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造个系统来读书>第13章 进城第一件事

客车在路上摇晃了大半个小时,走过月初考试时的镇子,又过了一个镇,前方的路才渐渐好转,变成了水泥路。

于是行程霍然加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停在了县城的客运站里。

唐明耀拎着行李,跟着母亲一起下了车。

也没打车或者坐公交车,按着记忆中的路线,走了一公里左右,来到一家卖烟酒的小卖部前。

里面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正守着小商店,看起来有些无聊。

“姑公,您老人家身体好啊?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来打扰你您了。”

这位老人是小姨父的父亲,唐明耀本该叫他姨爷爷,不过上一辈的人教他要叫姑公。

那就姑公吧。

左右是个称谓,他怎么喊都无所谓。

姑公站起来,把唐明耀两人让进店里,对隔壁的小诊所喊了声“帮忙看下店”,然后就带着两人从后门穿过去,下楼,在负一层地下室的一个房门前停了下来。

“李云芳,你姐姐和侄儿来了!”他朝里面喊了声。

屋里小姨应声而出,手上还沾着水,热情的就要帮两人拿行李,唐明耀连忙说不用,自己走进屋子把东西放了下来。

“哎呀你们来得真快,我饭还没做好呢。先坐一会,我去倒杯水给你们!”

唐明耀拦住她说:“小姨不用了,你去忙吧,倒水我们自己来就好了。”

说完轻车熟路地走进厨房,拿了杯子,给自己和母亲各倒了一杯水。

前世他读初中和高中,平时住校,周末就住小姨家,在这里住了不短的时间,对这房子的熟悉程度不比小姨低。

若不是小姨家后来买了房子,搬到楼上去了,他大概得一直在这地下室住满六年。

母亲是个坐不住的人,喝了水就钻进厨房帮小姨的忙。俩姐妹见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嘀嘀咕咕,声音偶尔从厨房传过来。

唐明耀零星听了几个词,无非就是一个羡慕、另一个谦虚的家长里短。

他把晒干的鱼从行李里翻出来,放到桌子上,对厨房里说:“小姨,我暑假里自己晒了一些干鱼儿,给你们家送一点,放桌子上了,一会你记得收啊。”

“你们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那么客气干啥?”小姨埋怨的说道。

唐明耀说:“那可不行,以后我在城里得经常麻烦你了,带点礼物也是应该的。”

又聊了几句,唐明耀看看时间,才上午十点多,就说:“妈,小姨,你们忙着,我出去剪个头发。”

“好,街对面就有家理发店,你别跑远了,找不到路回来!”

唐明耀说了声不会走远,上楼出了门。

暑假一个多月没剪头发,已经有点过长了,看起来像是没修边幅,唐明耀觉得必须在开学前拾掇拾掇自己,以全新形象迎接初中生活才行。

他并没有去小姨说的那家理发店,而是绕到后面的菜市场,从菜市场转进县人民医院的侧门,再从医院大门走出去,就到了县城最繁华的那条大街之上。

“给我剪个短碎!”

“什么短碎?”

“就是碎发短一点……不懂?那你给我整个长点的劳#改头!”

从理发店出来,唐明耀摸了摸满头的发茬子,觉得精神了不少。

他接着往前走了几十米,转进县城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问了收银员有没有集邮簿,得到肯定答案之后,这才高兴的绕到书架后面寻找。

最便宜的28元,贵的有38、58、74.5元的……

有点贵!

唐明耀把几种规格对比了下,决定买38元的,因为这个册子性价比最高。

接下来,他又去附近的市场买了个圆头镊子,本来还想买副手套,想了想又放弃了,有了镊子,就不会用手摸邮票了,还要什么手套,麻烦。

至于剪邮票时不得已需要摸一下,那也没什么,水里洗洗就好。

其实唐明耀还觉得,每张邮票在遇到他之前,早就已经过了无数人的手,生产工人、搬运工人、邮局的人、报刊亭小卖部的人、寄信人、邮递员、收信人……那么多人摸了都没事,总不会到了自己手上,邮票就突然变得娇贵了?

说来说去,他只是喜欢收集,品相方面过得去就行,没那么多讲究。

唐明耀本来还想买点装邮票的小塑料封袋,这是预防邮票长期接触空气长黄斑的,但是新华书店没有,附近商店也找不到卖的,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回小姨家吃了午饭。

下午,在母亲和小姨的陪同下,唐明耀又上街了。

这次要买的是衣服。

俩大人要带他去服装市场,唐明耀把头摇得哐哐哐的拒绝了——开在菜市场里的服装市场,他实在不敢恭维。

于是又在上午那条街上,找了县城唯一的青少年品牌店“高邦”,买了两件t恤,两条牛仔裤,还在隔壁店买了双运动鞋。

一共花了200多块,其中一半是小姨出的,说是祝贺他考上一中实验班的贺礼。

采购完毕,几人返家,唐明耀拿着邮票和新买的集邮簿、镊子,跑到一楼商店门口,一枚枚地把邮票装进册子里。

“这样看起来,果然比装在信封里舒服多了。”

“从今天起,我也是一个正式的集邮爱好者了,以后遇到同好,就可以拍着胸脯跟人说,同学你好,我们拥有共同的爱好,不如单独找个地方,一起交流交流心得?”

这里整理完后,唐明耀照例读书一小时,完成基本的写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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