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庸铮的轻功并没有他人想象中那么好,显得和他的意境显得极为不符合。饶是如此,不过半日功夫,还是又已经赶了数十里的路。要知道这可是山路,并不好走。诡没有在他的脑海内活动,徐庸铮专心赶路之余,还念叨了好几个名字。双脚愈发有力,终于,快到太阳亲吻着西山的时候,他来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旁边。落霞携与孤鸟飞腾,花朵开放而香气弥漫,再看向溪流上游处,便是一道瀑布飞流直下。瀑布高约数丈,中间有怪石碣立而出,划破瀑布的脸庞,使水流隔断,下有树木一颗。风景十分优美。
徐庸铮俯下身去,左手依旧不离开金戈剑,倒握着剑柄,右手一掬,就是一道甘甜的溪水随口而入咽喉。突然,他猛一抬头,果然发现溪水对面有三人站着。一人脸带笑意,还有一人神情颇为冷峻。
来得好快,徐庸铮心里想到。
若说赶路,天下无汗血宝马不可及之人,脚力堪称无双。可若说爬山,恐怕天下也没有比柴松贼更有能耐的了。三人仅仅花费二日的时间,便追赶到了这里。来的三人中,有一人是徐庸铮所认识的。他正是那日破庙见过面的那伙柴松贼的大当家。因为当日未问及姓名,所以今日也不必问。不是朋友,注定是敌人,那么没有什么比打一场能当作最好的对话了。
那个大当家就笔直地站在最中间,身高却是最矮的。不是他本身不高,而是另外两个人实在是太高了。这样的组合就像带着护卫手下,出来游历山水的公子哥。杜蔺笙穿着一生灰色衣裳,这种颜色本就极为不易出彩,可是配上他剑眉中间的冷漠冰霜,便相得映彰,使他看上去显得更加冷傲。
他的手中还是把玩着一柄短短的匕首,嘴上的笑意似乎在诉说着一个笑话。那就是,你死到临头了。
一旁一个身形高大,露出健壮臂膀的男子,双手交叉横架在胸前,眼睛就像是没睡醒一般,惺忪蒙眬,不时打着大大的哈欠。这次老当家派他们三个人出来贺寿,可是下足了本钱。他们三个都是老当家的义子。谁曾想,楚瑞昭大闹朱家,琴帝大开杀戒。他们后来离开时,只感受到一道磅礴的意境震响了整个朱家。若不是中间这个叫斑蛇的家伙执意要追,他也不会赶来。老老实实睡一觉,不比打打杀杀来得更加快活吗?
“想不到,今日在这青山绿水间,又见到一位老朋友。”杜蔺笙说道。他新进于柴桑老当家的义子之列,自取名字为斑蛇。所以他的衣服也是灰中带白,像极了在花丛中等待猎物的一条毒蛇,美丽又危险。
“那日,是你们取走了梁雄的尸首。”徐庸铮问道。
“哎呀呀,你这个人真是不识趣,一见面就提什么前尘往事。不过,若不是当日那具尸体,我就不会有今天的地位。说来还真是要感谢你,徐庸铮。若没有你杀了那该死的梁雄,我们青疆王就不会下这么大的决心呢。”杜蔺笙说道。
这哪里是真正的感谢。三个义子都知道梁雄和青疆王的关系绝不简单。甚至于,都能想到某个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梁雄正是青疆王的儿子。
所以虽然青疆王不打算追究徐庸铮之杀戮,但是他们三人还是选择赶来,一是那尤为可观的赏金,二是,为了博一搏青疆王的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