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庸人安好>第二百零六节 黄昏,易老

同学在听到我说了来日方长之后,嘴角上扬一下:“来日方长?你知道,来日方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吗?”

我笑笑:“我真的吃药了。”

“我知道。我不劝你喝酒,就是想问,你知不知道来日方长是什么?”我没有说话。她在自己的杯子里倒满了酒:“来日方长,就像这杯子里的酒。”话说到此,她突然抬起手一饮而尽:“说有,也没有,说没有,也有。”

我懂她的意思。

席间,导员提到了四个字,珍惜离别。那好像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将珍惜和离别两个词放在一起,说别扭,却又觉得十分的准确。

提到离别,我心里面一颤。我有两年的时间没有再有机会去经历离别这件事了。如此一说,似乎我喜欢这种伤感遍布的感觉,而实际上不是。只是,两年之间的平淡,让我忽然之间忘了离别是什么滋味儿。即便是每次寒暑假从曹家离开时,在看着母亲留给我的遗物和卧室里那日渐沧桑的父亲,心里还是会涌上酸楚,不过,离别的那种感觉,似乎已经没有前些年那么痛彻心扉了。

刘贞试着喝了两口啤酒,她皱着眉毛。我小声告诉她:“如果喝不了,就别喝。”

她摇了摇头:“即便是没有真正毕业,但是,咱们这代人,怕是和酒精这个东西分不开了。”我看看她在绿树的映衬下红红的脸蛋儿,就像她话语里的我们这代人的情愫,鲜明而又夺目。

我转回头去看那每一张桌子旁尚且还和稚嫩有染的面孔,忽然问自己,酒,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酒精,是一个可以让人从故作收敛到放浪形骸的催助剂,让你享受自己外壳剥离的那个过程,并且努力找寻自己心底隐藏的,潜在的某种情愫。但是,你试图用酒精来挖掘另外一个自己,基本上,除了烂醉如泥之外,一无所获。

酒,不至情深,无以为深。深则不知己醉,醒则不知己心。

就是如此。

学生时代的我们,对酒精是相对敏感的。它不像是你在步入社会之后,同样端起水晶杯子里的液体,但饮进腹中,确实麻木和哀鸣的绝奏。我不清楚,那一杯接着一杯往肚子里面灌着的人,灌进去的是什么?

是对青春的怜悯?是对年华的伤感?是对未来的忐忑?是追忆过去?还是在追忆过去当中,悔不当初的某种遗憾,历历在目。

那一天,所有饮酒的人,都是自愿的。自愿的用那种可以刺激自己强烈感官的东西,而试图去唤醒自己日渐麻木了的梦想,和对未来生活的激情和憧憬。尽管他们知道,明天太阳升起,酒醒之时,双眼无神地瞪着天花板,一切即将依旧。

这种用酒来短暂性地麻痹自己神经的行为,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所有人的通性,那便是,对生活的无力感。

有人曾经试图用灌醉老天的方式来改写自己的命运,只不过,老天不是不胜酒力,而是酒这东西,本身就是老天爷玩弄人的小把戏。或是看你无聊至极,或是看你咎由自取。

那天那顿饭,也许是因为有酒,而得以延续的较为漫长。

漫长到傍晚时分,那些人影在夕阳的影子里晃呀晃的,一下子就晃倒了青春,晃来了少年的烦恼,晃走了即将离别的前半生,晃来了后半生的庸人自扰。

晃没了童真和无邪,晃来了那天傍晚的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易老。

我看着他们在微醺中像乘坐了一架时空穿梭的机器一般,去看自己似曾相识的某些步调。那一天暗黑的早夜,没有灯红酒绿,也没有花枝摇曳,没有光怪陆离,也没有夜色迷离。然而,就那样的一个场合,突然之间,便开始唱了一出戏,并且,唱得是如此的毫无征兆,就像天外飞下来的陨石,将本来平静的四面碰撞出炸天的光亮,火光四射的同时,我都来不及跑。

一下午的聚餐过程中,穿插着演了几个小节目,有上去唱歌的,跳舞的,告白的,诉说青春歌唱祖国的。本以为临近尾声的这场“来日方且长”,被蒋珊珊来了个半路拦腰。

微醺的她拿起小话筒,突然就站在了前头:“我说同学们,听我说。今天大家是不是都特别的开心?我也一样。但是,我们在开心之余,一定不要忘了,在我们身边,还有着很多有着悲惨经历的同学,她们很坚强地从自己的不幸中重新走了出来。我想,大家一定和我一样,都想听听这些同学讲讲,自己是如何战胜自己,走出阴暗,接受阳光的。她们的切身体会,一定会对我们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都有所帮助,那么,下面,我就请,有着不幸身世经历的代表,曹沐夕同学,上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她的心路历程。掌声有请!”

当时的刘贞在我身边脸蛋儿红红的,用手托着下巴,她在听到蒋珊珊叫我的名字时,猛地看向我:“沐,沐夕,叫你呢。”

我不是没有听到,是我一直就没有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台下有人鼓掌,并且怂恿我上台。同桌的那几个女同学盯着我:“曹沐夕,你,你什么时候还有什么不幸身世?没听你说过呀?”

“曹沐夕,是叫你吗?我没听错吧?”

“沐夕,你别去!蒋珊珊就是故意的!别去!”

“曹沐夕,叫你呢,快去吧!把你的经历说说,我们也好学学怎么战胜自己,走出阴霾。”

我的耳朵在嗡嗡作响,我忽然感觉四面八方突袭而来的利刃,万箭穿心!我的身世?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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