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命运之传说旧约>第二卷 镜花如梦 第九十五章 无法逃避之事

眼下,则又是一天新的日常生活。

在早餐过后,此刻的我,则是处于自己的房间之中,正在摆弄着多萨遗留下的‘狂烈之噬’,只是以我眼下的实力来说,想要驾驭这柄魔剑,仍是为时尚早。

正当此时,我的房门,则是被轻敲,随后在门外则是传来了灵歌的声音道:“意......家里的座机电话来电了,有人找你呢。”

听到这里,我则是将门打开,感到一丝疑惑的对灵歌询问道:“是谁?如果是飘零或者大v等人的话,他们不会拨打家中的座机才是啊。”

灵歌则是望向我摇头说道:“不,并不是大v与飘零等人,声音来自一位年轻的女性,指明要找你呢,我本询问了一下她的名字,可是她却没有告知我呢,很奇怪呢。”

待灵歌说完,我则是越发感到疑惑,年轻的女性,知晓我家中的座机号码,还是执意要找我?

第一时间,我则是想到的是,眼下这是否又是有关教团的阴谋。

就这般抱着不解与质疑的我,走到大厅,拿起了电话的听筒。

随后,我则是试探性的开口说道:“哪位?”

下一刻,话筒中传出的声音,则是不禁让我感到猛然一惊。

“哼~......看来一个人在d城生活的很不错嘛,暑假期间,还要请了女同学在家里玩呢,话说是女同学还是女朋友呢,意。”

待话筒中这年轻甜美的声音落下,我一时间愣在了原地,不知道该如何回复她是好。

我真是太大意了,最近这段平静的日常生活,让我忘记了接下来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那就是在这个暑假的假期之中,多年未归的父亲与姐姐,回返回这里,看望我一番。

而话筒之中这个陌生却又无比熟悉的声音,正是来自天舞姐的声音。

一时间语塞的我,轻呃一声,随后开口对其说道:“天舞姐,你......”

听闻我略带慌张的声音,天舞则是在话筒的另一端传来一阵笑声,随后开口说道:“好啦,我和爸爸已经抵达d城之中了,马上就能见到你了,就这样,一会见。”

随后,天舞则是结束了与我的通话。

一时间,我的额头之上便是冒出了汗滴。

见我这般表情,灵歌已经看出了倪端,而处于大厅的诗晴,则是有些不解的走过来,一脸疑惑的望着我询问道:“意,怎么了?怎么这般表情还满额头的汗水,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诗晴说完,我则是未有言语,随后将目光放在了灵歌的脸上。

而灵歌轻拢长发,望向了我说道:“意,莫非是叔叔与姐姐要回来了吗?”

我轻嗯一声,点了点头。

灵歌说完后,诗晴则是慌张了起来,不禁望向灵歌开口说道:“哇,灵歌姐,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是不是要先离开这里一阵呢?如果被叔叔看到我们就这般与意同居一个屋檐的话,意肯定是百口莫辩的。”

随后,灵歌则是望向了我,对于这件事情之上,似乎也在征求着我的意见。

眼下,我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父亲倒是比较好沟通,同时也是一个嘴巴特别严谨的人,但是如果被天舞姐知道的话,那么......

想到这里,我不禁轻咽了一口口水。

正如诗晴所说的,眼下我该如何是好呢?

此刻,既然他们已经抵达了d城,那么不久之后便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难道就这般让灵歌等人先且找一个其他的地方居住吗?

不行的,眼下七月,诗晴还有灵歌三人居住的房间之中,光说要收拾她们的物品就要整整一天的时间。

更别去说在这般短暂的时间内为其三人找到住处了。

此刻,七月则是从二层的房间之中走出,见我与诗晴还有灵歌三人面面相觑,好奇的询问发生了何事。

随后,我则是将这件事情告知与她。

听到这里的七月,则也是稍感一惊,一时间也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灵歌轻咳了一声开口道:“意,该如何是好呢?我们该怎么做,如若叔叔与姐姐两人真的到达了d城,那么眼下时间已经不多了......要我们先出去吗......”

眼眸一皱的我,望向她们三人开口说道:“到时候我实话实说就好了,没问题的,相信我便是,对他们遮遮掩掩下去,反而会更加引起他们的好奇心与探索yù_wàng。

况且教团的威胁也一直都存在这里,就这般让你们前往酒店居住,我也是放心不下的。“

听到这里的诗晴,则是连忙说道:“那我去收拾一下,穿着睡衣可是不得见人的......”

随后诗晴则是一溜烟的跑进了自己的屋子之中,随后将房门重重的关上。

灵歌则是稍显的兴奋,穿戴整齐的她则是望向我说道:“我再去整理一下屋子中稍显脏乱的地方......”

由于七月从小认识我父与天舞姐,所以此刻的她并不是太过于紧张。

反而望向我一笑说道:“真的是好久好久没有见到叔叔与天舞姐了呢,记得当时幼时我则是还经常和天舞姐一起玩耍呢,对了,意,我记得天舞姐年纪应该与我们相仿吧?”

稍加思索后的我,则是点头说道:“嗯,天舞姐也只比我大两岁左右,不过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学业结束了,啧,我怎么会把他们在这个暑假会回来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呢......”

见我这般慌张的模样,七月则是颜嘴一笑,对着我说道:


状态提示:第二卷 镜花如梦 第九十五章 无法逃避之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