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天下第一道长>第三十七章,老师好

当年那个可以一口气将熊孩子吊起来打的杨华。

当年那个可以一天二十公里山路自行车往返来回的杨华。

当年那个可以因为小流氓骚扰学生而拿起铁锹对线小混混的杨华。

当年那个可以一个人出一本语数英寒暑假作业的杨华。

当年那个杨华,已经变成了一个干瘦的痴呆老人。

时光就像一杯酒,她越陈越甜。

甜到深处,既是苦。

“杨老师”

王翰本来还想用灭绝师太来嘲讽一下当年的恩师的,当时可是把他兜裆里的屎都打出来了,可如今他只想好好看看这位当年鞠躬尽瘁的老师。

在他闯祸的时候,能够教导他正确和错误。

杨华曾经对他说过,‘真正的男子汉不是力气大爱玩就是男子汉,勇于承担错误和责任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现在,王翰长大了,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此时此刻,王翰,发自内心的祈愿道。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杨老师能好好的”

刘静子看着杨华老师,同样万般思绪涌上心来。

她是班里成绩最差的孩子,也是最漂亮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她就已经谈恋爱了,恋爱对象还是外校初中部的小混混。

她不懂事,不知敬畏为何物,不知社会为何物,只觉得初中的混混很帅,很酷。

后来,她想分手,被混混找上门来,是杨华打跑了那几个混混,一个半老太太,拎着一张板凳,把小混混赶走。

没人知道一个女人的力量可以那么大,大到可以打跑几个年轻力壮的男孩。

杨华,是刘静子的英雄。

之后,刘静子依然是那个不爱学习的女孩儿,毕竟学习这事儿她是自付真的没什么天赋,可她也已经不会像以前一样,视混混为社会顶端的王者,以学习他们为荣。

在毕业之前,杨华曾经对她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

她信了,在刘静子家里人都不看好她未来的情况下,她信了,信了杨华的这句话。

后来,她去了技校,学了美容美发,出来闯荡了几年,如今也开了属于自己的理发店。

她记得,天生我材必有用。

刘静子发自内心的祈愿。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杨老师能好好的”

梁超是一个很平凡的孩子。

平平无奇的相貌,平平无奇的成绩,平平无奇的人生。

和大部分人一样,中庸,听话是他的标签。

他一直以平庸当成自己的标签,他也乐得戴上这个标签,和芸芸众生一样又不是丢脸的事儿。

直到有一天,杨华对他说,‘你是不平凡的你’。

是啊,所有人都觉得他平平无奇,那为什么他自己也要这么觉得呢?

后来,他上了大学,读了金融专业,成为了一名投资经理,年薪优渥,在同龄人之中属于是比较优秀的了,也应该是村里出去的工作最好的年轻人了。

正应了当年杨华那句话。

‘你是不平凡的你,你永远是独一无二的。’

梁超,发自内心的祈愿。

“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杨老师能够好好的。”

其余几个学生,内心也都在回忆着杨华的教导,同样的,都发自内心的祈愿着,希望这个当年学生们心中的‘灭绝师太’能够好好的。

多么遗憾,没有在她神智还清楚的时候,将那句谢谢说出来。

正当他们万般思想的时候,却不知道,教室外的天空,挂起了一轮血月。

有时候一眨眼的时间能发生很多事情。

比如说,文舟山乡村小学,第七届学生和老师,在一眨眼的功夫内。

变小了。

课室外不再是青苔和爬山虎,不再是那秋黄落叶的景色。

那年花儿,春暖花开。

“我我缩小了?”

“卧槽!我也缩小了!”

“怎么回事?黑衣组织给我喂了缩小药?”

场面甚至有些混乱,所有人发现自己的身体缩小时,都相当的懵逼。

这眼一闭一睁,就缩小了。

“不是缩小了。”梁超来到窗外一看,那郁郁葱葱熟悉又陌生的美景,呢喃道:“是我们回到了小时候”

“啊?”

回到小时候。

“没想到还能遇到这种事。”

王翰觉得简直是不可思议。

刘静子还不是那个光彩照人的美人,还是干瘦干瘦一副乳臭未干的模样,梁超还不是带着小眼镜的样子,甚至看起来还有些猥琐。

王翰不是那个大腹便便快要秃顶的青年,而是一个精壮的黑小孩子。

所有人都在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懵逼,同时还有些兴奋,纷纷表示穿越时空了,要怎么怎么样云云

只有李云最淡定,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相貌平平不出奇,但气质却还是一样成熟,和其他身体缩小了心智也连着一起缩小的孩子完全不同,笑道。

“快上课了你们那么嚷嚷,灭绝师太可是要来了。”

“哦糟了!灭绝师太要来了!”

身体回到了儿时,似乎也回想起被灭绝师太支配的恐惧。

上课了!

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走了进来。

这声音太熟悉了,是灭绝师太布鞋的声音,她就是这么雷厉风行的女人,能用布鞋踩出高跟鞋的声音来。

进来一个女人,一头自然的黑卷发,带着一丝丝的银丝,脸上还有着密布的皱纹,精神却十分的抖擞。

十五年前的杨华。


状态提示:第三十七章,老师好--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