提醒,这邪女要燃魂入魔了”。她的成名法器“阴阳铃”更是不断地膨胀,同样散射出无比耀眼的红光,整个神宇界的天空都被这最后的光芒掩盖了,这些正道的贪婪小人纷纷互相提醒:“大家都坚持住,剑圣已经不行了,只要挡住这个失心疯的女人,他们身上所有东西都是我们的了”。

翩飞的红衣身影留给林霄最后一句话“你,等我,不要死”。然后伴随着一道惊天血柱,她化身成为红衣厉鬼,那曾经秋水般深刻的眸子已变成两只没有眼珠红动动的眼睛,那丰满无比令人可以血脉膨胀的娇躯已变得骨瘦如柴,只留下一层皮。手持着巨大红色镰刀,干涸的身体却是短暂拥有着无穷的力量,冲进人群,每挥出一刀,红色的刀芒便能带走一大群人的性命,这是她最后燃烧生命的力量。

如果是以前,林霄一定会为了保护这些人,阻止她,伤害她。

没想到最后会是如此结局,林霄彻底迷惘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原来,我以前救了得就是这些个货色,原来我竟然一直与这些奸诈小人为伍,对不起,楚婉情,是我辜负了你,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弥补这辈子的所有过错”。林霄凝聚已经千疮百孔的圣体,瞬间施展剑神碎影,冲进人堆里,将灵魂连同圣体一起瞬间引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哪怕是身体已经千疮百孔的圣者,自爆也是非同凡响的,一声震碎天际的爆炸声,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力将周围的数千人完全湮没。这些人必死无疑。

我的圣体连同圣魂一起自爆了,为什么还活着?

先不想这些了,这个房间的原主人真的是太糟蹋了,滚滚恶臭如长江之水冲鼻子汹涌而来,苏醒还没有几秒,已经又快被熏晕回去了。

赶紧开窗通风。我的名字叫林霄,而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字叫做林逍,是个大家族的废柴,本来可以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轻轻松松过完一生,但几年前惨遭兄弟和一个女人陷害。脑子也比较蠢,致使全家对他失望透顶,让他滚出家族,每个月就给他点钱让其自生自灭。

什么,竟然还有个老婆,令人无法相信,单看这房间的环境,绝对就是一糟蹋宅男,连女朋友都没可能。算了,现在就是说自己,还是先替他好好收拾收拾,毕竟原主人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了。

活动了下身体,非常弱,这就是每天只吃垃圾食品,不运动的宅男力量吗?好歹自己以前也是剑圣林霄,没想到现在连个聚气期的小朋友都打不过。林霄自言自语了一会儿,没事,大不了从头再来嘛。走到镜子前,被吓了一跳,有时候,命运总是出乎意料之外,这具身体和自己以前的样貌竟然有八分相似,除了没有修炼没有洗精伐髓带来的改变以外,真的可以说和以前很像了,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记忆慢慢地进行融合,这些就是洗面奶,护肤品,以前的林逍因为长得还可以,一般是不屑去买和使用的,这些估计是他老婆的,记忆显示这小子是个懒癌症重度患者,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一无是处,更不用说花时间保养了。

嘟嘟嘟,门口传来了敲门声,“赶紧开门林逍”一道女声传来,应该是他老婆。林霄拖着孱弱的身体走到门前开门,随着防盗门的打开,林霄彻底傻了眼,这个沐雪烟真的漂亮到一定境界了,哪怕是在神宇界观女无数的林霄都可以小小地吃惊下,竟然会是死宅男的老婆。

可惜了自己上辈子一心沉溺于剑道,辜负了不少仙女神后啊


状态提示:第一章 涅槃重生--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