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帝国星穹>九十、当聪明人
稻草,却忘了他们这些西域诸国设营建垒的本领,还是二十余年前秦人所教授。

他们的营垒与秦军行军中正式营垒相比,不过就是一层稀疏的篱笆。

至少在马越眼中如此。

马越胯下的大黑马不耐烦地喷着鼻息,或许是这沙漠里的气味让它祖上的记忆苏醒,让它意识到自己离故乡很近了。

这是一匹拥有大宛血统的好马。

这也是马越极为喜爱的一匹马,马越轻轻抚摸了一下马脖子,让这匹暴烈的大马稍稍安静下来。他回过头,看着身后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军士。

“诸位随我自敦煌来此,一路甚是辛苦。”马越笑了起来:“今个儿再辛苦一下,然后咱们去于阗,喝于阗的葡萄酒,睡于阗的胡姬娘!”

众人都是精神一振。

马越又伸出一根手指,轻蔑地道:“听闻赤县侯用了两个时辰,将那个什么银城女王的乌合之众击溃。我别的地方不如他,但论打仗,他在我面前就是这个……”

他伸出的是一根小拇指,他的部下们都哄笑起来。

在这些边军心中,赵和是一个很好的统帅,但真正打仗的本领,也就那样。

然后马越又道:“所以,一个时辰,我要看到那个什么莎车王的脑袋——走!”

他说到这,一夹马腹,大黑乌咴一声咆哮,当即向前迈步。

随着他动,他身后的大旗也动了起来,而随着这大旗向前,秦军全军向前。

马越握住手中的长矛,看着越来越近的敌营,他心中一片安宁。

他觉得自己是属于这种环境的,他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男人。

四百步……三百步……

两百步!

距离西域联军军营两百步时开始,秦军开始冲锋。

哪怕他们一人双马,爱惜马力,可是着甲冲锋也不是简单的事情,稍长距离着甲冲锋,甚至可能会让一些体弱点的马累死。

两百步左右,才是合适的距离,并且就是这样,他们冲锋时也不是一瞬间将速度提到极致,而是先慢跑,让马充分活动起来,然后才是催马冲锋。

他们才开始冲锋,那边皮山王已经回头向自己的部下下令了:“走!”

“什么?”他的部将讶然相问。

“你蠢啊,快走!”皮山王一鞭抽过去,转身就催马向后营而去。

他这队人马一动,其余联军不属于莎车的力量顿时也动了起来,并且个个都和他一样,前进的方向不是秦人,而是营后。

让莎车人先顶住,若是莎车人可以顶住秦军,他们当然不介意出来助战。但莎车人顶不住的话,他们在后营,也更容易逃跑……

大家都是聪明人,聪明人都聪明起来,那局势就有趣了。

谁都想往后挤,让别人顶上前,这样你挤我挤,结果原本只是想撤退观望,却变成了争先恐后的逃跑。而其余诸国纷纷逃跑,莎车军士看到之后,哪里还有战意?

哪怕康彦喝斥甚至斩杀,此时听从他命令去据营放箭的,也只有不足四分之一的人。

至于别的……当然也去当聪明人了。

于是秦人甫一攻击前阵,还只是停留在冒着箭矢用索套来拉扯鹿柴栅栏阶段,后营处的联军已经崩盘,不知谁被挤得受不了了,直接打开了后营营门。

哗的一下,数以百计的杂牌们便涌出了营门,众人你挤我我挤你,就听到不知谁喊了一声“秦人破营了”,于是一个个弃营而逃。

康彦听得后方传来的呼喊,竭力大呼,试图阻止,可是他的声音在数千人当中可谓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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