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从今天开始征服三界>1、我的穿越是股清流

“啪嗒,啪嗒”

一阵敲打键盘的清脆声响传来。

江云娴熟的打开作家专区。

没错,江云是网络作家,

俗称,写手。

在某空,以老扑街(gai)自称。

如今的他,已是白金大神。

他的笔名,很简单,叫爱吃土豆。

别无他意,单纯喜欢吃土豆,顺其意,便取了这名字。

当然,如此成功的他,由于每日2k的手残更新速度,而被诸位读者大佬所惦记。

有留言说,要寄送些礼物,来感谢江云让他们入坑,以至于他们彻夜难眠,朝思暮想。

“读者大佬,果然是爱我的,夜里不想着枕边的佳人,居然想着我这位让他们入坑的作者,真是深感罪恶啊。”

江云目光有些深邃,喝了口肥宅快乐水,陷入深深的沉思。

嗯,你问我,为什么要把可乐写成肥宅快乐水?

难道,你不知道水字数,是一名写手最基本的要求?

什么?

没见过水的这么光明正大的?

很好,今日让你见见。

作为白金大神的江云,更是深得此道精髓。

当然,在这世界上,有爱,就有恨,比如这位读者大佬……

在其评论区,留言说,拖豆写的书,就是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一般新人作者,或许会生气,甚至与之争吵。

但江云却很是欣慰,毕竟,现在的读者都会用俗语来调侃。

这文化水平,显然是提高了。

江云相信,看他的小说,涨涨见识,还是没问题的。

遥想当初,看网文那会儿,向来是用一句卧槽行天下。

谁能料到,如今的读者,文采飞扬,就连身为写手的他,都有些自愧不如。

“难怪各位大佬,天天囔囔着书荒,原来是他们长大了。”

江云很是感叹,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他情不自禁的又喝了一口肥宅快乐水。

这时候的江云,突然有种做父亲般的感觉,仿佛自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虽然,他单身二十六年,至今是一名老处男。

但他的双手,却是陪伴着他度过了这些年的寂寞岁月。

咳咳,错了,是青葱岁月。

童鞋们,记得画重点,别跑偏。

“哦,对了,有大佬寄东西给我,我得去瞧瞧。”

江云离开椅子,向客厅走去。

读者的好意,他可不能辜负,哪怕寄送过来的是板砖,他也得瞧瞧。

这是对读者大佬最起码的尊重。

同时,也是一名富有职业操守的作家,应该做的事情。

打开快递,一个棕色的盒子出现在江云眼前,像个鞋盒。

难道……

是一双鞋?

江云眼中透着几分纳闷。

现在的读者大佬,有这么好心?

他偏头,琢磨着。

当打开的一霎那,江云表情终于是怔住了。

这……

盒内,六把黝黑的杀猪刀,非常安详的躺在那,像极了爱情。

哦,不,像极了拖更时的自己。

如果杀猪刀会说话,

那一定在说,

恭喜作者,你的刀片已上线。

拿起杀猪刀,江云轻轻摸了摸,看那光泽度,还是全新的。

想来,这位大佬,也不是那吝啬之人。

但此时的他,心情却很是复杂。

现在的读者大佬,对寄送刀片这事,是不是存在一些误解?

难道,杀猪刀,也能被称之为刀片?

还是说,那位催更的粉丝,本来就是养猪专业户,干脆顺手就送来了?

想到这,他的心情有些沉重。

这年头,读者宁愿寄送杀猪刀,也不愿订阅打赏了?

“唉……当真世态炎凉啊!”

江云轻叹一声,感受到这世界充满着深深的恶意。

这些读者大佬,坏的很,一毛钱订阅也不给我。

就在他感叹之时,他手中的杀猪刀,突然亮起璀璨的光芒。

好刺眼!

就像他笔下的主角,光芒万丈。

顿时,他双眼一黑,依稀记得,脑中传来这么一句话。

“万恶的拖更老贼,老子诅咒你,穿越成我扑街小说的主角……”

后面的话很是激动,

隐约记得,好像m开头,

但江云却还未来得及听,

便彻底晕了过去。

此时,江云方才明白,这竟是一把带着诅咒的杀猪刀。

为了催更,读者大佬,居然连诅咒也学会了?

按照这势头,再过几年,恐怕这寄杀猪刀都得过时,学习暗杀才是主流吧?

吐槽几句后,江云知道,接下来,他要穿越了。

他相信,他的穿越,注定与众不同,与那些被雷劈,电脑爆炸,被车撞的妖艳货相比,他的穿越可谓是网文界的一股清流。

毕竟,是穿越到粉丝的小说中。

虽然,这位粉丝扑街了,

但如此高大上的穿越方式,

他很想问一句,

还有谁?

嗯?谁写过这套路?

当然,江云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位粉丝扑街的原因,绝不是因为小说没有金手指。

要不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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