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穿越成了炮灰女配>第二十四章:扭了

叶少卿耳尖悄然浮上一层绯色:“没注意岸边。”

林清词对他的话表示怀疑,这个季节没有莲花,他杵那光瞅水吗?

可惜她没有证据,贼头贼脑的看了眼四周,静悄悄的。

她走一步路,脚底落叶被碾压声清晰可闻。

叶少卿就在跟前,她一把环住他脖子。

踮高脚尖,两人的脸快距离不足两寸,互相能明显的感觉到各人呼吸吐出的热气:“这里没人,我刚都对你说我的心意了。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什么时候开始的呀?从你救我出莲花塘子那一年?嗯?”

叶少卿一愣,大手扣住她的手腕扯下她,严肃的说:“光天化日,不要动手动脚。”

他的力气很大,林清词没站稳摔到地上,惊呼了一声。

她震惊的看了一眼叶少卿。

他是魔鬼吗?

这也太正经了。

怪不得那些个老爷爷老奶奶一看到大街上的小年轻行为亲密,举止暧昧便嫌弃的说伤风败俗。

可惜白忙一场,他也没说喜不喜欢她,就连莲花塘救人的经过他也没说出来。

她正要爬起来,肩膀上出现一只大手:“你规矩些,我定不会误伤你。”

林清词不耐烦的推开他:“你装什么纯啊你。这里又没人,我就搂了你一下,比起你在成亲当晚那样又那样,我这简直小巫见大巫。”

叶少卿一言不发,站在她旁边,脸色比方才又沉了几分。

林清词低头整理裙摆,拿掉占上裙裾的树叶,也没去看他,准备往外走。

才迈开腿,发觉脚脖子有些阴测测的疼,走了两步越来越疼,回头瞪他:“你害得我脚都扭到了。”蹲下准备脱掉鞋袜查看。

叶少卿按住了她的手:“你怎么没一点规矩,万一被人看见该如何?”

长臂穿过她的腋下和腿弯,抱起了她。

林清词咬牙,不是光天化日不能过于亲密的吗?他这又是算什么?

“你带我去哪儿?我的丫头还在芙蓉桥。赏菊宴上娘看不到我,指不定怎么说我呢。”

“前面有一座屋子,去那儿先看你的脚。”

林清词:“……”

“你这人!你信不信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女人走在大街上都能露胳膊和大腿?更别说一个脚,撒丫子跑都行。”

叶少卿低头看她,眼睛像漩涡一般深:“衣衫不整,和走兽有何区别?”

林清词嘿嘿一笑:“你千万别这么笃定,车轱辘往前转,人超前看。那时候的衣裳真可能越来越少,而走兽却穿起了衣裳。那时候的男人,也要被女人管着,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让他洗碗,他不敢抹桌子。”

“真想破开你的脑袋看看里面装了什么东西。”每每做事都令人感到惊世骇俗。

林清词:“……”

代沟太大,说不到一块儿,她选择闭嘴。等她找到回去的办法,她一定带上凝香和他。

看他到时候还有什么话说!

茱萸林地到头。一座木屋出现在眼前,屋顶长草。样子有些破败,应该很久没人住了。

叶少卿放在林清词腰后的手轻轻一动,木板门应声而开。

靠近门口的有桌凳,叶少卿清理了一下灰尘,让林清词坐到凳子上,关上门才半蹲下检查她的脚。

林清词低头,目光正对着男人的头顶,他握着她的脚捏她脚脖子。他皮肤不算白,但也不黑,肤质很好,看不到毛细孔。

他摩挲了半天:“是这里么?”

林清词嗯了一声:“你是不是会医术?我看你手法挺熟练的。”凝香没跟她说过叶少卿会医术的事。

就算他会,原主应该也不知道。

“相比城中大夫的医术好些。”

林清词:“……”全能型人才啊。

她默默流冷汗,怪不得他知道牵牛花有毒。

幸好他不清楚她想吃那花的真正目的,不然指不定气成什么样。

“你既然会医术,还耽搁时间?万一我不是扭到脚,而是被捕猎的夹子伤了,你难道也要找个屋子才肯帮我看伤口吗?”

“捕猎一般在山里,那里才叫了无人迹。而菊园附近都是赏菊的,你方才那样随时都会被闯入的人看到,你的脚只能给我一个人看,被其他男人看到我会杀了他。”

林清词嘁了一声:“我看你是故意让我多痛点时……啊。”

她骨头突然响了一声,疼得她想晕过去。

叶少卿站起来,袖袍一抖:“好了。”

林清词:“……”

有意的这男人!

红着眼眶抬腿,脚脖子舒坦了,套上鞋袜跟他一起出屋子。

叶少卿手一挥,木板门自动合上。

林清词不禁道:“你这功夫太厉害了。你不是说要教我防身武功的么?什么时候教?我已经准备就绪了。”

叶少卿眼眸微闪:“等到了边疆再学,总归你不差这几天。”

林清词一听,这是要走了啊。

真快。

她很期待去边疆:“你也教教我医术吧?你年纪比我大,又整天劳碌,等老了万一累瘫了方便我可以照顾你。”

叶少卿轻嗤:“咒我么?”

林清词睁大无辜的眼眸:“我说得是事实啊。女人平均寿命本来就比男人长,你看看自己身边的老头,哪个不是先比老婆子驾鹤西去?极少有比老婆子活的久的吧?所以你要对我好点儿,否则等你老了不能动了,我可以反过来虐待你。嘿嘿,到时候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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