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我在诸天尽头摆渡>第一百四十一章 剑灵岛来人

……

血日荒原的一处特殊的地方。

此地名为赤雷之地,由于格局的问题,此地缭绕着赤色的雷电。

这赤雷之地以前并未出现过,是这次血日荒原的地势格局骤变而突然出现的,一下子成为了瞩目之地,很多修炼体魄的人,都来这里用这赤雷熬炼自己的体质。

此刻赤雷之地的周围,聚集了不少人,大家都是来看天妖金身的。

天妖金身的大名,最近已经传遍了四面八方了,不单单是因为这种体质的传说,还因为金浩大战四方,面对任何敌人,都是一招击败,展现出其无敌的风采,让他瞬间名声大噪。

“看,那就是天妖金身吗?他在干什么?”人群中,传来了惊呼之声。

在这片赤雷之地当中,有几位妖族强者守护在这个地方,这是四名战将,是天妖金身的追随者。

而在赤雷之地的深处,雷霆汹涌,一道闪烁着金光的身影耸立在虚空中,他背生双翼,双翅震动,荡漾出金色霞光,身材修长挺拔,穿着黄金战衣,一头金色的长发舞动,双目之中,血色神光闪烁,背负着一口战戟。

这就是天妖金身的金浩。

许多人都在惊呼,因为此刻金浩正在赤雷之地当中吞吐那赤色雷光。

“他在干什么?”有人问道。

“以雷霆之力淬炼自己的五脏六腑。”

“嘶~~”

闻听此言,很多人倒吸一口凉气,这赤雷之地的雷电很强,外围还好,深处可是很可怕的,结果天妖金身居然跑到里面去吞吐雷电,淬炼五脏六腑,这是何其强大的肉身才做得到啊。

“不愧是天妖金身,这么恐怖的雷电,居然直接吞下去,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我们能在外围坚持一炷香就不错了。”

“嘁,就你,能和天妖金身比?”这时候,有妖族的成员在这个地方,此刻忍不住奚落道。

“就是,天妖金身何其强大,岂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可以相比的。”这几个妖族的成员都是跟随天妖金身一起来的人,此刻大加讽刺。

一时间,周围的人都露出了恼怒之色,他们都是修仙者,有些还来自大势力,结果居然被讽刺为凡夫俗子。

但是这些人也敢怒不敢言,毕竟,天妖金身确实强大,而且此刻金浩就在这里,万一发生什么冲突,这些人都不够天妖金身自己一巴掌拍的。

“这就是金浩啊。”剑小白和御九霄站在人群中,收敛气息,不惹人注意。

而且他们刻意的远离了那几个妖族成员,怕被认出来。

赤雷之地当中,金浩一头长发,金色发丝飞扬,穿着黄金战衣,通体释放出金光,宛如一轮人形太阳一般,盘坐在原地,吞吐闪电。

“这家伙为啥要把自己打扮的跟奥斯卡一样。”剑小白不明所以道。

“奥斯卡是什么?这金光闪闪的挺帅的啊。”御九霄则是说道。

剑小白无语,这审美观也真是没谁了,通体上下一个颜色,一点对比性都没有,能叫帅?

“喂,你们听说了吗,天妖金身最近在找一个人。”

“找对手?”

“不是,好像是一个人族少年,据说这人族少年修炼有妖族圣体之法,天妖金身想要将其捉拿,成全自己。”

“妖族圣体啊,这种修炼之法可是多少年不出了,曾经妖族大能也没几个炼成的。”

“是啊,金浩本来就是强大的天妖金身,若是修炼了圣体之法,那就真的是无敌了。”

周围一些人议论着。

剑小白眉头一皱,这件事居然都已经传播的这么广了吗?不光是妖族,人族都这么多人知晓了。

“剑灵岛的人来了!”

就在这时,有人惊呼一声说道。

一道道剑光,贯穿天地而来,这是一群白衣如雪的年轻人,他们驾驭着剑光而行,而不是单纯的御剑,那种剑光,从他们体内迸发出来,那是他们的剑灵之力,借助剑灵的力量御空,无需驾驭法宝。

“仙仙!”

剑小白立刻认出来,这一行人当中,有澹台仙仙,和一个白衣青年走在一起。

这白衣青年看上去在剑灵岛地位不低,这些人都簇拥着他,不过澹台仙仙倒是没有讨好这白衣青年的意思,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难道这就是要和金浩决战的那位?剑灵岛的第一人?”有人道。

但是很快,有认识的人说话了,这不是那个人,但是同样很有名气,是年青一代的强者,名叫云峰,也是剑灵岛的一位天才。

云峰一袭白衣,飘逸出尘,居高临下,眉宇间带着几分傲气。

澹台仙仙同样是一袭白衣,银丝飞舞,扎着两根俏皮的马尾,姣好的身材,玲珑精致,宛如一位梦幻的小精灵一般,出尘洒脱,不染凡尘烟火一般,一张精致的面孔,透着些许古灵精怪的意思。

澹台仙仙和这个叫云峰的身份都不低,从站位就能感觉得出来,他们身份差不多。

只不过云峰更强,毕竟年长澹台仙仙好多岁。

“天妖金身,金浩,出来一战吧!”云峰很干脆,一来便喝道。

赤雷之地当中,金浩未动,依然在吞吐雷电,淬炼自身。

“哼,金浩,出来一战吧!”云峰再次喝道,负手而立,眼中带着浓重的战意。

“哦?你算是个什么东西?”赤雷之地当中,金浩睁开了双眼,冷冷的吐出一句话。

这句话,把云峰揶揄了一下,不过这也是个心高气傲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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