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香江之1978>第三十四章 《功夫小子》

“之前常听人说,古龙先生嗜酒如命,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

这句话古龙都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而他喜欢喝酒,并不是因为喜欢喝酒,而是喜欢喝完酒之后的氛围。

他觉得这是那些不喝酒的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所以你要劝他戒酒,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我今年十八岁,制作的第一部电影就拿了香江最高的票房纪录,拍的第一部电视剧,就能让一直被无线压制的丽的,和对方打到平分秋色……”

“林先生这是在向我炫耀吗?”

古龙以为林道秋说这些,是想在自己面前炫耀他的丰功伟绩。

但不得不说,这两件事随便拿一件出来,一般人连想都不敢去想,更何况林道秋现在只有十八岁。

“人人来见古龙先生,都要陪你喝酒,陪你喝到高兴了才能跟你成为好朋友,这好像已经成了惯例。”

林道秋突然笑着摇了摇头道:“但我林道秋不同,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就算不跟你喝酒,也能和你成为好朋友。”

听完林道秋说的这些话以后,古龙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他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之所以说了那么多,无非是怕跟我喝酒,你这个人真的很无趣。”

林道秋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古龙定义成是一个无趣之人。

“不过你说的也对,你确实很特殊,在你这个年纪所获得的成就已经远超其他人,所以你在怎么骄傲都是理所当然。”

难得古龙愿意对林道秋‘网开一面’至少在喝酒这件事上来说,只要不能跟他喝酒的人,一概都会被他排除在外。

把三杯酒移开两杯,然后拿起其中一杯,林道秋对古龙说:“其实我不是不能喝,但我是来喝酒,而不是来拼酒的。”

当他说完以后,当着古龙的面,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干完。

古龙看着林道秋把酒干完,他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这样看着对方,半晌都不吱声。

“罢了,你都已经被查先生嫌弃了,如果我在嫌弃你的话,那你岂不是太惨了点,就冲这一点,今天晚上我就不赶你走。”

把林道秋移开的那两杯酒拿到自己的面前,古龙一口就干掉其中一杯。

正当他准备把另外一杯拿起来喝掉的时候,林道秋突然伸手摁住了古龙,不让他把酒拿起来。

古龙转过头一脸不解地看着林道秋,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阻止自己?难不成他也想劝自己少喝点?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以后他都不会在找林道秋出来喝酒了。

“这三杯酒原本都是我的,你现在已经喝了一杯,这杯你可就不能喝了。”

古龙一听,摇了摇头,然后把手收了回去。

“你这个人,抄了我的《流星?蝴蝶?剑》,罚酒也不喝,又不肯陪我喝酒,你到底想做什么?”

“本来在来之前,我是想劝你戒酒,但现在看起来,你应该听不进我说的话。”

如果可以的话,林道秋倒是希望让古龙少喝点,不过这恐怕只能是他的奢望。

“你倒是还算有些自知之明。”

这算是古龙今天晚上第一次称赞林道秋,虽然也不算是什么好话。

“那是当然,古龙要过的是快意的人生,醇酒美人,一个都不能少,像我这样的俗人根本没办法领悟。”

“你说的不错,但可惜你不会喝酒,要不然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古龙说完,又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一饮而尽,他喝酒就跟普通人喝白开水一样,只知道大口干杯,从来都不喜欢小口浅尝。

“虽然我不是楚留香,也不是陆小凤,更不是嗜酒如命的李寻欢,但我觉得我们可以做朋友,做很好的朋友。”

古龙摇了摇头,在他看来,不能陪他喝酒的人,无论说的多么天花乱坠都好,都不可能会成为他的朋友。

“我不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毕竟做朋友是一辈子的事,能和大名鼎鼎的古龙成为好朋友,还不是用喝酒办到的,这是不是很有意思吗?”

都不知道林道秋哪来的信心,对于他说的这些话,古龙只是一笑置之。

不过古龙觉得有一句话他说的很对,那就是做朋友是一辈子的事,而他最好的朋友,也只有倪匡一个人。

这场酒古龙喝得很不尽兴,本来他以为林道秋会因为抄了《流星?蝴蝶?剑》而心生愧疚,在酒桌上就会表现得很卖力。

但没想到林道秋从头到尾也不过才喝了五杯酒,搞得古龙喝完以后还要换个地方在喝,而这一次他就没有带上林道秋。

显然古龙已经决定,以后都不跟林道秋一块喝酒了,至于他们能不能成为朋友,那就要看林道秋有没有这个本事。

第二天,林道秋写了一张两百万台币的支票,然后让人送到了古龙的公司。

据送钱的人说,古龙看着那张支票,半天都不说话,但最后他还是收下了,不过他让送钱的人转告林道秋一句话。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看起来古龙这次是真的是生气了,但或许是觉得林道秋表现得很真诚,至少不是那种惺惺作态的人,所以他才愿意破例一次。

整个八月,林道秋在宝岛忙前忙后,全心全意要把《莲花争霸》拍好,可以说他几乎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在做这件事。

………………

1978年9月1日,这个看起来似乎只是个很平常的日子。

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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