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妙手天医在都市>第844章:这是什么梗?

抛开什么道德观念就先不提了,好的坏的,已经是这样,管别人什么看法呢。

只要记住一点就行,方旭是不会轻易的让身边的人溜走,而她们也轻易的不会离开方旭,这就行了。

今天有件大事,算起來是方旭回国之后,第一件大事,呃,这个回国听起來似乎有点别扭,貌似是回中华地区一样。

事实上,方旭本身也沒什么大事要做,军政上面秦岚基本上不让他插手,因为他这个脾气,容易犯浑,而经济上,方旭也不需要插手,至于什么民生啥的,方旭也不懂,所以干脆,他还是老职务,负责安全,这个安全说起來也好笑,基本上就是负责他一个人和他身边人的安全,国安局嘛。

好笑的呢,蛋大点的地方,配上了无数的高科技,还搞什么国安局,不过也有好处,这样做基本上杜绝了那些极为出名的间谍,至于那些不出名的间谍,多数都是沒什么实力,就算混进了利莫里亚也沒啥用。

扯得有点远,说回方旭今天要面对的大事,就是见个小妞。

稍微的休息了一会,上午十点,方旭约了博朗家族的随行人员,让他们通知一下那个小魔鬼,在订好的地方吃个午饭。

也沒有太多的消费,就是一个比较有特色的烤肉馆,食材多数为海鲜类。

这样不是显得亲民一些嘛。方旭好歹也是利莫里亚的岛主,对吧,接见來外宾客,去太高档的地方也沒啥意思,还不如吃点特色呢,当然,更主要的,这次是谈私事。

虽然博朗家族这边的意思是,希望跟方旭亲自谈一下,关于一些其他方面的合作问題,但方旭可不这么想,他现在啥都不管,民生,经济,军政都不沾边,谈个毛啊。谈了有鸟用。顶多就是制定一个初步的合作方案,之后还是有专门的人來跟博朗家族沟通,所以,何必呢。

还不如就谈谈私事,把心头那些不太好的想法,早点解决掉,到时候一推二六五,直接让其他人來跟博朗家族谈正经事,要是不谈也无所谓,反正现在利莫里亚也不是初期,你大家族來了,我欢迎。不來,我也不馋。谁求谁啊。对吧。

不过话说回來,方旭也不会这么不待见博朗家族,因为他跟博朗家族的关系还是真不错的,除了跟小恶魔有一丢丢小小的误会之外,他还在博朗家族打过工呢,算是娘家人了。

十一点半,按规定时间,方旭穿的也不怎么正式,说过了,就聊点私事,不需要什么宴会服装。

还不到点,方旭就已经來了,带着鸭舌帽,赔着一副蛤蟆镜,也算是一种伪装了,虽然方旭不出名,但在利莫里亚本土,还是曝光率比较高的,所以稍微的伪装一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知道那个小娘们今天会带多少保镖,或者带一些谈判的人,不过上了二楼,一直沒看到博朗家族的人,直到包间门口,方旭能够感觉到里面已经有人了,但人不多,貌似只有一个。

难道这是心有灵犀。

那个小妞也只是一个人來赴约的。

方旭是地主,在利莫里亚沒什么敲门的习惯,不过虽然推门只是一瞬间,但方旭的脑中却闪过了许多的画面,闪过了以前,自己还算年轻的时候,在博朗家族生活的画面,时间不长,但却难忘。

也想起了第一次见到这个十岁小恶魔时候的样子。

当时还是一个小天使呢。十岁,别说在外国了,就算中华,也已经亭亭玉立了,当时的她都已经有一米七五的样子,很高挑,身材也很纤细,特别是那一个蜂腰。

方旭是跟老怪物一起去的博朗家族,跟族长碰了个头,看得出來老怪物跟博朗家族的族长关系很亲密,两个人开了半个多小时的玩笑,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老朋友的亲密关系,扯淡……之后,他们这才想到晚宴的事情,吩咐完了晚宴,族长又带老怪物去庄园后面的马场,老怪物很喜欢骑马,当时方旭还不会呢,主要是他不喜欢骑马,最最主要的是,隔得蛋疼,那一抖一抖的,骑一圈下來估计就要散黄,何必遭这个罪呢。这玩意可是沒有保修的,散了黄,沒地方修啊。

也就是在马场,那天下午阳光很好,而你,穿了一套黑色的骑马紧身服……嘿,不是白衬衫,是不是很失望。

金发飘飘的小天使,很稚嫩,随着马蹄声哒啦哒啦而來,方旭说真的,都有点惊艳,那个时候正好是对着阳光,一个画中走出來的洋妞,最吸睛的是,她那两条一米多的大长腿,方旭都有点羡慕那匹马,被她双腿给夹的很紧……咳咳,跑題了。

方旭还是推开了门,久违的金发,似乎短了一些,还扎了起來,整个人显得很干练,模样未变,却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小天使了。

嘴角勾着笑,眼神却看不出來什么,但随着方旭进门,那一双浅蓝色的眸子,却已经沒有离开他的身上。

门还沒有关上,方旭也还沒有说话,就听她说了一句:“你真留起了胡须。”

真留了胡须。

方旭对这话,也是微微一愣,小十年沒见过了,两个人也都长大了,其实当年也不小,只是比较年轻。

可她这句话是什么梗。

想了几秒,方旭也反应了过來,好像是这样的,当时方旭二十二,胡须刚长成,不过很绒毛,很软,并不好看,不过形状已经出來了。

那个时候小妞天天见到他就让他刮胡须,而方旭的回答是:这么好看的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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