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我呀!”
于宪娟使劲抹了一把脸上的粉底和厚厚的唇彩,把自己的脸瞬间抹成了一个大花脸,露出一点原来的素颜。
“你!”
余军当时就爆了,瞪着大眼问:“怎么是你?”
“就是我啊,老公!”
于宪娟挣开拉着她的那个人,一下扑到余军的身边,哀求道:“老公,没我什么事啊,我就是跟着路总去参加个同学聚会,我什么事都不知道,你……你可得救我。”
原来,这一路跟着车到这里,于宪娟也看明白了,今天把路照青带到这里来,指定没个好,搞不好被打个半死都是轻的。她正愁着不知道该怎么把自己摘清楚呢,就看见了余军,这才着急忙慌的相认。
陈北雁听豆虫这么说,有点想不明白:“这不对啊,余军原来不是跟小乙谈恋爱吗?他怎么又跟这个女的搞一块儿去了?”
豆虫的萧烟眯了起来:“陈先生,你忘了,张小姐那天晚上怎么跟他闹翻的?”
陈北雁恍然。
当时,张英乙之所以跟余军闹翻,是因为发现了余军有了别的女人,现在看来,余军外面的这个女人就一定是于宪娟了。
余军和于宪娟的事其实真说起来有点戏剧化;当初余军还和张英乙处着对象的时候,又一次见张英乙,很偶然的就见到了于宪娟。
于宪娟很会打扮,而且因为“工作需要”,走的是性。感路线,是以非常有女人味,是那种让男人一看就想脱裤子的类型。
余军没能免俗,一下就把于宪娟惦记上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跟于宪娟过多接触。
世间事大都是有定数的,大概是该着他和于宪娟之间有点什么故事,有一天晚上,余军跟哥们去熟悉的酒吧厮混,喝的有点多,去卫生间吐完酒,洗脸的关口,发现旁边一块儿洗手的人,居然就是于宪娟。
那天晚上,于宪娟闲极无聊,跟朋友去酒吧玩,喝的也有点多,在卫生间邂逅了余军之后,两个人再出门的时候,就成了好朋友,拉着一块儿喝酒。
她说自己是公司白领,而余军说自己是落魄艺术家,总之她没说实话,他嘴里也没说两件真事,算是纯粹的在酒精支撑下,两个人从酒吧走上了酒店的大床。
第二天一早,余军醒了,看看于宪娟,就有点后怕,心说昨天晚上于宪娟这是没认出自己来,也还罢了,万一一会儿醒了,认出他是张英乙的男朋友来,只怕传到张英乙的耳朵里,就是是非。
所以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溜之大吉。
不过,跟于宪娟一夕之欢,让他大呼过瘾,临走之前顺手摸了于宪娟一条贴身小内内揣裤兜里,算是当个纪念。
回过头来,这事他就把茬忘了;像他这样的男人,一般就是吃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真把于宪娟上了,回家清醒清醒,也就那么一回事,能偶尔约着上个床那是最好,没下次的机会,也没什么可惦记的。
反正干了干了,还能娶回家啊?
谁知道,他把自己和于宪娟的事忘在了脑袋后面,却没把于宪娟那条贴身的小内内想着一块儿忘记,那天下午,这条小内内就被张英乙翻出来了。
他跟张英乙的事也就到了尽头。
这是过去几天,到了现在,余军说不耿耿于怀那是假的,毕竟这么多年跟张英乙相处,到如今不可能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张英乙现在跟了陈北雁,他惦记也只能在心里惦记惦记,谁都不敢说了。
今天被于宪娟喊一嗓子老公,新仇旧恨顿时涌上心头,扬手就先给了于宪娟一个大嘴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