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都市最后的修仙者>第十一章:锋芒初露

“嗤~~~”

沈月兰猛然刹车,轮胎划出老长一段漆黑的痕迹。

她停稳车子回过头面色凌厉的望着楚歌。

“我警告你,别跟我开这种玩笑,你楚歌是什么人、你有什么底细,我比学校里任何一个人都清楚,我爸也说过你家庭情况。”

“连你妹妹医药费问题都解决不了,你还帮我妈解决工作问题?”

“你怎么不说院长跟你是亲戚?或者医院是你家开的得了。”

“我很讨厌你这种虚浮、装逼的男生,如果不是我爸,你早就该从我家滚蛋了。”

“不要不知好歹。”

车中另外两个女生捂着嘴笑。

这家伙太有趣了,也不知道王军若是听到他说的这番话,会不会气的吐血,这家伙还想抢了王军的功劳?在沈月兰面前表现一番?说出来的话幼稚无比,谁信啊。

实际上这也在楚歌预料之中。

“沈月兰啊沈月兰,迷雾障眼,凭你的眼睛如何能够勘破?”

“终有一天你会为你的浅薄见识而感到脸红。”

“当然,你我瓜葛不深,有些事点到即止,我没有太多话想对你说,也不指望你报答我什么。”楚歌摇头道。

车中三个女生都被气笑了。

“这小子还真装起来了…”

“说的什么混账话啊?”

“我说楚歌,你脑子坏了就早点去修修,咱们什么男人没见过?你这点小伎俩耍给谁看呢?”

三女目光鄙视。

这小子故意不按套路出牌,标新立异,语气夸张,想以这种手段博取眼球,让人耳目一新,殊不知只会更让人觉得可笑,幼稚到没边了。

楚歌头偏向窗口,目光望向外边,表情沉默。

沈月兰再次发动了车子,十几分钟后,跟王军的宝马三系在四季天地五星级大酒店门口集合。

“据说这里的包间可遇不可求,往往半个月前就会被人给预订一空,兰兰你可真行。”王军从车上下来,取下墨镜,竖了个大拇指。

“我让我爸帮我订的,款待你这个大恩人,规格小了怎能行?”

“而且今天还有我几个老朋友过来,好久没一起吃过饭了,今天刚好一起聚聚,吃个便饭。”

沈月兰刚说着,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一辆改装漂亮的粉红奥迪跟保时捷718联袂而来。

从车上下来两个大美女,最为吸精的是粉红奥迪车主,腿长一米七,面貌清纯,淡绿色长裙,打扮的干净漂亮,一眼望去,浓浓的女神范,绝大多数明星都比不上。

另一个风格迥然不同,扎着双马尾,俏皮可爱,衣裙是浓浓的哥特公主风。

王军看见这俩美女,眼睛都直了,不愧是沈月兰的朋友啊,一个比一个靓,看花了眼。

可惜这种级别的女神只能追一个……想要用金钱全部玩遍,非常不现实。

“兰兰,我今天才听了沈阿姨的事情,抱歉啊。”长腿女神走近了说道。

“没事,反正已经解决了。”

“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学校的,王军,昨天多亏了他,我妈不但保住了工作,现在还升职成了办公室主任。”沈月兰高兴的说道。

“这两位都是我闺密,也是初中同学,目前在咱们市琳琅高中上学呢。”

“夏凝雪、陈思乐。”

沈月兰一一介绍,同时也介绍了自己目前在学校比较好的那两个女性朋友,一个叫雯雯,一个叫小婷,这两个女孩在凝雪跟乐乐面前都有些自惭形秽,并不是那么放的开。

倒是王军挤上前。

“琳琅高中啊?听说这个学校挺神秘的,当初我爸想给我搞进去,结果没搞上,这学校背景很大啊。”

凝雪跟乐乐对视一眼,没有说话,脸上只是挂着淡淡笑容。

当一群人准备进去的时候,两人才看到还有楚歌这号人。

“兰兰,你还没介绍这位朋友呢。”乐乐好奇的盯着楚歌。

平常男人见到她跟凝雪,也就跟那个王军一样,眼珠子都要瞪了出来,这小子倒是有意思,居然就扫了她俩一眼?以为这小动作两人没注意到吗?她可不信自己会这么没有魅力。

这小子故弄玄虚呢。

“不用介绍了,没啥身份。”沈月兰随口说道,带着众人进了一层包间。

楚歌跟在最后面,脸上的笑容莫名,他看了一眼停车场那边,那里停了一辆十分刺人眼球的车,88888的车牌,镀金的劳斯莱斯,这是张百川的车……,四季天地大酒店,也是张百川的资产。

很快这群人就讨论到了张百川。

“你们说以后咱们临城商业帝国会不会完全被张百川掌控啊?就连苏家都渐渐没落了,张百川势头太猛,从崛起到现在也才二十多年,居然推平了所有商业竞争对手。”

“咱们所有家族几乎都只能望其项背。”沈月兰叹了口气。

就她爸那家小公司,在对方面前几乎就是蝼蚁一般。

“大势所趋吧,张百川刚好搭上互联网这条大船,扶摇直上,有现在成就不奇怪。”夏凝雪声音冷淡。

“据说张百川跟雷老虎关系还非常好,这两人联合一起,在临城黑白通吃,放眼整个江南行省,都没有多少大佬能对他们造成威胁,咱们什么时候能到这种地步就好了。”王军嘿嘿一笑,插了句话。

凝雪、乐乐都懒的看他,白日作梦呢?还到他们这种境界?能在临城混出头都不错了,人家可是纵横江南一带的大佬


状态提示:第十一章:锋芒初露--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