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大明锦衣神探>第十七章 赴宴

林凌启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林兄,君今返故土,吾欲与君把盏同饮,共叙儿时趣事,冰消昨日之嫌。望君莫辞,吾于得月楼静候。凌览叩首

他看完后,暗思丁鹏飞为什么要请自己吃饭。昨天公堂对簿,两家已经扯下脸来,没理由这么做呀?难道此中有阴谋?或者是丁鹏飞胸襟宽广,打算与自己握手言和?

张云洁见他迟疑不定,便说:“阿启,丁老爷是个笑面虎,想来他儿子也不例外,我觉得还是不去为妙。”

林凌览冷笑一声说:“嫂子,我如果不去,反倒显得小鸡肚肠了。难道我堂堂一名锦衣卫,还会怕他不成?”

说着,他整理一下着装,大步出门而去。

不一会,便到县城南门。曹达明正好在城门口闲转,一见他来,忙迎上来说:“林大人,好久不见了!”

林凌启一愣,昨天刚刚会过面,怎么说好久不见呢?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不过形容热恋中的情人,你我两个大老爷们,犯得着讲这种肉麻的话吗?

他淡淡的说:“原来是曹捕头呀!失敬失敬!”

曹达明躬身说:“林大人,你不要这么称呼,显得见外了。”

林凌启暗想:我跟你很熟吗?不过自己想在这里谋发展,跟这种人势必要打交道。既然你想跟我套近乎,我也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

便笑了笑说:“如果曹捕头不介意的话,我称你一声小曹如何?”

曹达明听了,身子不禁哆嗦一下,汗毛蹭蹭竖起来。小曹?我比你大好几岁呢!也罢,你是大人,你爱怎么叫叫怎么叫。

他索性无耻到底,笑容可掬的说:“大哥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我听着都高兴。对了,天色已经不早,请大哥允许小弟做东,咱们喝几杯。”

这回轮到林凌启哆嗦了,这家伙太不要脸了,顺着杆子往上爬,居然叫我大哥。好吧,收个小弟也好,毕竟象我这样威武的锦衣卫,没有个跟班确实不象话。

他说:“小曹,今天我去得月楼赴宴,就暂时不陪你了,反正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

曹达明脸上略显失望之色,随即笑着说:“也好,请让小弟为大哥引路。”

见两人离去,几个民壮、捕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真是人至贱无敌啊!堂堂一个县衙快班捕头,竟然认一个小好几岁的年轻人为大哥,实在匪夷所思。不过有道是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自己为什么不这么干呢?白白浪费一次绝佳的机会。

连走好几条大街,得月楼已到。

吴县文人汇集,文化气息很浓,浓得象窖藏上百年的美酒,芳香四溢。得月楼取自‘近水楼台先得月’,登楼得月,象征高中之意。读书人非常喜欢它的寓意,故此请客摆酒往往挑选这里。

得月楼面阔五间,很大一片临街的店面。上下足有三层,四丈来高,很是气派的一处楼阁。

在吴县所有的酒楼中,论起规模大小,得月楼排的上前三,论起档次来,也是坐五望三的!

此时暮色霭霭,已是华灯初上,得月楼楼上楼下,灯火通明。

丁鹏飞手持折扇等候在外面,见林凌启过来,微笑着拱拱手说:“阿启,你可过来了!县老爷与我的几位好友已恭候多时,请上楼吧!”

林凌启笑着说:“劳烦丁少爷久候,江某人失礼了。小曹,我们上去吧!”

丁鹏飞一怔,他根本没有把曹达明安排在内,此人不够资格列席,可回绝的话又不好说。迟疑着说:“曹捕头,这个……这个……”

曹达明见他支支吾吾,心中不快,说:“丁少爷,大哥不识路,我给他领路而已。既然人已送到,我先走一步。大哥,再会。”

林凌启见自己小弟被回绝,心中很是不快。不过对方请自己一个人,并没有把曹达明列在其中,也不好发作,只得取出约二两左右的碎银,递给曹达明说:“小曹,这点钱请你和那几位兄弟喝杯薄酒,替我向他们表示歉意。”

在道上混的人,有时候并不讲钱,而是讲面子。两人一冷一热的态度,令曹达明心潮澎湃,偌大个汉子眼圈红了起来,将银子一推,说:“大哥,您客气了,改天我作东,请你赏脸。”

说着,他朝林凌启拱拱手,转身离去。

没走几步,他又转身说:“大哥,以后你有什么差遣尽管开口,小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林凌启见曹达明言辞诚恳,心中一荡,顿时对他好感有加,抱拳说:“小曹言重了。江某人若有需要,一定请你帮忙。”

曹达明用力点点头,大步离去。

丁鹏飞愣了会儿,什么大哥小弟的,真闹不明白怎么回事。嘀咕一声:“粗鲁之人有什么好交际的。”

他作了个请的姿势,林凌启瞥了他一眼,率先走在前面。

丁鹏飞今晚请林凌启赴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给其下套,其次让其出丑,提前出口心中的恶气。故此,特意约了两位文人,以吟诗作赋的方法,让林凌启这等粗人大出洋相。

他看着林凌启大摇大摆走进去,不禁冷笑一声,心想:你别得意,一会儿就让你好看。

得月楼一楼是大厅,摆了许多桌椅,此时座无虚席,人声鼎沸。二楼则是设了许多包间雅座,这就要安静许多了,明显比一楼提升了一个档次。三楼人就更少了,这里装饰的很是遮奢,丝毫不逊色于一般豪门大族的厅堂。

里面有许多雅座,只不过比之


状态提示:第十七章 赴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