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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高山南,是一名普通人,万万没想到,这一次,我穿成了一只狗。
高山南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穿越给搞成傻逼了,试问前一秒还是一代大侠下一秒就成了狗,而且狗主人似乎正在做一些不和谐的动作,电脑里的女声“亚达,优衣库,”的乱叫,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高山南唔欧欧了叫唤了两声,他现在觉得浑身都疼,尤其是后腿,简直就跟废了一样。
狗主人一听,扔下手上的纸,露着鸟就往这边跑,“黑哥,黑哥,你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高山南看了他一眼,有气无力的低下脑袋。狗主人身上带着一股很奇怪的味道,高山南知道那是什么,但是他没想到用狗鼻子来闻竟然比以前刺激百倍。
“唔……”高山南趴下头,他看到自己的爪子,真难看,狗的爪子真难看。
“哦哦我的黑哥,心肝宝贝蛋……”狗主人抱着他上下乱蹭,“乖,你今天刚打了石膏,忍耐几天吧,谁让你没事学猫爬树,从树上摔下来了吧……”
高山南黑线。
“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就不说了,你说你年龄这么大了,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啊……呜呜呜。”
高山南:“…………”
他无奈的遵从身体的意志舔了舔他的眼泪,狗主人哭的更厉害了。然后高山南蹭了蹭他的脸,嗷呜嗷呜的叫着,狗主人才抹了眼泪给他拿狗粮。
……等等,你先把鸟塞回去啊!
高山南泪流满面的吃着狗粮,意外觉得味道还不错,他现在的名字叫做黑哥,因外表漆黑而得名,是一只正宗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是汪信最重要的精神寄托。
哦,汪信就是之前那个遛鸟的狗主人,同时是c市的xx街道派出所的民警。高山南穿的这本书叫做《诡局》,讲的是汪信的队长突然死亡,死状凄惨,但是上面给的定论是自杀,为了能够替队长找到真相,他决定独自一人调查,结果却被卷入诡异事件中。
惨死的队长,抛尸的司机与被淹死的女人,魑魅魍魉层出不穷,就当汪信一步步接近真相时,作者坑了。
没错,作者坑了。
他太监了。
高山南以头抢地,因为他的任务是帮助主角找到幕后boss。
卧槽,身为一只狗要如何帮助主人找到坑文boss?
高山南只吃了一半的狗粮就吃不下了,汪信在他旁边一直叹气,“黑哥,你这样不行啊,我知道你难受,多吃点就不难受了。”
高山南摇了摇头,汪信就拍了拍他的头,“黑哥,听着,我现在只有你了,咱们两个得一起活着,你要是想比我早走那是不可能的,知道吗?”
汪信说着眼泪就下来了,他捧着脸呜呜的又哭,高山南知道他心里苦,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最敬爱的队长死的那么惨他没有办法去救,自己的初恋被淹死在河中他也没有办法,他甚至连凶手都不知道。
汪信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之后能陪着他的只有这只黑狗,如今黑狗已经10岁,身体上出现衰弱,看这样子活不了几年,汪信最亲近的人已经消失的差不多,要是连黑狗也不在了,那他就真的是孤家寡人了。
高山南看着汪信哭的这么厉害,心里也难受。这种难受不是他自身的情感,而是来自附身的这只狗的感情。
他说不出话,于是勉强自己把盘子里的狗粮吃完。汪信看见这才开心起来。
他把高山南抱在怀里像客厅走去,看了一会球赛,高山南刚从古代穿过来,一时间有些恍然,他对这电视机露出了一副傻样。
只听“咔嚓”一声,汪信已经拿着手机拍了照,他把照片给高山南看了一下,里面那只狗正瞪大眼吐舌头,十足的傻逼。
“哈哈哈哈哈哈哈。”汪信笑的在沙发上打滚,“不是我说啊黑哥,你这表情实在是太屌了哈哈哈哈哈,我要发微博!”
高山南:“…………”
他无语的看着他。
“别动,黑哥,你这表情也不错!”汪信眼疾手快的又拍了几张,“放在手机里观摩观摩,还能当表情用。”
他动了几下手机,球赛也不看了,突然转过头对高山南严肃说:“黑哥,爱丽丝……竟然给你评论了。”
高山南挪着前脚朝他那边爬,从汪信的脑袋边看到备注为爱丽丝的人评了一句,“黑狗血,驱邪。”他当时就浑身一抖,软趴趴的不敢动了。
“黑哥,加油!咱不怕他!”汪信摸了摸高山南的头,把他搂在怀里,“黑哥,谁也不能动你,就算是爱丽丝也不行。”
爱丽丝的真名叫艾希,是汪信的……的……好基友?他是汪信认识的唯一一个拥有正规驱妖证的人,也是多次救了汪信的人。
只是汪信虽然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却非常讨厌他的为人。
高山南舔了舔他的脸颊,汪信笑着好痒就把注意力转到球赛上了,汪信不是球迷,他之所以会看球赛还是被队长所感染的。
看完球赛已经晚上两点,汪信已经在沙发上睡死了,高山南挪动着身子关了电视,又一颠一颠的跑到了阳台。
汪信贷款买的这个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他住一间,空一间,打算回来结婚用,只是现在却住进了其他人。
高山南的狗身实在难受,他从阳台的窗户爬进那空房,空房里只有一个桌子,上面摆着他们队长的照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