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踪笔录?什么行踪笔录?”
陈北雁很意外,他现在来警察局才是第一次做行踪笔录吧?
孟鑫说:“当然是关于你那天晚上行踪的笔录啊。”
一边说一边朝着陈北雁使劲挤眉弄眼,下巴还朝着唐诗雅的方向使劲撇。
陈北雁懂他这个暗示,说:“没事,这是咱们临县木横县的交警唐诗雅,嗯……不是外人。”
他隐约能够知道这句“不是外人”会有多么的让唐诗雅心花怒放,却是万万没想到孟鑫此时有多么的为难。
不过,看陈北雁完全没有把唐诗雅支开的意思,孟鑫只好说:“这个笔录啊,是有人证明了那天晚上你的行踪。嗯,苏静,这个人你该认识的。”
陈北雁有点意外:“苏静?”
他当然认识苏静,事实上,那天晚上他离开蓝岛大酒店之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正是苏静。
问题是,那天晚上苏静几乎等同于看着他离开啊,那又是证明了他哪门子的行踪?
孟鑫递给他一支烟,说:“这事吧,其实还得从那天的调查开始……”
那天的调查,真正的开始当然是路小璐对路照青死因的质疑。
按照路小璐的分析,首先路照青不应该会是想不开自杀的那种人,其次就是路照青坠地之后的姿势不对,她认为如果一个人真的是自杀,从七层楼高的天台上跳下去,坠地之后固然会是当场死亡,但是出于生命的本能,肢体上还会有轻微的挣扎,但是路照青自杀的坠地现场看不出这种挣扎的痕迹,很像是坠地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
这不符合常理,这更像是被打晕之后,扔下去的结果。
基于这样的怀疑,再加上路小璐那天自己被打晕然后又在陋巷之中醒来的经历,路小璐首先锁定的嫌疑人就是陈北雁。
孟鑫当时想当然的提出反驳,说那天晚上和陈北雁一起在蓝岛大酒店喝酒。
以一个警察的身份来作证这件事,本身的可信度就要比一般人群众更高一些,当孟鑫后续又把荣世海和邹县长抛出来之后,按照常理基本上对陈北雁的怀疑也就结束了。
然而,路小璐却是死追着这件事不放,一定要问一个明白,陈北雁在那里喝酒究竟喝到了几点,后来又去了哪里,谁能证明?
孟鑫当然说不出来,只能是说那会儿喝得都高了,谁清楚究竟怎么回事。
于是,在警察的从旁陪同下,路小璐来到蓝岛大酒店,找到了苏静负责的包间,对苏静展开了一番询问。
大概是因为涉及到杀人案件,苏静有点害怕,当时并没有说她知道陈北雁离开的事,只说那天晚上很忙,忙得有点手忙脚乱,到最后是怎么回事,她也记不太清。
两个人的记不太清,再次成为路小璐的筹码,她越发怀疑陈北雁就是杀人凶手,只是不管孟鑫也好、荣世海也好,乃至于邹县长,如果不是被陈北雁收买,就是被陈北雁利用,其证词根本不可信。
她质疑孟鑫、质疑荣世海,蓝岛县警察局都能接受,但她质疑蓝岛县的主官,蓝岛县警察局当然就很不乐意了。
到了这个时候,谁管她是省城警察局证物鉴定科的科员,就连魏明军也表示了明确的反感。
许是看出了蓝岛县警察局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不积极,这才有了昨天路小璐组织路照青的父母,以及路家的亲戚,准备联合向信访局上访的事。
这事真要朝着这个方向走,势必是要闹大的,所以警察局的人其实很紧张。
谁也没想到,恰恰就是在这样紧张的时刻,今天上午,苏静来到警察局,找到孟鑫,提供了另外一份证词,并且在警察局笔录上摁了手印,证实她会对此负责。
正是这样一份证词,彻底打消了路小璐对陈北雁的怀疑。
苏静说,那天晚上的酒桌上,陈北雁、孟鑫和荣世海三个人都喝大了,后来她看陈北雁实在醉的不行,就搀扶着陈北雁去了楼上的一个空客房;等到她回到包间,又找人把荣世海送回房间,并且把孟鑫送走之后,又回了陈北雁的客房。
因为陈北雁对她有恩,所以她很想照顾照顾醉酒的陈北雁,帮他擦把脸冷点水之类的,谁知道陈北雁迷迷糊糊之间,就把她拽上了床。
事情后续的发展就是标准的报恩女和帅气恩人之间床上的那点事,作为当事人,苏静一是喜欢陈北雁,二是也愿意对陈北雁献身,所以这件事情也就这样很平静的发生了。
一直到后半夜,陈北雁醒了,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才悄悄离开。
按照苏静的说法,这是她和陈北雁商量的结果,谁也不对那天晚上的事情多说;毕竟,苏静很清楚的知道,她不可能被陈北雁娶回家,保守那一天晚上的秘密才有可能不影响她以后嫁人。
至于为什么那天苏静被警察和路小璐盘问的时候,为什么没说实话,解释起来其实就十分顺利成章了,苏静一个小女孩能知道什么,能经历过什么,听说了杀人的事当然害怕呀。
但是随后再想想,如果自己咬紧牙关不说,就有可能害了自己的恩人,苏静这才勇敢的站出来,说出了事实。
笔录内容很详细,很清楚,完全说明了路照青死亡时,陈北雁根本不在现场这件事。
路小璐就算依旧有情绪上的质疑,但是在证据面前,也只能理智的选择撤销对陈北雁的怀疑。
于是,路照青自杀的案子也就变成了警察定性的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