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蔷薇迷宫>第二十四章 太阳之下无罪恶
腿的狗……为什么要跳车?哈柯怎么办?文菲尔他们怎么办?我自己怎么办?

太好了……这些都不用想了,凭着直觉生活吧,找一口吃的,不被人发现……大家都是野兽,不一定要互相撕咬,只要在暗处苟延残喘即可……

翁德知道自己的左臂已经开始浮肿了,因为他最终还是没能找到办法处理这条胳膊。但现在这不是最需要关注的事,他已经盯着树下野餐的贵族夫妇很久了。

他就安安静静的趴在树枝上,盯着这对男女玩笑、拥抱、甜蜜的亲吻,然后吃着撒着糖霜的水果千层饼……

妈的,这饼比爱人的亲吻甜蜜一百倍!

附近传来了其他人的呼唤,这对年女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对方的怀抱,挥着手向同伴走去。

翁德塔拉只用了一只胳膊,却爆发出惊人的速度。他连脚下的树枝在哪都没看,电光火石之间已经从树上窜下来,抱起千层饼和熏肉卷撒腿就跑。等那对恋人回来的时候,树下只剩下了一个空食盒。

蹲在灌木丛里,翁德一边往嘴里塞吃的,一边盘算着现在的情况。上城区很少发生失窃事件,所以就算只丢了一盒无所谓的食物,也有可能会导致那些贵族大惊小怪的跑去报警。最好的结果,是一群仆人在小姐的尖叫声中拎着扫帚来这里搜索一翻。

院子里很快骚动起来,是仆人,太好了。

轻松的从那栋别墅里溜出来,翁德继续缩在墙角的阴影里,眼神跟死了一般。

太好了,不饿了……太好了,麻木了,不觉得很痛了……

没有威胁了,太好了……

接下来该去哪?我为什么要抛下哈柯?我为什么要成为银指?我为什么不在家好好待着?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人都是这么奇怪的生物,不再饥饿的时候就控住不住的开始思考那些无解的问题。什么哲学、宗教、lún_lǐ还有艺术……那些乱七八糟的麻烦事就产生了,明明可以不需要这些东西的……明明只要再找一个地方躲饥饿,然后再偷食物吃到饱,就像动物一样。

像动物一样活着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行啊……为什么要思考?为什么要面对自我?

啊……好麻烦……

简萨拉出现在眼前,双手拄着长剑,盯着他的眼睛问他:

“你喜欢这个女孩是吗?”

我怎么能喜欢她?我是什么?我什么都不是!!

可是我就是喜欢啊!

可是……我也想活下去啊!

我能不能不想这些问题……能不能不想!

就在翁德打算抱着脑袋往墙上碰的时候,他听到了屋檐上传来轻笑声。

太好了!有人来了,我必须跑了,我不用再想这些蠢事了!

翁德并不知道,他的身体从墙角弹起来的时候脸上带着病态的笑容。他只知道该往哪跑,别的什么都不去想!

只有一只手,不能翻高墙,往别人家里钻!

他这么想着,可背后的影子却越来越近。很快就跑到他前面去,在暗处等着他。就在翁德迟疑的一瞬间,周围所有可以让一个贼逃跑的路径上都被什么东西占据了,只留下毫无遮拦的大路空荡荡的,

可是银指是不会走大路的。

“翁德塔拉,你还真是狼狈啊。”

翁德浑身一震,那声音声音他太熟悉了,但是又很久没有听到了。

不可能,这里是上城区!他们不可能来的,至少不可能这么快!

他站在地上愣了半晌,还是默默的回过头,扑通一声单膝跪下。

“老师……您好……”

翁德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汗珠大滴大滴的落在石砖上,溅起一层尘土、混成一滩泥浆。他知道,他头上那些暗影已经纷纷从藏身处跳了出来,将他不远不近的围了起来。

“抬起头,翁德!”

翁德塔拉太紧张了,他觉得恶心,他觉得自己随时要吐了。可他顺从的抬起头,却不敢看眼前的人。

那是一名身材适中的檀精灵女人,她似乎已经不再年轻了,并不惊艳的脸上已经开始出现皱纹。身上也穿着毫无特点的女子服饰,看起来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手艺人。然而她笑眯眯的表情却让人不寒而栗,仿佛她一瞬间就看穿了别人的一切。那种淡淡的不适感让人无法忽视,好像任何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会暴露自己最见不得人的秘密。

而且翁德知道,她衣角下的凸起是一把短刀的刀柄,她左手带着的银白色的手套是并不是布或者丝绸制成的。那是一种特殊的鸟类羽毛纺成的线,坚韧到刀刃无法割断。带着这种手套,哪怕最笨的贼,也从翻滚的沸油里捞出钱币来。

而这手套,现在旁边所有围住他的人都有一只。那些人跟这女人一样毫不起眼,可是翁德却在他们的注视下连头都抬不起来。

“翁德塔拉,你不是银指了,难道你不知道吗?”那女人严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我知道!”翁德闭着眼睛回答道。

“你带着外人进了密道,你知道这是多大的罪吗?”

“我该死!”翁德撇过头:“我该死,但是我怕死!所以我走投无路的时候用了密道!我知道灰狗们已经进去了,我知道我必须死!”

“知道必须死,也要尽量多活一会?”女人笑了笑,右手却已经从衣角处伸了进去,握住了刀柄。

“是的,是您给我上的第一课!”翁德眼泪没出息的流出来:“尽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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